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2020-03-02 10:19: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水电七局企业管理模块 第五模块监督和约束机制

(2)

水电七局各分局(公司)、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工程局局审计[2004] 420 号2004年10月18日)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水电审[2004]11号文“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领导人,是指各分局(公司)分局长(经理)或局管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产值完成情况,成本和费用开支情况,利润实现情况,全员劳动生产率完成情况,职工收入情况,上缴费用情况等;

(二)、资产负债变动情况。主要检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资产的检查,主要是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变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各项资产的计价、转让、收益的核算是否合规;有无盘亏潜亏损失问题,财产损失处理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有无弄虚作假,多报或少报财产损失问题;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是否合规;有无违规投资或借出借入财产,有无私自转让或以物易物以及到期未收回或未返还的情况;有无化全民为集体,化大公为小公,侵占国家财产的问题;有无帐实不符,有帐无物或有物无帐,形成虚增财产或帐外财产流失的问题;

(3)、债权是否真实、有无截留收入、隐瞒利润、潜亏挂帐等弄虚作假的问题;有无长期拖欠未作清理的债权;坏帐准备金的计提是否合规,坏帐损失的核算是否合规,有无坏帐损失挂帐长期未作处理的问题;有无因经济纠纷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经济遗留问题。

2、负债的检查,主要是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增减变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债务是否真实,有无截留收入、隐瞒利润和应付税金等弄虚作假的问题;

(2)、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结算制度,有无长期拖欠未作清理的债务;

(3)、有无呆帐、坏帐长期不作处理,挂帐的收益长期未作清理的问题;

(4)、有无因经济纠纷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经济遗留问题。

(三)、经营情况。

1、经营情况主要检查财务成果核算的合规性和盈亏的真实性。

(1)、检查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是否合规,收入和费用的核算是否配比;

(2)、有无利用待摊、预提费用、材料成本差异等会计核算科目人为地调整成本利润的问题;

(3)、有无利用库存原材料高转或低转成本调整利润的问题;

(4)、有无利用往来帐户潜亏挂帐,截留收入隐瞒利润,损失或收益挂帐不作处理等弄虚作假盈亏不实的问题。

(四)、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执行财经法规情况。

1、自我约束机制是指单位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处理工程局、分局(公司或项目部)、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兼顾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自觉规范单位行为的内在机能。主要检查自我约束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1)、有无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经济活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8 -

(2)、有无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有章不循,造成经济活动失控,资金流失的问题;

(3)、有无不顾全局利益,只顾局部利益,在处理工程局、分局(公司或项目部)、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时违反工程局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有无不顾单位长远利益、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化行为;

(5)、有无不履行经济合同,损害本单位信誉的问题;

(6)、有无不顾单位发展后劲,采用拼设备、拼消耗等毁损性生产经营方式的问题;

(7)、有无不重视安全管理并造成重大工伤事故和财产经济损失的问题。

2、执行财经法规情况。

(1)、有无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共财产,行贿受贿,挥霍公款,假公济私的问题;

(2)、有无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擅自扩大成本开支范围,提高费用开支标准的问题;

(3)、有无截留收入,帐外设帐,利用“小金库”转移侵吞国家资财的问题;

(4)、有无私分企业财产,化公为私的问题;

(5)、有无偷税漏税的问题;

(6)、有无其他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五)、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及经济损失情况。主要检查有无主观臆断、不作科学细致的可行性研究,错误决策,或搞人情“投资”,造成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浪费的问题。

(六)、增强单位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情况。主要检查单位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增减变化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偿债能力检查有无不考虑单位的偿还能力和使用效益,盲目贷款(向工程局贷),致使单位财务状况恶化经营风险增加的问题。偿债能力指标一般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营运能力检查有无盲目采购造成固定资产闲置和材料严重积压的问题,有无违规分包管理失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问题。营运能力指标一般有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3、盈利能力检查有无经济效益滑坡的情况,上交管理费用是否减少,单位获利能力是否降低。盈利能力指标一般有资金利润率、产值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等。

4、综合分析评价单位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客观评价单位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第四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在年度审计计划外,工程局审计部门一般应在主要领导任期届满或任期未满离职前3个月向工程局主要领导提交临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被审计人姓名、任职期限;

2、提请审计的依据(或原因);

3、审计的时间范围及主要内容;

4、要求审计报告的期限。

(二)、在工程局主要领导批准了临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后,审计部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主审人应制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同时要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的依据和审计形式;

3、审计的时间范围及主要内容;

4、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应做好的有关准备工作;

5、审计组成员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接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后,应指定被审计人以外的其他领导牵头组织有财务、经管、材料设备、人事、工程质量和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内审小组,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好财务会计核算及与任期经济责任有关的资料,编制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清理好财产物资;被

- 9 -

审计人必须按有关要求写出“述职报告”;内审小组要认真做好自查自审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主审单位报送“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报告”、“述职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表”、“审计承诺书”。

1、“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

(2)、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制定依据的合理性和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3)、任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任期经营损益及利润分配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5)、自我约束机制的健全性和执行财经法规的情况;

(6)、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及经济损失情况与责任的划分情况;

(7)、增强单位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情况;

(8)、其他存在的问题;

2、“述职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任期初和任期未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拥有职工人数及人员构成情况,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2)、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及其制订依据(包括任期经济责任总目标和年度计划目标),以及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

(3)、任期经营情况;

(4)、自我约束机制和单位内部经济改革配套措施的建设、健全情况;

(5)、财产的安全与完善、保值和增值(减值)情况;

(6)、债权债务及遗留经济问题的责任划分情况;

(7)、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及经济损失情况;

(8)、增强单位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情况;

(9)、职工经济收入及劳保福利的改革情况;

(10)、在管理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有何建议。

“述职报告”应附有关说明材料的目录。

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表”的内容包括:

(1)、主要报表:

①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表;

②任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表;

③任期损益表;

④任期资金运营指标水平情况表;

(2)、附表:

①、产值计划完成情况表;

②、任期职工收入情况表;

③、任期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

④、任期债权债务变动情况表;

⑤、任期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表;

⑥、任期投资及效益情况表。

4、由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签署的审计承诺书(标准格式附后)。

(四)、审计部在收到被审计单位报送的“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报告”、“述职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表”后,即可派出审计组进行就地审计(如报送的材料不符合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要求重新补办)。如被审计单位难以履行内审职责时,局审计部门将提前介入直接组织。

(五)、审计组进行就地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协助审计组开展工作。审计组有权-10 -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工作需要召开审计调查座谈会或采用其他形式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索取审计证据资料。

(六)、审计终了,由审计组提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经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人签署意见后,由审计部作出“审核意见”并报工程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再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执行。

(七)、被审计单位如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可向工程局申请复议。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为审计组提供下列资料:

(一)、财务预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二)、企业财产盘点、变动及债权、债务清理的有关情况;

(三)、经营目标、生产经营计划及重要经营决策的有关情况;

(四)、企业领导人员的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

(五)、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审计部应对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各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性审计评议,整理和积累有关资料,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每年必须将“年度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表”上报集团公司审计部,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分阶段性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审计规范性原则:

(一)、原则上先审计,后任免。单位主要领导任期届满或任期未满离职时,凡未经审计者,干部管理部门一般不予任免或办理离职手续。

(二)、先内审,后外审。先由工程局审计部对单位主要领导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如有必要,还应由外部审计部门实施再次审计。

(三)、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的,实行有偿服务,审计费用由工程局承担。

(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审计组长承担直接责任,审计组成员承担工作质量责任,局审计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审计人员在依照本办法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碍,其他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将根据工程局企业处罚通则进行相应处理。

(一)、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

第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局企业处罚通则进行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企业机密的。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程局授权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11 -

附件:

审计承诺书

审计组:

按照审计组要求,我单位已提供了审计组要求的有关资料,现就所提供的资料声明如下:

1、在审计组要求的范围内,我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

2、除在已提供给审计组的材料中反映的情况外,我们未发现本单位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或集团公司规章的事件。

3、除已在材料中反映的情况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法律诉讼事件。

4、已提供给审计组的财务资料,已完整、真实地记录了本单位各交易事项,除此以外,并无账外账。

5、除已在材料中列明的情况外,本单位各项资产并没有作抵押或受其他限制,本单位也没有为其他单位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担保。

6、我单位并无未批准的对外投资。

7、所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已按有关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或已提供给审计组。

对所提供的资料,如有违背上述条款的,我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12 -

武汉市交通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推荐)

公司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教育系统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广州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菏泽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doc》
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