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制度

2020-03-04 02:13: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一个月以上)、离职、新人入司进行工作承接的管理。

第三条 工作交接的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承接人、直线主管和部门长,人力资源部协助指导。移交人为移出工作的人员;承接人为承接工作的人员;直线主管负责指导复核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为工作交接第一责任人;部门长负责审定明确移交人、承接人工作内容。

各岗位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交接,并给予后续提醒和指导。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

第四条 业务交接:岗位相关业务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进行中、已规划的部门架构及岗位分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平台,日常工作安排,项目性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进行情况,岗位相关工作需要学习的工作制度及指导手册,业务系统权限开通。以上各项资料的历史电子文档存放记录。

第五条 实物交接:岗位相关的实体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代理人和客户的各类档案资料,对外签订的合同,行政部资产登记的

物资,因岗位工作需要配置的各类实物资产,特别是各项方案的激励物品。以上各类资料的实体存放记录。

第六条 财务交接:岗位的财务情况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进行中、已规划岗位工作的预算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外部单位已发生未报销费用的清理。部门预算员交接工作,则需要在部门及财务部的共同协调下完成交接。

第七条 外务交接:岗位工作相关的内外部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相关业务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 重点标注:以上工作项目、岗位制度、实物资料,应根据重要和紧急情况,在《工作交接表》标注记号。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流程

第九条 工作交接流程分为:明确交接——工作梳理——工作移交——审核签字——后续指导。

第十条 明确交接:直线主管通知移交人开始准备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工作梳理:移交人接到交接通知后,直线主管的指导下,在三天内填写完毕《工作交接表》,并由主管审定。

第十二条 工作移交:在直线主管的指导下,承接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业务、财务和实物资料。在交接过程中,当承接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内容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直线主管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 审核签字:完成交接后,移交人、承接人、直线主管、部门长共同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表》的电

子版和签字原件存档,工作交接表签毕,承接人可开展相应工作。

第十四条 后续指导:

承接人承接新工作后,需学习新岗位制度和作业指导,直线主管和移交人应对承接人进行帮扶,提出指导意见。若承接人对承接的工作尚有疑问,应及时联系移交人,移交人应积极配合承接人提供指导,确保工作正常进展。

若因离职需要工作交接,在完成工作移交后,需在岗指导承接人工作15-30天,而后方可凭部门长签字的《工作交接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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