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岗位职责

2020-03-02 04:58: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岗位职责

一、受理申请;

二、初审;

三、二审;

四、批准;

五、领取空白证件;

六、证件制作;

七、证件核对;

八、证件盖章;

九、证件发放;

十、归档。

一、受理申请岗位

受理人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向申请人出具《海事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向申请人出具《海事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海事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

(五)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海事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初审人的职责

(一)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在船员证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

(二)将船员信息录入“ 内河船员管理系统 ”;

(三)打印“工作单”并署名,将完成初审的申请资料连“工作单”送二审;

(四) 将有关信息录入“河北省效能网审批监察系统”,并对申请材料补正、办结情况及时进行标注;

(五)按审核人数在《空白证件管理登记簿》上填写所需空白证件的数量。

三、二审人的职责

(一) 于 3 个工作日内对初审后的申请资料进行第二次审核,在船员证件申请表和“工作单”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二) 登录“内河船员管理系统”,接收并处理相应“工作单”

(三) 按审批人数在《空白证件管理登记簿》上核准申领空白证件数量

(四)负责鉴定和销毁到期档案工作。

四、批准人的职责

(一) 对办理船员证件的各个环节全面负责;

(二) 于 2 个工作日内对二审后的申请资料进行第三次审核,在船员证件申请表和“工作单”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三) 登录“内河船员管理系统”,接收并处理相应“工作单”

(四) 按要求在有关船员证件上署名。

五、证件制作人的职责

(一) 凭《空白证件管理登记簿》向空白证件保管人领取空白证件;

(二) 按有关规定制作证件;

(三) 按要求在“工作单”上署名;

(四) 把制作好的证件和申请材料送交证件核对人;

(五) 将作废证件交回空白证件保管人;

(六) 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工作。

六、证件核对人的职责 (一) 根据二审后的申请材料与制作好的证件逐项核对,并在“工作单”上署名;(二) 负责在各类船员证件上盖印;(三) 将申请材料送交档案管理人归档;

(四) 将核对后的证件交给证件发放人保管和发放。

七、空白证件保管人的职责

(一) 妥善保管空白、作废、过期、收缴、注销、扣留或保存的证件,登记造册;

(二) 按《空白证件管理登记簿》上批出的数量核发证件并做好记录;

(三) 在《空白证件管理登记簿》上记录前面 (一) 所述的各种证件的数量、编号和原因;

(四) 定期对领导批准的作废、过期、收缴或注销的船员证件进行销毁并在《空白证件管理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五) 定期检查核对空白证件使用情况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船员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船员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标识、登记、统计、归档、保管、迁移、销毁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并保证船员档案案卷质量。

(三)负责定期对船员电子档案进行备份、转出(入)有关数据。

(四)按规定督促有关人员送交应归档船员档案并检查其完整性,熟悉所保管的船员档案情况,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

(五)保护船员档案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

(六)协助做好船员档案利用工作,编制适用的档案检索工具,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

汇编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利用职权扩大船员档案的利用范围。

(七)负责船员档案真实性核查工作,并对核查结果负责。

办理船员证件管理规则

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证件办理

关于办理船员出入境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特种行业证件办理工作规范

船员出境证件管理规定

船员岗位职责[材料]

证件办理指南

证件办理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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