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3:33: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住校生管理“十八不准”
一、熄灯号响后立即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二、熄灯后,不得私自在宿舍内使用蜡烛等明火;如遇停电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不准在宿舍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或进行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四、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垃圾、乱倒剩菜、剩饭和生活污水。
五、不准在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六、不准无故随意进出他人宿舍。
七、正常学习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八、如有事或有病提前请假,晚间上课期间不准请假离校,如遇特殊情况需
报知宿舍管理人员备案后由家长接走。
九、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乱动用电设施。
十、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床位。
十一、个人物品妥善保管,不准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否则,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十二、不准私自外出上网或在宿舍内用手机上网,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十
三、除特殊情况外,不准随意拖欠学校伙食费。
十四、下午放学后可在附近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六点半以后不准再在校外逗留。 十
五、不准在厕所以外任何区域随地大小便。
十六、不准破坏宿舍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属于有意破坏,一经查实,加倍处罚。
十七、不准无理顶撞、侮辱宿舍管理人员。
十八、未经允许不准在规定时间之外私自到校。
以上规定全体住校学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学校将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其住校资格。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总务处。
七 里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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