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9:21: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通榆县第一中学校 门卫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第一条、门卫紧急情况是指学生出走、生人带走学生、外人或精神病患者闯入学校等有关情况。
第二条紧急情况发生后,情况发现者(保安或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安保处汇报,必要时立刻报110,不得延误。
第三条安保处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向校长室报告并通知班主任。
第四条紧急情况发生以后,安保处立即组织人力、物力配合公安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处理事端。
第五条班主任接到安保处的报告后,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六条紧急情况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半小时),安保处及时将发生的情况和处理措施向校长汇报;之后,有关人员应与校长联系,及时汇报新的情况。
第七条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校长(校长外出由副校长代理),必须在第一间内赶到现场,做好学生家长的慰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教育局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不得延误、隐瞒或谎报情况。
第八条紧急情况发生后,安保处必须按下列要求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1)、情况发现者汇报的关于紧急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的书面报告。 (2)、紧急情况处理过程和措施。 (3)、公安部门的意见。
(4)、上报有关部门的时间、内容的记录。 (5)、校务会议就该紧急情况的最终处理意见。
以上内容,一律以关于“XX学校XX年级XX班级,XXX学生的XX情况处理的综合报告”的名称。事情处理结束交档案室保存。
第九条紧急情况发生后,对出现玩忽职守、延误救治、瞒报情况,而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教师,学校将视情况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报告程序
1、情况发现者报安保处。
2、安保处报校长室,同时通知班主任。
3、班主任通知安保处。
4、校长室报教育局安全办,所在辖区派出所。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流程
如发生外人或精神病患者闯入学校等有关情况。
1、保卫人员应尽量拦截外人或精神病患者。
2、安保处负责带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将学生带至安全的地方。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