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局

2020-03-02 18:28: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在全省老干部政策知识培训班上的讲话

詹 福 稳

(2009年8月3日)

同志们:

为庆祝建国60周年,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委要求,我们在全省老干部系统开展的大宣传、大走访、大检查‚三大活动‛正式启动。作为‚三大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举办这次老干部政策知识培训班既是我们认真贯彻中央深入学习宣传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具体举措,又是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全省老干部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形式和手段。

这期培训班和启动仪式活动中,省委和部领导非常重视,各相关部门极为支持,段部长要到会讲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同志要为我们授课,对我们开展好‚三大活动‛和提高我们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很大的促进和帮助。下面,根据培训班安排,我就老干部工作政策有关问题和大家共同学习交流,并就上半年全省老干部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谈点意见。

一、老干部工作基本政策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长期以来,广大老干部为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功臣。党中央在《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老干部离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这段话就是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原则。围绕这一政策原则,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几十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规定。

为便于学习和掌握,我从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等方面,介绍一下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老干部政治待遇

根据已有的政策规定,老干部政治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九方面的内容: (1)统一印制和颁发《老干部离休荣誉证》。为表彰老干部的历史功绩,由国务院统一印制《老干部离休荣誉证》。老干部办理离休手续后,委托离休干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授予。离休证遗失后可以补发。在我省,需在《安徽日报》登遗失声明,登报费用由老同志支付。

(2)阅文。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关于离休退休干部阅读文件问题的通知》规定,保证离休、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是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有利于老干部继续发挥作用。我省文件强调,老干部正常阅文要做到‚三有‛:有一套专供老同志阅读的发至县团级的中央和省委文件、有固定的阅文室、有健全的阅文制度。对身体不好不能到阅文室阅文的老同志,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指定专人上门送阅或上门传达。对分散居住在农村的可采取定期、定点分片组织学习或传达,保证老同志能够按规定了解党和国家重要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3)政治理论学习。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老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一般应同时发给离休、退休干部。重要专题教育活动一般也要组织老同志参加。

(4)听重要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干部离休后,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基本政治待遇应当不变。在举行重大庆祝会、纪念会时,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各级党政领导,要及时向老干部通报重要情况。每年至少举办1-2次老干部情况通报会,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凡邀请老同志参加的活动,都要注意通知到位,保证车辆,安排好接送工作。

(5)参加党组织活动。离退休老党员应该与在职党员一样,拥有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参加正常的党组织学习和活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对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的意见》(皖老字“2009”1号)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臵方式、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关注困难企业、易地安臵、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以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实现‚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臵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同时要以‚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为目标,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6)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工农业建设项目。1983年劳动人事部《关于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劳人老[1983]18号)规定,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在离休干部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应适当组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此后,中央和我省多次发文强调,对老干部就地就近参观考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7)走访慰问。早在1981年,省委、省政府在《关于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在每年党的生日和春节两个节日期间,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对离休老干部的慰问活动。……平时,也要经常去探望老同志‛。中组部等四部《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也对走访慰问老干部提出了要求。要普遍建立在职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通过走访探望,把党的温暖送到老同志家中。通过走访探望,了解和解决老同志存在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走访探望,加深理解,增进感情,及时掌握老同志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从2001年起,省委、省政府坚持每三年对出省安臵离休干部进行看望慰问,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广大老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也是认真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的重要体现。

(8)免费登报发讣告。省委皖发“1980”131号,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皖老“1985”5号等文件规定,省级干部、老红军以及厅局级(包括享受厅局级待遇的)老干部去世后,可免费在《安徽日报》上登载讣告。

(9)遗体或骨灰盒覆盖党旗。按照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党员去世后,都可以在其遗体或骨灰盒上覆盖党旗,所以离休干部党员逝世后,其遗体或骨灰盒上可以覆盖党旗。

(二)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按照‚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离休费。这是离休干部最基本的生活待遇。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离休干部基本离休费包括原标准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经过历次工资改革后所增加的离休费的总和(我省企业离休干部已比照行政机关离休干部离休费拉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基本离休费包括职务工资、工资构成中的津贴部分(即活的部分)及经过历次工资改革后所增加的离休费的总和。

(2)增发1—2个月生活补贴。为体现对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政策,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7年7月6日以前)、抗战前期(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和抗战后期(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分别增发二个月、一个半月和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工资制度改革后,按规定享受1—2个月生活补贴的离休干部,按照本人基本离休费标准继续享受。增发的生活补贴,在批准离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额发放。从第二年开始,在每年一月份发放。

(3)划拨特需费。劳人老“1982”10号文件规定,有离休干部的单位,每年按每个离休干部150元计算,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特需经费列入预算,统一掌握,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根据人发“2002”51号、皖人发“2002”84号文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并要求,本次调整的特需费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他用。当年节余可以跨年度使用。

(4)行政14级、18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根据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14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18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对国营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别的离休干部提高享受司局(地专)级、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另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提高待遇问题的电话答复》(老干办字〔1993〕第106号)规定,离休干部按中组发〔1982〕13号规定提高待遇后,享受副司局级或副县处级待遇。

(5)一次性生活补贴。为体现对离休干部的关心和照顾,我省从2002年起每年给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省级1500元;厅级1300元;处级100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教授级1300元;副教授级1000元;讲师级及以下800元)。

(6)护理费。现行离休干部护理费政策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根据中央组织部等4部委组通字“2007”20号文件规定,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从2007年8月1日起每人每月享受护理费800元,但已发放自雇费的离休干部不得重复享受。二是我省组通字“2008”6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或年满85周岁以上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可享受护理费600元。三是根据皖老字“2009”4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享受护理费500元;解放战争时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享受护理费300元。但已经享受护理费或发放自雇费的离休干部不得重复享受。与此同时,我省以前关于离休干部高龄补贴的相关文件不再执行。

(7)交通费。我省皖老字“1996”8号文件规定,为离休干部发放交通补贴费,具体标准为:地厅级(含享受同等待遇)每人每月50元;县处级每人每月30元;一般干部每人每月20元。凡配备专车和享有专车待遇而用车不交费的离休干部不发交通费。

(8)报销探亲路费。劳人老“1982”10号、劳人老“1983”20号文件规定,干部离休后,除继续享受国家对在职干部规定的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费和陪同人员的费用自理。探视地点只准一处(顺路中途下车的不限)。

(9)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根据安徽省有关规定,抗日战争及以前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处级以上离休干部生病可以住干部病房;离休干部至少应每两年体检一次。

(10)离休干部的住房标准及车辆配备。离休干部的住房标准按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厅[1997]13号文件规定,和在职同职级干部享受相同标准。住房制度改革后,离休干部未享受福利分配的公房,或分配的住房未达到职务级别相应面积标准的,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离退休干部的车辆配备,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皖办发“1997”21号文件规定,省级离退休干部(包括享受省级待遇的),按在职省级干部的配车标准配备车辆;地厅级离退休干部(含老红军和享受地厅级待遇的),按实有人数,5人以下配1辆,6至10人配2辆,11至20人配3辆,21人以上配4辆;县处级以下离退休干部,按每20人配一辆车。

(11)离休干部丧葬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财社“2001”1252号)规定,从2002年1月起,安徽省直单位(含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丧葬费标准由800元调整为2000元。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内自定本地丧葬费开支标准。

(12)离休干部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根据安徽省有关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离休干部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1.因公牺牲,按其牺牲时的40个月基本离休费计发;2.病故,按其病故时的20个月基本离休费计发。

(13)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安徽省离休干部去世后,其无工作遗属生活困难的,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从2003年1月起,按照离休干部生前单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按月发放。另外,红军时期、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老干部遗属,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25元。孤独无靠的遗属,除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外,每人每月再另加25元。

(14)离休干部享受的其他补贴。根据国家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统一部署,安徽省机关离休人员原执行的省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离休人员补贴。

各地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比照当地机关离休人员补贴水平调整补贴标准。其中,在肥省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比照在肥省直机关同等职务和同等条件的离休人员补贴水平调整补贴标准;在肥以外省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比照当地机关同等职务和同等条件的离休人员补贴水平调整补贴标准。 按照安徽省劳险字“1995”315号文件有关规定,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补贴标准。

各地调整事业、企业单位离休人员补贴具体执行时间,以当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时间为准。离休人员补贴标准,相当于同级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总数的90%。

(三)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作用

老干部离休退休后,在落实好他们的基本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同时,还要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是党赋予我们老干部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

在长期革命、建设和发展中,老干部们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如何把这些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充分引导好、发挥好,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党的政策要求我们,要根据离退休老同志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好组织和引导,为他们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稳定金融、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力宣传老干部和老干部党支部发挥作用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引导和带动更多的老同志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目前,全省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大学(学校)等在组织老同志发挥作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老同志广泛参与,成为有效的载体和重要的阵地。 以上是党的老干部工作政策的基本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改革深入,社会形势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变化,也给老干部工作带来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例如离退休干部在生活待遇得到落实的同时,对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加强学习、活动场所建设;在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的思想越来越趋于多元化,如何使老同志们自觉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需要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资制度改革后,离休干部与在职人员待遇出现差距,以及由于地域差别造成不同地区离休干部待遇相差较大,由此导致信访问题增多,给老干部队伍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压力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老干部政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只有熟练掌握政策、正确运用政策、切实落实政策,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全省老干部工作。

二、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同时可能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上半年以来,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维护了老干部队伍的稳定,为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做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开展好‚三大活动‛精心筹划,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作为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省委老干部局已完成了学习任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更加牢固树立了服务大局、科学发展的理念,特别是在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成果、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老干部工作新机制上取得了新成效,一是争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09”13号),为落实中组发“2008”10号文件提出了我省贯彻意见;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的意见》(皖老字“2009”1号),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就其他影响老干部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如完善离休干部医疗费保障机制问题、建立困难离休干部帮扶机制问题、加强老干部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问题,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解决的意见和办法。 各省辖市、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第二批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主题,坚持让党委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标准,在转变思想观念、解决存在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特别是深入基层、深入老干部家中,了解老干部的期望和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了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建国60周年,认真筹备开展系列活动。为庆祝建国60周年,进一步推动全省老干部工作,经省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老干部系统开展大宣传、大检查、大走访‚三大活动‛,对老干部政策、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对全省离休干部进行普遍走访慰问,对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大检查。通过‚三大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干部们的心中,进一步推动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树立老干部典型,弘扬优良革命传统,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积极响应,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很多单位已陆续举办了老干部工作政策知识竞赛、红歌演唱会等活动,对走访慰问、大检查活动也制定了具体方案。同时,按照要求,省委老干部局和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做好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双先‛事迹的推荐、评选工作。很多地方和单位通过争取,也将同步对离退休干部‚双先‛进行表彰。

(三)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离休干部待遇。按照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走访、变对话为座谈、变要求答复为主动沟通的工作思路,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维护了老干部队伍的基本稳定。上半年,省局多次主动下访,或到老同志家中宣传解释相关政策,或召开信访问题座谈会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热情接待、认真处理来访来信,加大了信访问题的督办力度。就老同志反映较为强烈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问题,主动向省委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尽早解决。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扩大了发放范围,使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得到了更好的落实。

(四)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活动,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活动深化拓展年的要求,在各级组织部门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将这项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五大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以加强党性修养、促进作风转变为主题,省委老干部局在全省老干部系统部署开展了‚老干部局长下基层‛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就‚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地位和作用问题‛、‚离退休干部参加社区‘四就近’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问题‛和‚老年教育‛等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

上半年我省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其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我省贯彻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的意见已经下发,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任务增加,对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全省大局来说,尽管当前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回暖企稳趋势,但金融危机对我省的负面影响依然没有见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老干部工作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与省委要求和老同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下半年,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国六十周年,以扎实开展‚三大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推动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全面提高老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做出更大的努力。

(一)深入贯彻中组发„2008‟10号和皖办发„2009‟13号文件,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对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满足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发挥离退休干部积极作用,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是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省贯彻意见已经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皖办发“2009”13号文件下发。这是我省老干部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此,各地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10号文件及皖办发“2009”13号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大10号文件及皖办发“2009”13号文件的宣传,特别是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向有关部门进行宣传,争取重视和支持,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将10号文件及皖办发“2009”13号文件学习贯彻落实好。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组发“2008”10号和皖办发“2009”13号文件,努力开创全省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进一步落实好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尽管我省经济领域出现企稳向好的积极变化,但由于我省经济基础底子较薄、经济总量不大、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原因,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还没有见底,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离退休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宝贵资源,他们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是我们应对复杂和严峻形势、迎接新挑战和新考验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继续对离退休老同志加大形势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他们正确认识形势,坚定地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同心同德,更加自觉地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服务。 要继续巩固离休干部‚两费‛清欠成果,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研究、解决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运转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机制有效运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六部委《关于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平衡工作。以人为本,高度关注老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困难企业、困难地区、困难单位的老干部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要格外关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要认真贯彻省委老干部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老字“2009”23号),进一步做好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证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方便离休干部就医。进一步落实好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三)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好“三大活动”。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省委老干部局就‚三大活动‛做出了部署,各地各单位也都在认真组织实施,这次会议标志着‚三大活动‛在全省全面正式启动,段部长还要提出要求。这次培训班结束,我们还将进行全省老干部工作政策知识竞赛的预赛,并将在各片区预赛的基础上举办全省老干部系统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歌演唱会。在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之后,还将组织老干部事迹宣讲团赴全省巡回演讲,广泛宣传老干部先进个人、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事迹,营造尊重、关心、照顾离退休干部和重视、理解、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在建国六十周年前夕,在全省广泛开展‚走万户、访万人‛走访离休干部活动。还没有启动这项工作的地方和单位,要尽快做好安排和部署,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同志的心中。

省委老干部局将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运行情况、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大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10月份要进行互查,年底前要搞好检查总结。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推动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到实处。

(四)要继续做好老干部信访、调研工作。

要坚持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走访、变对话为座谈、变要求答复为主动沟通,切实加强老干部信访工作。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亲自接待来访的老干部,或深入基层主动与反映问题的老干部面谈,要把接访走访工作作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载体,作为‚老干部局长下基层‛活动的实际举措,要通过接访走访及时掌握老干部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维护老干部队伍的稳定。对重要信访件要加大督办力度。对信访中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加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也要主动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要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地位、作用问题‛、‚离退休干部参加社区‘四就近’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问题‛、‚老年教育问题‛进行深入调研。通过调研,及时发现、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继续加强老年大学(学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关工委、老干部党校等阵地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对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的力度,多渠道争取和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活动学习场所的面积、设施和功能能够适应本地本部门离退休干部的需求。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吸引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到活动中来。要以活动中心为主,多种形式办好老干部党校,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要宣传推广示范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验,巩固网络、广播等远程老年教育成果,优化老年大学(学校)课程设臵,继续开展评选省级示范校、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要继续在全省广大离退休干部中扎实开展‚学健身比健康、学知识比贡献‛活动,将老同志的思想引导到锻炼身体、注重健康、不断学习、发挥作用上来。继续加强各级关工委建设,发挥老同志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在普遍展开。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着力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老干部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要扎实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老干部工作者新形象‛深化拓展年活动,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素质,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使老干部工作人员成为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模范,成为熟悉老干部工作政策、精通老干部工作业务的模范,成为求真务实的模范。作为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在全省老干部系统开展的‚老干部局(处)长下基层活动‛,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老干部工作者新形象‛的一项重要载体,是增强老干部部门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增进对基层了解、保持与离退休老同志联系、树立老干部之家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包括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处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要继续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除举办这次老干部政策知识培训班外,省委老干部局还将举办各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和老干部工作调研、信息、信访、统计工作人员等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志们,这次老干部政策知识培训班要经过一天半的培训,还要进行预赛考试。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专心听讲、认真作笔记。我相信通过这次培训,我省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将会有个较大的提高,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4号上午后半段,来参加培训的省辖市及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协作组代表队将参加全省老干部工作政策知识竞赛的预赛,同时也是培训班的结业考试,希望参赛人员沉着冷静,发挥自己的水平,取得最好的成绩,并为参加竞赛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老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此次培训班为起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老干部工作队伍,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三大活动‛,全面完成全年老干部工作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六十周年!谢谢大家!

老干部局总结

老干部局工作总结

老干部局学习制度

县委老干部局

老干部局工作总结

老干部局封条

老干部局工作总结

老干部局工作总结

老干部局工作总结

老干部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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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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