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标准

2020-03-01 18:21: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出纳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出纳岗位的职责、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出纳岗位的工作,是检查和考核该岗位人员工作的依据。

2 岗位任职条件

2.1 学历、专业知识

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2.2 工作经验

三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2 职能

2.1 在财务副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工资、奖金、补贴、有关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差旅费等现金支付工作。 2.2 有关票据〈支票、汇票、本票〉、印章的保管。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掌握财经政策、执行上级及有关财务规定,搞好现金管理。

3.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好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 3.3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4 所有放款凭证必须经财务主管审核后再进行收、付结算工作。

3.5 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每日结出余额,核对库存现金要相符。

3.6 按季度编制银行存款的细表,如实反映收、支、存情况,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3.7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8 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专设空白支票记簿,认真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3.9 所有收、付、转凭证要顺号整理,原始凭证和有关附件要折合整齐。 3.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职责和权限

3.1 职责

4.1 对保管的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负责。 4.2 对保管的有关票据、印章负责。 3.2 权限

5.1 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和厂制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有权拒绝受理各项业务(付款、转账等)。 5.2 发现凭证记录与票据款项不符的时候,有权要求会计更正。

5.3 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6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由科长进行检查与考核,每半年一次。

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财务部出纳工作标准3.33

财务部出纳工作标准3.33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出纳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计财部银行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出纳工作

出纳工作

出纳工作

《出纳工作标准.doc》
出纳工作标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