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5:07:2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2010年“低保”
政策的说明
根据团民政部门有关“低保”文件精神的规定,下列人员及其家属如承包土地亏损则不享受“低保”:
一、领导业务、医院家庭的亏损职工不享受“低保”;
二、泵房班长及工作人员家庭的亏损职工不享受“低保”;
三、机务人员家庭的亏损职工不享受“低保”;
四、水管站家庭的亏损职工不享受“低保”;
五、无户口家庭的亏损职工不享受“低保”。
六、除大田以外,有5亩以上棉花地收入的亏损职工不享受“低保”。
三十八团医院
二0一0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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