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汇报

2020-03-02 22:19: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绥滨县2011年度综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我县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全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深化“平安绥滨”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具体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深化严打整治,优化治安环境

在全年工作中,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专项行动为龙头,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的作用,重点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经济纠纷等矛盾、治安混乱地区,刑事案件高发、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安全隐患集中高危的区域进行了排查整治,有效地消除了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除专项整治外,还加大了街面、社区的治安防控力度,车、警交替,昼夜巡逻,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使路面“两抢”、诈骗及社区盗窃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治安刑事案件大幅下降。2011年,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40起,同比下降11.1%,破获刑事案件178起,综合破案率为75%;同比提高2.8%;共受理治安案件513起,同比下降6.2%,查处治安案件492起,查处率达96%,同比提高0.1%;治安、

1 消防、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共检查歌舞厅、网吧、游戏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196家次,检查烟花爆竹市场3次,处罚提供营利性陪侍活动歌厅12家,关停涉赌游戏厅11家。公安、交通部门共处理交通事故54起,无死亡和伤人事故,同比下降20.6%;消防部门共扑救火灾37起,同比下降24.7%。全县治安大局保持平稳。

二、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创安创建

进一步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全县现建有乡镇综治维稳中心9个,村、社区治保民调组织和综治维稳工作站114个,治安中心户1239 个,建有专职治安巡逻队1支,义务治安巡逻队13支。全县以派出所为龙头,以治保、民调和内保组织为基础,以治安巡逻队、治安中心户长和庭院、门店联防组织为补充的群防群治网络,已明显发挥着治安防控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全县明确9名乡镇党委副书记主管政法综治工作,配备了9名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配备了9名综治办专职干部。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力量进一步得到调整充实。县综治委制定下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拟定乡镇、村(社区)综治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基础工作规范台帐,全县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进一步推进技防系统建设。2011年完成了“天眼工程”

2 二期建设任务,县政府共投资73.3万元,对县城内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扩容升级,使城区的监控点由原来34个增加到47个,新增监控探头45个,安装监控摄像机178台,实现对重点部位、重点街区的无缝覆盖。重点行业、居民小区、单位住宅楼群等普遍安装了视频监控。县城镇内共有60余个单位安装了技防设备,共安装摄像头1072个,累计投入10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技防建设,在农村深入推广了电子监控、平安互助报警器等技防措施,逐步营造起防范严密、控制有力,技术防范覆盖面和技术防范种类不断增多的防控体系。在忠仁镇、富强乡两个出县必经路口安装了11部高清晰道路专用摄像机与“天眼工程”联网,另有8个行政村共投入30多万元,新增视频监控摄像头88个。目前,全县109个行政村中已经有71个村安装了电子监控摄像头559个,覆盖率达到65.1%;有70个村安装了平安报警器,覆盖率达到64%;构建了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为中心枢纽的县、乡、村三级技防网络体系,全县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2011年,全县刑事发案率和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低于前两年平均数,实行技防的村屯和城镇社区实现了无刑事案件发生,治安案件大幅下降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加大平安创建力度。2011年,县委、县政府把深化平安建设做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平安创建活动进行了认

3 真的安排部署,逐级签定了责任状,落实了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真抓实管,建立了平安创建工作实绩考核档案。加大了平安创建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月”活动及在县电视台、松滨大街等主街路段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公益广告,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制作永久性大型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办平安建设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

推动了创建“平安绥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创建成效显著,平安县、平安乡村、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创建覆盖面达100%,市级平安乡镇、平安村屯、平安社区,均达100%;42个县属、中省直单位被命名为市级平安单位的有40个,达95%。

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着力构建 “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县建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级治保民调组织109个,建立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纠纷、土地纠纷等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各级组织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坚持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全过程,构建形成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了第三方调解机制。县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

4 加强“诉调对接”,审结各类案件513件,调解438件,调解率达到85.5%。县工商局、人社局等综治委员单位都结合自身的行政仲裁职责,健全完善各种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和调审对接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单位内部。

着力建强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平台。2011年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我县以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服务发展为目标,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乡村协调联动、三大调解衔接互补”的工作思路和“做大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的工作目标,加大了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和深入推进强度,全县9个乡镇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中心,109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室),并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人员达57人,农村综治维稳工作站人数达510人,社区综治维稳工作室人员达25人。综治维稳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逐渐增强,2011年度,全县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与往年同比,呈大幅下降趋势。

着力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11年,县综治维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立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坚持每季一次对全县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

5 研判。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态机制,形成了《关于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绥滨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及考评办法,对涉及全县上项目、做决策、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涉稳事项,按程序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着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行动。以县“两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矛盾纠纷周排查、月排查和专项排查制度,落实乡镇与部门、条与块的排查调处职责。建立并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个排查”网络和工作机制,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突出对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易引发矛盾纠纷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苗头和隐患,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重视,及时地列入调处工作日程,积极地开展调处化解,摸清各种纠纷原因,逐一进行了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逐级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2件,调处成功178件,调处成功率97.8%,预防、减少了一批“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县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把每个流动人员都纳入到了社会组织管理之中,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犯罪的发生。2011年3月,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租赁房屋和暂住人口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村不漏街,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共清理出租房屋638户,清理暂住人员1203名,并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采取集与电脑建档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1234名外来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在电脑系统登记备案,并实现了暂住人员信息与在逃人员信息互动对比,“以房管人”和“以信息化管理人”工作模式初见成效。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2011年,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和失教现象,促使刑释解教人员的转化和转变,减少和降低了重新犯罪率。作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全市唯一的试点县,我县建立了涵盖人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及奖罚、社会保障、解除矫正、

7 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备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使社区矫正工作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运转有序。建立并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采取落实责任田、鼓励从事个体经营、落实低保救济、基地安置等方式,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后的接管、安置、帮教工作。2011年,我县共接收和管理刑释解教人员19名,全部列入帮教对象,帮教安置率达到了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加强了校园安保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县综治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绥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全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7所中学、24所小学和13所幼儿园能够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及工作部署,迅速行动,精心安排,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大了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力度,建立健全了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多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认真实施了校长、园长负责制,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安全措施、交通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安保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县公安机关全力抓好了警校对接工作,在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门卫设立了专门的警务室及治安岗亭,落实了“一校一岗一警”,严密组织民警

8 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把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作为巡防的重点,加大了巡防密度,确保了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2011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单位、乡镇对综治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应付思想;一些单位、部门抓平安建设工作力度不够,人防、物防、技防投入不足,治安防范方面存在一定隐患;一些中小学校和乡镇派出所在校园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学校基础实施陈旧落后,内部安保力量薄弱;信访和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力度不够,个别单位、乡镇还存在排查不及时、措施不力等问题,导致一些能够消除、解决的矛盾没有及时处理,从而引发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仍然很艰巨等等。这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我县综治部门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依托“平安绥滨”建设这一工作载体,重点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大整治,城乡治安大防控,创新

9 社会管理,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综治工作责任落实等六项任务,努力实现社会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努力,力争实现“构建一个格局、抓住两个关键、解决三个问题、实现四个90%以上、推动五个转变、建立六大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的工作目标。即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抓住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和城镇社区精细化管理两个关键,解决社会管理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三个问题,努力实现对外来人口和治安高危人员的服务管控面达到90%以上、对社会管理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覆盖面达到90%以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0%以上、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和基本满意度达到90%以上,着力推动管理理念向寓管理于服务中转变、管理主体向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管理环节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管理方式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管理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全面建立社会服务管理运行保障体系、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体系、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体系、“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舆论引导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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