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7:55: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甲方: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聘人):身份证号:
为明确业务副总经理权责,规范业务副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业务副总经理依约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09年8月15日起至 200年__月___日止(其中 2008年8月15日至 2008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职务:业务副总经理
1、乙方担任业务副总经理必须具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并承诺无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
2).没有犯罪记录。
3).没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没有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没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若乙方具有上述情形而隐瞒甲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业务副总经理职责:业务副总经理对公司董事长负责,行使下列工作职责:
1).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业务经营、营销策划,三信控制和商品储存及运输管理等工作,对董事长直接负责,并对公司业务部、企划部、拓展部直接领导及指挥;
2).分析市场行情,掌握市场动态,根据市场的需要和季节变化,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及时掌握商品结构的变化,保证商品的正常供应,并及时向董事长
提交有关调整商品结构变化方案,重大经营活动和业务决策所需资料和各项建议;
3).经常组织进行市场信息分析,深入研究市场行情,在市场形势和商品销售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并提供相关应变措施;
4).负责组织和参与重大业务的洽谈,指导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组织落实各项大型展销、促销等经营活动,同时严格合理的安排业务人员外出,对费用严格把关;
5).对楼层商品的变价、调价、报损商品予以严格审核和审批,对库存积压物资进行审核清理并采取相应的政策;
6).全面负责商场营销、合同、采购、招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目标;
7).全面负责商场营销及联销合同的内容、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商场负责;
8).协调与各相关的职能机构和管理部门的关系并主动接受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范围;
9).全面负责组织公司业务、企划部门的市场调研,及时准确的掌握市场信息及把控商业发展趋势,适时进行商场定位、布局、品牌结构、营销手段及策略的调整并监督落实、考核。
10).全面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管理、奖惩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用人标准对分管经理级的员工任用进行提议及经理级以下员工直接任免。
11).按时按质完成公司经营指标及董事长分配的其它任务。
若乙方未尽职责的,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3、应尽义务
1).业务副总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业务副总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业务副总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
4).业务副总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5).业务副总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员工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业务副总经理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7).业务副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长同意外,本人及亲属或其出资的单位均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业务副总经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业务副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业务副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向董事长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业务副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10).业务副总经理须接受职中和离任审计,未经离任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11).业务副总经理应遵守以上义务约定;如有违反上述约定之一,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按照实际损失额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工作条件
1、甲方按法律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派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年薪为万元/年,其中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5000元人民币,年薪的余额在每财年底经公司财务部据经营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完成率、年度审计与个人绩效考评后一次性核发(双方一致确认:若乙方完成率低于60%的,乙方年薪的余额不再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理。
2、乙方超额完成以上指标者,甲方除支付以上规定的薪资外,并根据收益额指标超出额部分的%一次性提取奖金支付给乙方,乙方个人所得税自理。
3、年薪制是平衡企业高管长短期行为的有效薪资激励模式,因各种原因在年薪余额核算期前致使合同终止者年薪余额将不于发放。
4、乙方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5、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6、乙方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销或吊销或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造成损失者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3).未尽业务副总经理义务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4).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门店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或者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造成损失者甲方可追究相关民事责任);
(6).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不能完成经营指标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义务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妥善办理离职与交接手续。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纠纷者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可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仲裁或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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