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学习资料(4)

2020-03-02 23:57: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学习资料(4)

第六章 录用

科举制度的产生:隋朝隋炀帝大业年间设进士科,一般认为是科举制创立的标志。武则天时增设武举。宋太祖时正式设立殿试制度。

1993年8月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过家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考试录用制度的实施成果:

1、确立了机关依法进人的新机制。

2、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

3、考试录用法规体系初步确立。

4、考试录用基础建设水平逐步提高。

5、考试录用监督机制逐步健全。

考试录用制度的重要意义:

1、考试录用制度有利于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

2、考试录用制度有利于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落实。

3、考试录用制度有利于健全公平竞争和公开监督的用人机制。

4、考试录用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5、考试录用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的变革。

公务员录用定义: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公务员录用的范围:

1、职务类别: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限于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2、职务层次:界定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人员。

3、考试录用的具体适用对象: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4、目前一些县乡机关中补充担任的非领导职务人员,不能直接从机关外调任,一般应从公务员队伍内部选拔,应当使用考试录用。

5、在职公务员,即已经通过法定方式取得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必再考试录用,可以按照公务员交流的规定直接办理手续。

录用的方法:公开考试、严格考察。

公务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2、平等原则。

3、竞争原则

4、择优原则。

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德才兼备。

公务员录用的条件:

1、招考条件:①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②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报考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考的消极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4、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①年龄条件:不超过35周岁。②学历条件: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③专业条件。④政治条件。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功能:

1、具有科学选拔人才的功能。

2、具有改善人才结构的功能。

3、具有发掘人才潜能的功能。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

1、公开竞争性考试。

2、简化程序与采用其他测评方法。 考试的方法:

1、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和专业科目。利:①经济型②客观性③包容性。弊:无法全面掌握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对报考者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等难以测定。

2、面试。方法:①结构化面试。②无领导小组讨论。利:易于观察应试者的能力、素质和举止仪表、气质等。弊:不能全面掌握报考者的知识水平,评分时也容易受到考官主观印象的影响。

考试的基本内容:法律、行政管理、经济学、哲学、历史、自然科学知识等。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

2、资格审查。

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

5、体检。

6、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7、审批、备案。

8、试用(一年)。

考试录用工作的保障:

1、法律保障。①法律责任②回避制度③申诉制度。

2、便民保障。①方便报考者报考②保障考生权益。

3、技术保障。①技术支持②智力支持③保密技术。

4、经费保障。

第七章 考核

公务员考核定义: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构成要素:

1、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

2、考核内容。

3、考核制度。

4、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5、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的使用。

建立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和鞭策公务员提高素质,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3、有利于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打下基础和提供依据。

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

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3、分类考核的原则。

4、考用结合的原则。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指工作实绩。

5、廉。指廉洁自律的情况。

公务员考核的重点就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公务员考核的基本方法定义:是指服从和服务于考核目的,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途径和手段。

公务员考核基本方法:

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公务定期考核的程序:

1、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一年为一个周期,一般在当年年底或翌年年初进行。主要程序有①个人总结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③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

次。

2、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届中、届末考核方式。没有明确届期的,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程序①考核准备②述职③民主测评④个别谈话⑤调查核实⑥撰写考核材料⑦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⑧反馈

考核结果的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结果的使用:我国公务员法把定期考核结果确定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使考核作用的发挥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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