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注意事项

2020-03-02 21:49: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毕业生就业注意事项(内部资料)

1、签约流程:用人单位确定聘用后,单位要填写就业推荐表的回执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个人和单位、学校要填写三方协议。本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签字无误后,交给用人单位填写单位情况、盖章,单位三方协议返回后,到学院签署意见,最后到学校就业中心签署意见。单位盖章返回后,将三方的一联交单位,一联和就业推荐表的盖章回执交学校就业中心,一联自己留着。

2、注意事项:必须添全三方协议中全部信息,填写时应字迹工整,易于辨认,尤其是档案地址和户口地址。单位、学校名称栏须填写单位、学校全称,请勿使用简称。就业推荐表要慎重填写,不能随便乱填,获奖情况尽量详细。可以先在复印件上练习,正式和单位签时候再把原件填好。

3、三方协议和就业推荐表要认真保管,一旦丢失,个人要凭以下材料来就业中心办理: ①责任人情况说明(何人丢失,因何原因,在何处丢失);②无副本保证书(承诺不出现雷同推荐表/协议书);③院系意见(是否同意换发)并须有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院党委的章。 如发现毕业生冒用他人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或者以丢失的名义多次领取推荐表或协议书的,就业中心将取消其一切就业服务,不予派遣,带来的一切后果毕业生自负。

部分直博、硕博连读或其他情况同学,连续二年收到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的,只以今年的为准。(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是有编号的,去年的算作废)

4、出国留学的同学、到港澳台求学的同学在离校前一定要认真落实个人档案户口去处,否则超出派遣期限后,失去派遣资格,档案只能转回原籍。户档转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同学,如果在国外拿到学位,回国就业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如果未拿到学位,留学服务中心只能将其户档转回原籍,无法派遣,失去干部身份。(出国同学可以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同时申请档案二分回省)

5、在国内其他大学读博或者做博士后的同学,也需要转档案和户口,一定要在毕业前来取户口迁移证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

6、对于签企业单位的同学,如果单位不能接收档案,一定要问清派遣报到单位名称(是所签单位名称,还是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同学,也要弄清楚档案挂靠在哪里。

7、生源地区如无特殊要求,精确到省即可。另外,毕业前学院会让大家核对档案、户口去向信息,包括找到工作和没有找到工作的。请大家一定认真核对,特别是生源所在地(以便没找到工作的档案户口派回原籍用),以前有许多同学自己不认真核对,为此饱受奔波之苦。

8、关于研究生培养方式的说明:在入学时大家的培养方式就已经确定。为了方便就业推荐,非定向和自费的同学,可以在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上写成统招统分。

9、过了6月10日还没有解决北京户口的,想解决北京户口会非常难。所谓的“保留户口两年”其实起不到作用,这两年里用人单位接收你时候会以你不是应届生而卡你。如果到那天还不能解决,建议在毕业前去就业中心办理转回原籍。这个日期和就业中心无关,不是他们定的,是北京市人事局管的,找就业中心也没用。

10、报到证是两联,是北京市教委统一发的。一联是派遣证,放档案里,一联是报到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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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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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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