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办法

2020-03-02 02:48: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祝您考试顺利通过,更多考试资料可以访问高考网http://,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日—8日。凡选择在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于1月12—13日前往我校46号楼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 2012年,我校招生专业有了新的增减。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恢复招生,新增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美术学(书画鉴定)专业暂停招生。

2012年,我校部分专业在外省考点有了新的增减。我校美术设计类、理论类、管理类、书法等专业在山西太原师范学院、北京城市学院新设两考点;恢复浙江省杭州师范大学考点;原设在山东省的青岛考点取消,改设在济南市(具体考点单位待定);原设在广东省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考点取消,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原设在河北省的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改设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新设一考点,取消原设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考点,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取消了辽宁大学考点;恢复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考点。影视学院、传媒学院各专业在北京所设考点待定。

2012年,我校对专业特别优秀考生仍然执行优秀新生的选拔方案。即:在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中实行特别优秀的新生(简称“特优生”)选拔机制。

优秀新生的选拔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①在近三年中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广电总局为直接主办单位的全国性专业比赛,并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②在近三年中参加文化部、教育部认定的国际专业性大奖赛并获个人项目专业组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

优秀新生的奖励办法有所调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按政策予以录取的“特优生”:①在近三年中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广电总局为直接主办单位的全国性专业比赛,并在专业组A组获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的,录取进校后分别一次性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4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5000元、优秀奖10000元;②在近三年中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广电总局为直接主办单位的全国性专业比赛,并在专业组B组获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的,录取进校后分别一次性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8000元、优秀奖5000元;③在近三年中参加文化部、教育部认定的国际专业性大奖赛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的“特优生”,录取进校后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奖励;④以“特优生”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成绩突出且品学兼优者,本科毕业时可优先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另外,2012年报考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信息核对办法也有了新的做法。即:①考生须于2012年3月15日—25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jarti.cn,核对并填全本人报考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及时修改;②考生于2012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办法具体规定即将公布,请广大关心我校招生考试的各界人士届时登陆查询。

2012年是南京艺术学院建校一百周年的大庆之年。百年艺苑,名师云集,人才辈出,桃李天下,是莘莘学子实现艺术梦想起航的地方。我们诚挚祝愿同学们考出优异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共同书写南京艺术学院新的历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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