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材料]

2020-03-03 18:27: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庆阳市建设工程承发包

廉洁协议书

建设项目名称镇原县上肖乡青寨小学、教室宿舍工程

工程建设承发包廉洁协议书

根据国家、省、地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甘肃省建委甘建监(1999)357号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定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通知》精神,经协商现拟定,“庆阳地(市)区镇原县上肖乡青寨小学、教室宿舍工程工程建设承发包廉洁协议书”,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互相监督、加强管理、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地有关建设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做到:

1、不得 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2、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3、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得向乙方索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5、不得参加可能对公证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6、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及费用提供方便;

7、不得向乙方推荐家庭成员或者亲友从事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依法经营,严格做到:

1、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2、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合同价

款、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行贿;

3、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单位和个人外出旅游、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其他(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作补充协议):

建设项目法人单位 镇原县上肖乡青寨小学(单位签章)

年月日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单位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苏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协议

2020年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承发包意向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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