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教育局评选表彰通知

2020-03-03 06:08: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通知

张教人字„2009‟116 号

张家口市教育局 张家口市人事局 张家口市教科文卫工会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察北、塞北管理区教育局、高新区文教局,人事局、教育(教科文卫)工会,直属各院校,民办学校: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张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庆祝新中国

1 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教育工会河北省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河北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人事局、教科文卫工会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向省推荐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工会将从各市推荐单位和人选中评选出荣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并从中按要求向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教育工会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人选。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奖励名额及指标分配办法

(一)市级奖励名额

表彰“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35个、“张家口市模范教师”

2 和“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05名、“张家口市优秀教师”和“张家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467名,从以上先进个人中表彰“张家口市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05名。

(二)省级以上奖励推荐名额

根据省下达的推荐指标,我市将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工会推荐“河北省模范教师”和“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5名、“河北省优秀教师”和“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其中同时推荐“河北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9名,推荐6个“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三)指标分配办法

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指标的分配由张家口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和各单位的教育总体工作,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等情况确定;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指标的分配和省、市先进个人名额依据各县区、各单位专任教师人数,按照比例分配下达,直属单位先进集体申报指标7个,民办学校先进集体申报指标2个,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报。

二、评选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

张家口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和河北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

3 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相应表彰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三、评选条件

(一)确定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推荐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政勤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市乃至全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表率作用。

3、„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张家口市模范教师”、“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张家口市优秀教师”、“张家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张家口市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北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符合国家和我省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要求,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5、在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

四、推荐、申报办法和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直属学校推荐人选直接上报干部人事科,县区推荐人选经县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干部人事科。

2、在推荐人选时,各地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其他教

5 育机构人员,在各县区、各学校推荐的人选中,要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3、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倾斜,向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倾斜。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人员的推荐人数不能少于下达的推荐名额。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8%以上。学校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人员,应严格控制在10%以内。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高等职业院校重点推荐设计和实践“做中教”教学理念的骨干带头教师。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部门意见。

4、推荐市级先进人选时,各县区、各学校要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不得超指标申报推荐省级先进的人选(省级先进分配名额按评选指标的120%下达)。经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的要求筛选出“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其他人员可以列为“张家口市模范教师”、“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张家口市优秀教师”、“张家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选拔人选。

5、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

6 评审,认真把关。各地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真正把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推荐人选上报前,对推荐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6、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请各县区和市属各学校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曾受过国家或省部级表彰(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从教30年以上、仍健在的优秀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代表中,推荐1-2人作为重点宣传人选,并将其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

7、各县区、各学校在做好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市级表彰评选和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各个层次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活动。教师表彰奖励活动要与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人民教师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五、奖励方式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在2009年教师节期间,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教科文卫工会将联合对授予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品。获“河北省模范教师”和“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个人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六、组织领导

1、为做好这次评选、推荐、表彰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教科文卫工会组成张家口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各学校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奖励工作。

2、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是贯彻《教师法》、《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因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教育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共同审核把关,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各县区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密切配合,逐级推荐,严格把关,切实保证评选推荐的质量。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加强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要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员的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七、申报材料

由于推荐全国、省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时间要求紧,为保证我市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区、各学校务于2009年6月 26 日前先将推荐申报省级教育系统先进所需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申报市级先进的相关材料于2009年7月底前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一)2009年6月26 日需报送材料有:

1、开展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等)。

2、《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以及《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将推荐人选按事迹显著程度在《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中进行排序。上述有关电子表格请在河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形成典型事迹材料,字数要控制在3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为加大宣传力度,每个县区和每个直属学校从推荐的候选对象中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1个先进个人作为向省推荐的重点宣传对象,重点宣传对象要另附一个2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和一张工作照片。材料一律打印。省、市将选择部分先进,将其典型事迹陆续在《河北教育》(综合版)等刊物上刊登。

上述所有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文档一式3份,并附曾获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和县区教育局公章,一律用A4纸,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2009年7月底前需报送的材料有:

1、2009年各县区、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总结一份;

2、《张家口市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德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张家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申报“张家口市模范教师”和“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需同时报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3、《张家口市模范教师和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员一览表》及《张家口市优秀教师和张家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一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制成Excel表格,上报电子文档。《一览表》要与《奖励审批表》人数一致。

4、“张家口市模范教师”、“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按事迹显著程度在《张家口市模范教师、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中进行排序。

以上工作联系人:樊登山;联系电话 :8024122(兼传真) 。电子文档请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以下电子信箱:gbrsk@sina.com。

附件:

1、张家口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名额分配表

3、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5、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6、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

7、河北省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8、河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9、推荐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名额分配表

10、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11、张家口市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

12、张家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审批表

13、张家口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

14、张家口市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15、张家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张家口市

张家口市 张家口市

教 育 局

人 事 局 教科文卫工会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10年评选表彰通知

评选表彰先进的通知

七一表彰推荐评选通知

七一表彰推荐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劳动模范的通知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的通知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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