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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4月1日学生打群架事件的调查报告
2013年4月1日下午2:00-----3:40八年级八班学生王向南、杨喆虎、寇伟、刘长安、余绍林、孙恒、王虎子等人利用课间休息时,无事生非,纠集本班学生十多人无故殴打八年级六班学生李程,致使李程多处皮外伤、流鼻血。对此事件,学校极为重视,立即成立由政教处和两个班级班主任组成调查组,对事件进行缜密调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件原因及经过:
4月1日下午,八年级八班学生王虎子到八年级六班把李程叫到八班教室,让寇伟和刘长安分别和李程“单练”。然后八班王向南、杨喆虎、寇伟、刘长安、余绍林、孙恒、王虎子、田盼、王津、闫凯悦等人对李程进行群殴。其中王向南用脚踢打李程,致使其鼻孔出血,杨喆虎用凳子坐板在其背和胳膊抽打,寇伟、刘长安、余绍林等用拳头在其脸头等处殴打,孙恒、王虎子、田盼、王津、闫凯悦等用脚踹。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以上学生对自己所犯错误供认不讳,有案可稽。个人都有书面材料佐证。事件的来龙去脉已基本搞清。
二、事件性质:
此事件是一起群起学生斗殴事件。在此事件中王向南、杨喆虎、寇伟、刘长安、余绍林、王虎子等人负有直接的责任,孙恒、田盼、王津、闫凯悦等起哄参与也有一定责任,李程虽然是受害者,但窜班、不及时汇报老师也有一定责任。
特此报告
政教处
2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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