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人物解读“我与他人”

2020-03-03 08:55: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阳光少年胡俊豪带给我们的启示

——榜样人物解读“我与他人”

【人物简介】

胡俊豪(右二),生活在上海一个贫寒的低保之家。2010年,16岁的胡俊豪当选为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队长,荣获上海市“四好少年”标兵称号并以高分被上海重点中学录取。

【典型事迹】

“看见老人受伤了不能不管啊!”

上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假日,俊豪约了伙伴踢足球。不知是谁飞起一脚,飞来的足球猛击在一位老奶奶的脸上,老人猝不及防倒在地上。孩子们闪电般地逃窜而去,只有俊豪把老奶奶搀扶起来,含泪说:“奶奶,对不起,我错了!”“奶奶,您放心,我们全家都会照顾您的。”康复后,老人感动地说:“我喜欢俊豪这孩子。当时,我也看不清是谁踢的球,可是就他过来道歉。” 事后,有人觉得俊豪冤屈,他却说:“我是中队长,就算是我踢的吧,看见老人受伤了不能不管啊!”

“做人要有大人格,帮助别人是应该的,吃亏就是占便宜。”

在学校里,最让同学感动的是,作为一个成绩优异的学习尖子,俊豪不但对自己的学习方法和有关资料不保密,还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初三中考冲刺的阶段,班主任老师为了确保同学们考出好成绩,本想让俊豪和成绩不错的同学坐一起,但他主动找老师商量要和学习困难的霍东杰坐一起。与霍东杰成为同桌后,俊豪不仅抽空给他讲题目,而且为了让他上课时不开小差、不打瞌睡,专门给他准备风油精,还时不时地提醒他。妈妈心疼儿子,劝他学聪明一些,帮助水平高的等于提高自己,帮助水平低的对自己没啥好处,告诉他答案就行了。俊豪却说:“做人要有大人格,帮助别人是应该的,吃亏就是占便宜。”

【事迹解读】

在新的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中,围绕“我与他人和集体”这一板块,如何引导学生正确构建“我与他人”的关系,学会与人交往与沟通,是我们思品教师肩上背负的一项重要使命。本文选取上海少年胡俊豪成长的点滴足迹作为切入点,从这位与广大中学生同龄的榜样人物身上,我们不难看出,无论在社区生活还是学校生活中,这位少年的心里充满着阳光。他稚嫩的肩上扛着责任,他懂得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实的基本要求,努力做一个诚实负责、乐于助人、与人为善的人。更为可贵的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寒的少年,他知道做到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人。在这位模范少年身上展现出来的这些难能可贵的品质,正好契合了新课标“我与他人和集体”这一板块的要求。课堂教学实践中如果借助这一典型人物,通过引领学生感悟分析榜样身上的闪光点,教学三维目标的落实也就相对更理想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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