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灵武市质监局食品科工作总结

2020-03-03 04:02: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灵武市质监局食品科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局党组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严格要求下,食品科以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心,不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现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科室内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一是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区、市质监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共参加的培训4次;二是在实践中不断提高,通过邀请相关专家、主管领导指导食品监管人员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提高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

二、食品安全工作

(一)、培训服务并举,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工作。一是已成功举办了三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班。通过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共有58家企业法人、负责人、管理人员、化验员及一线员工159人参加了培训,二是聘请专家进入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尤其是对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的修改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对企业在质量管理手册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解决困难,受到生产企业的好评。先后有专家8人/次进行指导帮扶,5家企业受益。

(二)、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证后监管工作。

1、获证企业的监管:我市现有食品生产企业58家,68个食品单元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一是配合评

审中心完成对灵武市生财米业有限公司等12家新申证及换证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检计划。严格执行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下达的食品抽检计划。对全市4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44份,其中大米29份,其他粮食加工2份,黄酒1份,食用植物油3份,纯净水1份,矿泉水1份,小麦粉4份,调味醋1份,速冻食品2份。合格率100%。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100%。2011年上半年完成委托检验共221批次,较2010年同比增长17.6%,合格率为96.4%。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地产食品抽检全部合格,较去年有较大提高。三是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规定》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规定》检查程序,依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的内容,对照企业提交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逐项逐条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核查。现已核查食品生产企业5家。四是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检查。根据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安排部署,对辣椒制品、食醋、桶装饮用水、小麦粉等高风险食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开展专项专项执法检查7次,共抽检企业12家,抽检样品12份。强化节前检查,注重监管与日常巡查、回访有机结合。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累计共有155家,已核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140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已有35家移交工商进行日常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小作坊5家,注销小作坊7家。对12家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的正在进行专项整治。一是持续保证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

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银川市局的要求,加快对小作坊开展受理、核查和发证工作,及时对提出申请的小作坊进行获证前的帮扶和指导。已办理小作坊准许生产证8家,对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受理4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二是开展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干湿面制品及酱卤(猪)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1、专项整治,政府重视,领导部门关注,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开展工作。2011年5月11日,由灵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依照《灵武市打击取缔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活动工作方案》,市卫生、药监、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对我市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执法车辆3辆/次。共依法扣押各类生产工具57件。

2、对全市8家干湿面制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8家小作坊均符合相关要求。

3、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对辖区内一家酱卤(猪)肉制品进行监督检查,抽取生鲜猪肉一份,送至区食品检测中心。四是强化小作坊的证后监管工作。上半年共对48家小作坊进行了52次巡查与回访,并及时将巡查与回访情况录入动态监管记录中。

(四)、认真做好“元旦”、“春节”、“五一”专项检查。一是以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白酒、速冻食品、乳制品、民族特色食品(羊杂碎、馓子等)和配制酒、分装食品、酱油、食醋等为重点品种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登记、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批批检验等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回收和处理制度为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两节”、“五一”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车辆8车/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0家。二是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巡查和回访,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配合其他科室专项整治工作

(一)、保障成品油质量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宁质技监办[2011]38号文件精神,对辖区内3家油品生产企业及31家加油站经销的成品油进行监督抽样,共抽取样品93份,其中,柴油33份,汽油40份;

(二)、农资专项整治。2011年上半年,根据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的部署,适时进行春农资执法检查。完成对辖区内2家农膜生产企业、1家化肥经销企业的监督抽样工作,共抽取样品4份,其中,加厚地膜2份,磷酸二铵2份;

(三)、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对宁夏宝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灵武市伟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后期调查工作;完成对石嘴山市小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的调查工作;

五、亮点工作

(一)、根据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形式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质监局有关食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思路,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有计划、有目的全面开展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1、针对各食品企业不同的产品单元和企业实际生产日程安排,我局进行分类、分批,就地就近、上门服务、互不影响的培训原则,组织企业学习。

2、针对我市各食品企业实际情况和不同的产品单元,我局邀请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分为乳制品、粮食加工类、发酵类及其他类。教材内容除收录有相关法律法规、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还特别收录了不同产品单元的执行标准、审查细则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食品添加剂基本知识。现已出版使用的

教材字数达17万余字。

3、针对各食品企业不同的产品单元和企业实际生产日程安排,安排授课人员上午讲课内容与下午讲课内容一致,以达到全员培训的目的,并且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根据企业培训时间不低于40小时的要求,我局安排培训时间为10天。

现我局已完成对我市两家乳制品企业、粮食加工类企业一期培训工作,共培训企业员工84人,下发培训教材84份。

(二)、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点专项整治、指导帮扶整改工作。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做出明确指示,要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绝不允许牛羊杂碎生产加工出现反弹。集中整治以后,由灵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组成巡查小组,对整治期间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牛羊杂碎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审查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的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同时对积极整改的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大力进行帮扶,使其规范生产、安全生产、合法生产。指导帮扶,确保安全。

随着打击取缔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专项整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领导和专家亲临我市,对积极整改的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点的业主,逐家逐户的进行指导。

在指导过程中,银川市质监局领导和专家要求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点的业主按照《牛羊杂碎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审查细则》中的要求,对于厂房布局必须保证“五间房”的基本要求,建立全封闭加工场所,清洗废弃物处理必须建立化粪池,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上下水设施必须通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加工设备、工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材料制成,决不允许使用浴盆和不符合要求的器皿;

同时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对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点的要求,制定出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管理制度和生产制度。

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持续保证整治效果。武占勇副市长在我局召开专门会议,针对打击取缔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窝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再次作出了具体指示,要求联合整治单位要坚持不懈的将工作开展下去,打消不法业主的侥幸心理,促进整改。同时做了分“六步走”的监管部署:

1、督促指导硬件设施的整改、

2、明确各类生产设备的配臵。

3、抓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制度。

5、质监代政府制定牛、羊杂碎等生产加工集中区检验室的建设方案,报灵武市政府决定。

6、集中区建成后,相关单位要派专人进驻集中区,要制定联合监管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七、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管理较松懈,尤其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工作力度不够,致使在督查督导中被查出问题较多。

(二)、监管思路较窄、创新意识薄弱,办法单

一、缺乏攻坚克难的魄力。只求食品安全平稳,保证食品安全不出事故为基本要求。缺乏攻坚克难的魄力和破解难点的有效手段。

(三)、质量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

(四)、聘用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须尽快提高。

(五)、内部学习、培训工作不够。

八、整改措施:

(一)、强化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与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从监管模式上有所突破,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工作,使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二)、继续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牢固树立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企业自律上有所突破。

(三)、解决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手段少、处罚力度轻、监管松懈等问题,保证食品安全执法的顺利实施。对于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的,提请市局坚决予以吊销。

(四)、在食品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和水平上有所突破。组织学习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手段,提升监管人员的水平和技能,建设一支业务精、水平高的监管能手,真正达到一人多岗、多能、多技,把稽查队打造成一支“复合”型人才的队伍,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问题。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分类、分批,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上门服务培训。就地就近对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化验员及一线员工进行培训。

(二)、认真做好企业主体责任核查工作。先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核查,在安排其他产品单元核查工作。并结合对企业年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核查。对于未整改核查不合格项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三)、保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切实做好小作坊发证工作;

(四)、帮助指导牛、羊杂碎清洗加工点整改落实,使其达到发证要求,确保安全、卫生生产。

(五)、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审证工作。要做好充分准备,加强相关知识的更新和学习,保证能够承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加强全科室人员的安全意识,认真负责,真正履行观察员职责。

下半年,我们食品科将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更加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争取取得更大的突破。

质监局上半年食品科工作总结

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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