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

2020-03-02 03:33: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浅析当前南翔镇矛盾纠纷形式、特点及相应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诸多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利益冲突日趋显现,矛盾纠纷势必影响南翔镇的社会稳定,因此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是嘉定南翔镇信访司法部门和基层单位责无旁贷的责任,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要寻求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矛盾纠纷的形式及特点。

一、目前我南翔镇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

1、房屋动迁、政策规定引发的纠纷。当前,伴随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以及对经济增长GDP的盲目崇拜,房屋拆迁已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由于拆迁安臵补偿难以达成一致协议而引发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成为社会的一项重大不稳定因素。这类矛盾纠纷属于因为城市建设进程中因为利益分配冲突而形成的新型表现形式。此类矛盾纠纷如果不及时处臵,不但损害了人民利益、影响政府形象,甚至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和群众性事件,进而妨碍和谐社会的构建。

2、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也是我南翔镇主要矛盾纠纷组成部分之一,占的总量大。这方面纠纷主要是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有些处臵及时,矛盾就能得到化解,睦邻关系就能得到改善,有些矛盾纠纷因存在一定的突发性,难以及时处臵,导致发生不良后果。

3、经济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这类纠纷近年来总量有所上升。此类纠纷主要集中发生在临近春节(但是目前南翔镇较多不良企业经营不佳也造成类似情况)特别是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偿还等问题而引发矛盾纠纷,有的处理不好极易引起打架斗殴、损坏他人财物等事件,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另外,也有一部份纠纷是因违法行为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比如一些人因参与“二八杠”赌博活动引发了“债务”纠纷。

4、村务管理引发的纠纷。一些地方部分群众反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要求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资产处臵、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开支等情况,享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不能代表群众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基层领导提出罢免。

5、由其他原因引发的纠纷。由其他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很多,比如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因处理不当或群众对处理工作不理解等而引发纠纷;也有因发生伤害或意外死亡案件,被害人一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当事人又不想预付医疗费用,从而引起被害人家属、亲朋好友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致使产生新的矛盾纠纷。

二、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

(一)矛盾纠纷涉及的人数多,影响大。从今年我们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来看,矛盾纠纷所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参与人数量不断上升,直接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二)矛盾纠纷的内容复杂化。从矛盾纠纷的内容看,与过去相比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人们文化素质和法律水平的提高,无原则纠纷和无理取闹的现象少了,所产生的矛盾纠纷,绝大部分是趋向自我保护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实质性问题,使矛盾纠纷由简单趋向复杂。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既有历史客观的也有现实具体的诸多因素,情况相当复杂。

(三)矛盾纠纷的主体多元化。从矛盾纠纷的主体来看,过去以单一的自然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居多,而现在矛盾纠纷的主体不仅涉及到企业、团体,甚至涉及到行政机关。特别是一些群体性矛盾纠纷,当事人往往把单位的不满转移到对行政机关的对立上来,造成围堵机关大门的情况,影响正常的工作。

(四)矛盾纠纷具有突发性和易激化性。从矛盾纠纷的产生、发展进程来看,矛盾纠纷的当事人为了及时解决问题,往往采用借助媒体的手段,使其矛盾纠纷社会化、公开化和复杂化,并希望借此向矛盾纠纷的另一方或政府施加压力。但是由于以往有的部门在处理一些重大矛盾纠纷时方法欠妥,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错误的概念,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因此促使了“小题大做”和“借题发挥”这类矛盾纠纷的数量增多。此类矛盾纠纷一旦调处不及时,任其发展下去,无疑将会逐步升级为阻碍正常工作的聚众上访,对创建和谐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五)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加大。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加大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矛盾纠纷当事人对一般的劝说和教育不当一回事,而对一些非当事人的“顺耳”之言则不加分析地言听计从,更甚有人喜欢无事挑逗、帮倒忙,故意激化矛盾纠纷。二是诸多的实质性问题是基层难以解决的,往往需要上级机关出面协调。三是调处矛盾纠纷需要

各方面的配合。因为处理一起矛盾纠纷往往会涉及到好几个单位的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诸多单位的密切配合,我们的调处工作将寸步难行,难以起到良好的调处效果。

三、加强南翔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具体对策

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维护南翔镇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必须加强南翔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机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南翔镇整体的共同任务。

1.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可能由民事小纠纷转化成刑事恶性案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或苗头,基层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工作、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要舍得花费精力想平安,要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要舍得挤出财力买平安,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同时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社情民情,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在化解过程中,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的责任,并相应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如南翔镇信访、司法部门对南翔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负责,村(居)调委会对本地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

2.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在“民主法治村”建设中,突出“四民主、两公开”(四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建设,全面深化依法治村工作。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提高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必要时,举行民主听证会,使村民参与村务日常管理,落实好征地拆迁各种补偿款发放工作,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3.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村(居)委调解工作面广,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调解队伍干部有过硬的素质是开展好工作的基础。要高度重视村(居)委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完善奖惩制度,定期对调

解干部绩效考核,对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差等不适合从事综治工作的同志进行调整,把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有责任心的治安积极分子充实到综治队伍干部中。广大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及时分析和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新形势下下处理突发性事件能力。南翔镇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干部更要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创造“幸福南翔”,促进思想作风转变。

(二)健全南翔镇政府、村(居)委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南翔镇政府、村(居)委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南翔镇政府、村(居)委二级防范调解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各部门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负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1.南翔镇政府主要是由南翔镇综治委领导协调南翔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因此,要依托目前在嘉定区推行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包括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土管、村建、民政、计生、妇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组成)这一平台,综合各方力量,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一集中排查的形式,对本南翔镇的社会矛盾纠纷负责,确保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帮助、指导基层综治工作站对重大复杂疑难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在年终进行总结表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另外在中央、市“两会”以及春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也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活动,消除社会隐患,确保南翔镇社会政治稳定。

2.村(居)委一级化解矛盾纠纷原因多方面,对于村(居)综治工作站上交的社会矛盾纠纷,由南翔镇信访办、调委会接待调处,防止矛盾在村级激化。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由法庭认真依法调处;对时间长久、一时难以查明原因,且工作量大,涉及到多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南翔镇综治工作中心牵头协调,合同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村(居)委一级是调处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村(居)委综治工作站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疏导、早处臵。

(三)健全法制教育机制。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结合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

律进家门、矛盾化基层”活动,把群众的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四)健全制度运作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度。南翔镇综治委要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主要听取本辖区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近期各辖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或跨村(居)委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纠纷调处工作。特别是大动迁引发动迁矛盾。

2.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村(居)委综治工作站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南翔镇综治工作中心对本辖区各村居委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报告;对依法属于某个部门调处的,移送某个部门并配合调处。

3.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村(居)委综治工作站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4.建立社会矛盾防激化调处工作报告制度。村(居)委每半月向南翔镇综治工作中心报一次,如有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应随时报送。上报的材料包括调解数量、主要类型、纠纷的特点、动向和规律;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

(五)健全后勤保障机制。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综治工作站要做到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综治工作调解工作台帐,有综治工作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

2.抓好基层综治工作站调解员的培训。由于人民调解员来自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选举产生的群众。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法律素质不高,因此,搞好调解员的培训,是做好综治工作调解社会矛盾防激化调处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综治委、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管理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必须抓好这项工作,可以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个别咨询的方式进行,不断提高综治工作站人员的素质。

陶奕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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