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2020-03-03 02:38: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XX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XX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清理 “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区纪委《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在全镇干部会议上强调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上级要求,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相关要求上来,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来。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所有单位个人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工作。要求全镇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自纠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等现象,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清理办公用房规定,落实整改要求,建立起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自纠自查工作,巩固清理成果。

XX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清理办公用房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共乌审旗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再次自查。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清理办公用房和规范公务用车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旗编委办核定,乌审旗广播电视局共有职工54人,核定编制26人,正式无编人员13人,地方聘用合同工5人,带薪见习人员9人,4050人员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旗广播电视局办公楼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四马路北侧,占地面积1778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6平方米。目前使用的办公场所为一栋二层办公楼,始建于1996年,建筑面积820平方米,实际办公总使用面积696平方米,科级干部人均办公面积9平米,科级以下干部人均办公面积为6平米。

(三)公务用车情况:我局核定公务车编制2个,现有公务车2辆,分别是三菱欧蓝德越野车,购于XX年7月。大众朗逸轿车,购于XX年6月,以上两辆车均用于新闻采访及技术维护工作。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不存在领导干部使用超编超标车,违规配备专车,违规使用越野车,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存在接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车辆等问题。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孟广才任组长,副局长曹丽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旗广播电视局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在之前整改的基础上,对现有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并建立公务车外出使用登记表,做到一用一登记、专人管理、去向明确。并定期将使用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XX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清理腾退办公用房 修建办公楼 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4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共有10处,其中3处正在使用,1处地税借用,

6处闲置,均不存在超标情况;领导干部用房已参照20xx年新标准进行了隔断;不存在擅自出租办公用房情况,以前年份的出租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

(二)修建办公楼

无新建办公用房情况;县局综合业务办公大楼修缮项目按照预算审批项目进行修建,尚未完成验收结算。

(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停放、统一调配,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施行定期公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不存在以下行为: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公车私用或对外出租出借、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四)津贴补贴发放

自20xx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国家税务局系统三级以下管理京外单位在职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琼国税发248号)下发后,我局严格执行省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白沙县政府执行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准时发放到位,无自行新设项目、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的情况,在计算XX年7月至XX年12月以及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补发津贴补贴过程中,无超额补发津贴补贴情况。不存在自行发放奖金、福利、油价证券及实物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县局腾退办公用房、修建办公楼、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已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整改。

(一)局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立即整改。

(二)公务用车存在费用不单独核算情况,立即整改。

(三)存在出借办公用房未收回情况。县城原局机关办公用房于早期借给地税局,地税局因受政策影响无法盖新的建筑,目前还未归还办公用房。

某局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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