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物评选方案

2020-03-01 18:44: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下洼镇2017年“最美人物” 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中华美德,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开展“弘扬‘六德’文化

塑造‘德善赤峰’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赤文明委发〔2016〕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不断发掘宣传全镇人民在工作、生活真善美的一面,旨在以先进事迹影响人,以魅力人格感召人,以奉献精神鼓舞人,使“最美人物”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从而以道德力量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评选类型

组织评选“最美人物”,如“文明家庭”、“德育双馨教师”、“孝德好少年”等。

三、参评对象

(一)文明家庭。现在下洼镇居住的家庭。

(二)德育双馨教师。现在下洼镇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职员工。

(三)孝德好少年。现在下洼镇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四、评选名额

(一)文明家庭:3户;

(二)德育双馨教师:10人;

(三)孝德好少年:20人。

五、评选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爱党、遵规守法。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爱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国家、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主要成员知晓核心价值观内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用法、守法,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现象;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

2.孝老爱亲、家庭和谐。重视家风建设,又符合家庭特点的家风家训;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生活相互照顾;男女平等,夫妻互敬互爱,共同管理、承担家务,依法保证子女上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老人和子女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3.诚实守信、勤俭敬业。城市守信,承诺践诺,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家庭成员社会信誉良好;农牧民勤俭创业、勤劳致富,合法经营,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4.志愿服务、友善助人。家庭成员积极参加镇村的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特长,热心奉献;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与相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秩序。

5.移风易俗、崇尚文明。家庭成员崇尚和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适度人情消费;勤俭节约,自觉节粮、节水、节点、节材、节纸,量入为出,合理开支;崇尚科学,不酗酒赌博,不搞家族宗派。

6.重视学习、优生优育。尊师重教,崇尚文化,子女学有所成;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政策、法律、科普、技能学习培训活动,经常读书看报、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规。不歧视、虐待生育女婴妇女、不育妇女和女婴。

7.爱护坏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不乱倒垃圾、乱堆乱放;家庭环境干净整洁,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8.民族团结、和睦相处。坚持民族团结,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邻里关系和谐融洽,互帮互助,互谅互让。

(二)“德育双馨教师”评选标准

1.为人师表,能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能团结协作,有较好的合作意识。

2.爱岗敬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能注重学生品德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效果良好,业绩突出。在学生及家长中享有较高威信。

3.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永宁路人倾心教育,于平凡、平静、平常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德育双馨教师”评选活动: (1)教学过程中有体罚和或者变相体罚行为造成影响的;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的;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有违师德形象的; (4)推诿学校的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5)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有旷课、旷职现象的; (6)与同事关系紧张,与家庭关系紧张,影响教师队伍声誉的。

(三)“孝德好少年”评选标准 1.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理解父母、感恩父母;主动分担家务,自理、自立能力较强;生活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2.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她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班级、为学校、为社区等做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热爱科学,亲近自然,善于思考,注重实践,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积极参与爱惜粮食、节约用电、低碳生活、植绿护绿等社会环保活动,环保节能意识较强。

4.能自觉遵守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校内外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遵纪守法,并能做到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不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

5.身处逆境、困境,但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6.自觉勤奋学习,课堂上积极思考、主动发言;遇到问题主动请教老师或同学,主动吸取课外知识,知识面广。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最美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朱振秀

成 员:窦玉贵、顾振存、春

小、田静涛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下洼镇政府506室,由窦玉贵、顾振存、春小、田静涛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6)4640219,电子邮箱:ahqxwztw@163.com

七、评选程序

1.报名推荐:9月15日17点前,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推荐3-5户“最美家庭”,学校根据评选标准,推荐6-10名 “德育双馨教师”人选,推荐15-20名“孝德好少年”。被推荐者需填写评选活动申报表、事迹材料(见附件、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初选审查:9月16日11点前,活动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文明家庭”3户、“德育双馨教师”10名、“孝德好少年”20名。

3.表彰奖励:举行颁奖仪式,为评选出的“最美人物”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人物”活动是我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团队、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由组长负责,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单位、学校要大力宣传“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学习“最美人物”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单位、学校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人物”推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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