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2020-03-02 12:35: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二00八年六月

前 言

近几年来,随着职称工作的不断深化,其在改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积极作用日趋明显,国家、省、市人事职称部门结合新时期职称工作特点和要求,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为了便于基层各级人事职称部门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当前形式下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保证我市职称晋升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从近年国家、省、市人事职改文件中摘录出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评审、考试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等章节,供我市从事职称工作的同志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在具体工作中如有不清楚之处仍以原文和新的规定为准。

在编辑过程中,如有疏漏之处,敬请指正。

编 者 二00八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7

一、确定条件---7

二、申报程序---8 第二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8

一、评审条件---8 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9 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1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 4.高等学校教师 43 5.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 6.技工学校教师-56 7.中学教师-----63 8.小学教师-----69 9.自然科学研究人员----------------------------72 10.社会科学研究人员---------------------------80 11.实验技术人员86 1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89 13.经济专业技术人员---------------------------97 14.统计专业技术人员---------------------------103

3 15.审计专业技术人员----------------------------110 16.翻译专业技术人员----------------------------113 17.律师专业技术人员----------------------------115 18.新闻专业技术人员----------------------------118 19.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人员--------------------124 20.艺术专业技术人员----------------------------128 21.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149 22.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156 23.档案专业技术人员----------------------------162 24.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174 24.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179 26.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190

二、申报程序----203 第三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206

一、信息浏览----206

二、报名办法----209

三、报考条件----212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12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13

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214

4、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215

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16

6、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217

7、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19

8、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0

9、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21

10、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2

1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23

1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224

13、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226

1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42

15、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244

16、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246

17、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46

18、

二、三级翻译资格考试-----------------------248

19、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248 20、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249

2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250

22、档案、律师、翻译(日、俄)、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1

2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4

5

2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55

2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56

26、职称外语等级考试---------------------------258

2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9

2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2

29、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3 3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4

31、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65

四、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程序---------------265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66

6

按现有的政策规定,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是国家教委认定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条件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是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通过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省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

第一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

一、确定条件

1、员级:大专或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助理级:大专毕业生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定员级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中级:获二年制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获三年制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获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4、副高级:博士后期满出站人员。

5、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条件直接

7 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注:以上毕业学校均指国家教委认定(含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军队院校)的正规全日制院校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对于符合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2)表明学历、资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3)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资格审批

(1)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式四份。

(2)初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单位报县、区(市)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批,报市人事局备案、验印;中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审批、验印;高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市人事局报省人事厅审批、验印。

第二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评审条件

1.工程系列 (1)工民建专业

工程系列(工民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设置

1.在沈阳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根据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工程系列共设置1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装饰、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工程地质、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煤气热力、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设管理。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条件

凡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9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是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

10 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论文各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人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11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先进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能够把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融汇于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12 或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及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过1项以上大型工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

(3)主持过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主持过2项以上复杂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5)研究开发或推广应用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6)组织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并付诸实施,经省内同行业专家证明对本系统、本行业有明显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主持的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并在本企业

13 生产实践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6)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包括优秀规划设计奖、优秀装饰设计奖等)三等奖1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

二、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7)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业负责人等,下同)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9)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

(10)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

14 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解决科研、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能够合理地采用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

15 上;

(2)主持过1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过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1项以上复杂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5)组织制定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并付诸实施,对提高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技术水平有明显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并有一定推广价值;

(2)主持推广新技术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本单位优秀设计奖1项以上(由本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4)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1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5)参加编写市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

(6)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

16 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参加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五)助理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任技术员满2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5年,任技术员满4年。

2、工作业绩要求

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六)技术员申报及评审标准

1、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1年,考核合格,直接认定为技术员;

2、成人教育专科以下毕业满1年,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技术管

17 理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考核合格。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三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一等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二)高级工程师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

18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的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以上,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一、二等奖各1项或二等奖3项以上,市、厅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6、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论文和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0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

19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创新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

4、获得市级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5、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6、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7、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

论文和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其他事项

1、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等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2、本评审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对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为评审依据。

3、本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4、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

5、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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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具有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其他条件,允许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

7、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申报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8、在任现职期间如有重大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9、本标准未尽事项,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执行。

(辽建[2008]85号、辽人发[2008]2号)

(2)其它专业

工程系列(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设置

1、凡在沈阳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2、工程系列(其它专业)包括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力、粮食、电子工程(通讯、半导体物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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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条件

凡申报工程系列(其它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是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

23 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5、论文各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人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4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先进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能够把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融汇于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论文和著作要求

25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解决科研、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能够合理地采用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论文和著作要求

26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助理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任技术员满2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5年,任技术员满4年。

2、工作实绩要求

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五)技术员申报及评审标准

1、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1年,考核合格,直接认定为技术员;

2、成人教育专科以下毕业满1年,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技术管理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考核合格。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经同行

27 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品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要有三篇);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获市级科

28 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不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四)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

1、主持参与市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市级能上能下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市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述(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9

四、其他事项

1、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等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2、本评审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对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为评审依据。

3、本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4、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

5、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6、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具有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其他条件,允许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

30

7、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申报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8、本评审标准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农业系列评审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农艺(农经、工程)师(副高级)、农艺(工程)师(中级)、助理农艺(工程)师和(农业技术员)(初级)。通过全省评审获得资格。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农业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农业系列设置10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农学、果树、蔬菜、植保、蚕学、土化、农经、农机设计与制造、农业机械化等专业。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标准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教授级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

31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32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和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

33 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不含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单位、本部门具有解决本专业生产、开发、科研、推广、管理中某一方面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3、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34

(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担任农艺、农经、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省部级、市厅级重点推广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主要作用,通过相应部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在吸收、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中有一定创新,推动了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益,成绩显著。

4、主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法规或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提高了本行业管理水平。

5、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

(四)论文和著作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著;

2、译著;

3、撰写的发展本地区农业某一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报告或是某一单项重大技术的调查报告,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

4、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5、在乡镇工作的技术报告可替代论文。

35 ●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资格2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职称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单位、本部门具有解决本专业生产、开发、科研、推广、管理中某一方面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3、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1、参与省部级、市厅级科技或推广项目的参加者;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在吸收、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中有一定创新,推动了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益,成绩显著。

36

4、主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法规或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提高了本行业管理水平。

(四)论文和著作要求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2、获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论文奖2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公开发行专著、译著、教材等,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教授级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

37 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科5年以上或中专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

A、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B、省(部)级科技进步(丰收计划)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C、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辽宁农业科技贡献一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可破格晋升中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

(辽农[2008]103号、辽人[2007]38号)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8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四个等级: 即主任(药、护、技)师,副主任(药、护、技)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主任(药、护、技)师为正高级;副主任(药、护、技)师为副高级;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为中级;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

主任(药、护、技)师、副主任(药、护、技)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中级、初级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申报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1、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博士后人员。

39

3、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4、2002年至2008年通过省内“双四”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规学历,并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5年,可按正常申报的相应条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正规学历,并参加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是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任下一级资格时间从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算起。

(3)只参加省内“双四”考试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如再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破格条件申报,同时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满7年。

40 (4)破格申报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

1、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中有独到之处或能够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经评委会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2、国家二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国家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3、单位聘任期满考核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其业绩经省直厅局,市人事(干部)部门复核认可者;或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卓著,获全国优秀卫生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4、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学术会议(必须属于中华医学会包括分科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5篇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二年以上专著或译著。

(5)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在项:

1、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中有较强的能力或能够引进国空先进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经评委会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2、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市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3、单位聘任期满考核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其业绩经各

41 市或省直厅人事(干部)部门复核认可者;或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较突出,获省(部)级优秀卫生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4、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正式出版由本人拟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二、直接申报或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行过1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人员,来辽宁工作需要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的条件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要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相应学位人员要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证明;在国外人从事科研和学术交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须按规定的评审档案目录依次装订成卷。

42

(二)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卷内材料包括:《辽宁省专业技术报评推荐表》、《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各1份,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科研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审批件的复印件,发表文期刊封面,版权页(印有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编辑,中国标准刊号和出版时间等),目录,文章内容复印件(著作提供著作的封面,书号,目录复印件),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材料。申报护理专业要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要提供与报评专业相对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中报考附表2西医系列代码为01-

41、44-46和74的专业必须具有“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报考附表2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系列代码为01-59的专业必须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卷外材料包括:《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1份,(破格人员一式3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提供本人近5年内病志材料3份。

(辽卫函字[2008]142号)

4高等学校教师

一、教学工作量

43

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本科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原则在140学时以上,其中师范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60学时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各类学校中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时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二、学位、资历、进修

1、考核确定助教职务,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确定讲师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区别不同情况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助教进修班学习或学习过硕士研究生学位主要课程。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副教授职务,应参加经省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举办的骨干教师进修班学习结业或学习过博士学位的主要课程。没有硕士学

44 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应参加过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及相应水平的研讨班、讲习班进修。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没有教师职务任职资历一般不能评定教授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任教,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试用,评定相应级别的教师职务不受初定教师职务学位、资历条件的限制。

4、不同类型学校、承担不同学科教学任务教师评定教师职务,在学位上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地处偏远地区的学校及特殊专业的教师没有学士学位的,应经过三年以上的见习考察,并经过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考试合格的,方可确定助教职务。

三、学术水平

1、讲师

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教学思想、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善于教书育人。

2、副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学科前沿的状况;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改革教学方法,教学质量高,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具有指

45 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2)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有独到见解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五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或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

(3)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4)师范院校、专科学校及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艺术,形成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但在发表论文刊物级别及篇数、在著述字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至二篇,减少著述字数二至三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篇,减少著述字数二万字。

(5)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五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三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可替代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3、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声誉或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

46 (2)具有提出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指导年轻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的能力;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

(3)公开发表过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论著。社会科学学科教师要求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两篇、公开出版上述水平论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或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通用教材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三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公共课、专科学校教师论文数量可减少一篇。

(4)获国家二等或省部一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十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和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百万元以上,可替代对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四、实践能力

1、讲师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领域生产、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科教师应独立地开展调研工作,理科教师应具有较好的实验动手能力。理工、农林、医药、财经、外语等专业课教师在实践技能上应达到本专业相同级别技术人员(如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经济师、翻译等)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

47 公共课教师能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础课教师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继课基本内容。

2、副教授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材建设工作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在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社会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教授

具有丰富的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在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五)外语要求

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五、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教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获全国优秀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优秀。

2、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3、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五篇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

48 术价值的两本以上专著或译著。

5、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创造性成果,为国家级二等以上,省(部)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6、在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主持解决了关键性的理论或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重大技术推广中取得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省(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优秀。

2、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正式出版、独立完成专著,或正式出版、主编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述、教材(本人撰写十万字以上)。

5、在科学研究或技术革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选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性问题或在科学实验、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中成绩特别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辽职改办字[1993]11号)

49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和教员。通过评审获得资格。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学风端正。

2、下列情况均不能确定和晋升教师职务

在思想品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职业道德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或社会上影响较坏,无明显悔改者;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未满一年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资历

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教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一年可确定为助理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可确定为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可确定为讲师职务。

1、晋升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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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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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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