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20-03-03 10:35: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二○○九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09年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特色、求新发展、树新形象的重要之年。为加快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治**”建设、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现就今年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县委第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立足自身职能,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以构建“平安、法治、和谐”**为中心,以人民调解为重点,以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以法律服务为保障,努力创特色、求实绩、争一流,服务全县大局,不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司法行政品牌。具体任务是:紧扣一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突出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即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狠抓源头维稳机制和深化普法教育活动两大长效机制;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这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

一是切实发挥县委普法办的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配套方案,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继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综合运用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宣传栏、电视、网络等平台,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各行各业,覆盖全县,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重点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服务全县经济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工作制度。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二是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要达到8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100%。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三是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四是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村两委干部、农民工、青少年学生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活动。

5、继续开展“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制宣传活动。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确保人民调解专职人员的落实和调解经费的足额到位;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调

研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正常有效开展,调处率达98%以上,调成率达95%以上。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2、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抓好矛

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单位),合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源头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广泛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之类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群体性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抓紧司法所人员收编和落实待遇、经费等保障机制;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剩余的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即牛街司法所、小草坝司法所);完善对乡(镇)司法所的量化考核办法;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工商、税务、劳动、扶贫等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低于5%和3%。

2、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为下一步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做好充分准备。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一是强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推行设立法律援助信息点或信息员制度,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二是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三是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四是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五是创新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界捐助资金,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保障机制。

2、健全完善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处理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

3、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多种法律服务途径,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二是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兼并、重组、破产、产权转让等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案件,以及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四是结合县情,加大宣传公证业务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行使代表国家公证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五)开展“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服务基层活动。局机关股(室)、处、局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挂钩联系乡(镇),组织开展服务基层“八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普法宣传。选择挂钩联系乡镇赶集天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有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他们依法办事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举行一次法律讲座。以县委普法办名义对挂钩联系乡(镇)干部举行法律讲座,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三是进行一次法律咨询。深入到挂钩联系乡(镇)所辖村(居),针对农民利益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也可利用赶集天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四是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对挂钩联系乡(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并按照法律援助程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五是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挂钩联系乡(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参与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举办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对挂钩联系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所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七是召开一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联系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座谈会的方式对挂钩联系乡(镇)的在家刑释解教人员和五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八是进行一次司法所各项工作业务指导。对挂钩联系的乡(镇)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业务进行指导帮助,规范内务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1、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把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要用十七大精神的宣传和理论研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三是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开展党支部帮扶挂钩工作。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新举措,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认真做好干部队伍学习培训工作,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4、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把更多精力集中到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上来,集中到抓大事、谋全局、促落实上来,努力成为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

(八)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九年三月六日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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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司法所工作计划)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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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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