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证明

2020-03-01 17:03: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企业法人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5、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6、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

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营业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出资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

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6、出资转让协议

7、新出资人资格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出资人改变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出资人改变名称的更名证明及更名后的资格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行政许可内容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注册资金、出资人、出资人改变名称、经济性质。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许可法律依据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许可方式:直接申请。

行政许可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深圳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

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出资人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

5、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

6、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新住所使用证明

5、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文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5、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用产权登记表》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章程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

机构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企业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企业章程

审批事项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申请表格《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下载: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市民中心注册窗口办理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申请确定;申请人未申请的,无期限限制;法律、法规、规章或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对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行政许可时限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网上受理/wermis2.webui/default.aspx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企业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行政许可收费

1、变更登记费按增加的注册资金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费,超过1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2、已按注册资金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3、注册资金无变动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

元。收费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使用范围的规定》、《国家计委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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