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公证办证需知

2020-03-02 19:36: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赠与财产公证办证需知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簿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2、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房屋:房产证、土地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书(含房屋、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属人应一致,房产登记情况应与房屋现状一致)

(1)房屋现状与产权登记情况(例如:房屋结构、层数等)不一致的,应变更产权登记后再办理公证。

(2)房产证或土地证证件内容不清晰的,需提供房产登记信息卡或土地登记信息卡●汽车:行驶证、登记证、购买车辆完税发票或车辆价值评估报告书; ●其他物品应提供购物发票等权属证明)。

3、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人未婚:国内居民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其他申请人提供未婚公证书 ●申请人已婚:

(1)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须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若该房产为夫或妻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除了提供结婚证外还须提供产权人一方的婚前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非产权一方表明对房产产权归属的态度(亲自到公证处表明或提供经公证的声明书)

(3)若该房产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赠与人主张房屋归其个人所有的,除了提供结婚证外还须提供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书予以证明。

●申请人未再婚的:

(1)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丧偶后未再婚证明或提供丧偶后未再婚公证书

(2)离婚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或提供离婚后未再婚公证书

4、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申请受赠财产公证书的

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详见监护人公证办证须知)

5、宅基地房产的赠与提供赠与房产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赠与财产证明书》。 《赠与财产证明书》必须证明以下内容:

●所赠与财产是赠与人结婚前取得还是结婚后取得的 ●赠与人与受赠人为何关系。

●所赠与财产是否存在产权争议或权利受阻情况 ●村委会是否同意赠与人将财产赠与给受赠人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 以上证明材料应提供原本或正本。

● 夫妻结婚证遗失,请补办结婚证或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结婚证明;没有登记结婚的:(1) 1950年前按传统风俗习惯结婚的,请提供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外加两位目睹婚礼的证人的证言(附证人的身份证);(2)1950年至1994年10月1日期间结婚没有登记的,户口簿显示是夫妻关系的,可由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 赠与和受赠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若受赠人是未成年,则由其监护人代理办理受赠公证。若受赠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先由法院认定行为能力情况后,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手续。

● 外国人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先行在国外进行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人士的婚姻状况证明需先行有当地公证机构(或公证人)进行公证。

赠与财产公证办证需知

赠与财产证明书(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健在)

现有XXX,有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盐步XXX村委会XX村民小组XX层XX结构房屋一间【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地证字第XX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南府集用字(XX)第XX号;地籍号:XX】,XXX和XXX于何时结婚,该房屋是XXX在与XXX婚后取得的,属于其夫妻共有财产。上述房屋是没有改建,无产权争议或被查封、抵押。现XXX在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房屋无偿赠与给XXX所有,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均同意上述赠与。 赠与人和受赠人是XXX关系。

特此证明村小组、村委会

年月日

赠与财产证明书(夫妻共有财产,夫或妻一方已死亡)

现有XXX,有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盐步XXX村委会XX村民小组XX层XX结构房屋一间【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地证字第XX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南府集用字(XX)第XX号;地籍号:XX】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XXX和XXX于何时结婚,该房屋是XXX在与XXX婚后取得的,属于其夫妻共有财产。上述房屋是否存在没有改建(如已改建,注明改建为XX层XX结构,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上述房屋是没有改建,无产权争议或被查封、抵押。现XXX在配偶XXX死亡后未再婚,XXX要将上述房屋中属于其产权份额无偿赠与给XXX所有,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均同意上述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是XXX关系。 特此证明村小组、村委会

年月日

赠与财产证明书(个人财产)

现有XXX,有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盐步XXX村委会XX村民小组XX层XX结构房屋一间【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地证字第XX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南府集用字(XX)第XX号;地籍号:XX】,XXX和XXX于何时结婚,该房屋是XXX在与XXX结婚前取得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上述房屋是没有改建,无产权争议或被查封、抵押。现XXX将上述房屋无偿赠与给XXX所有,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均同意上述赠与。

赠与人和受赠人是XXX关系。

特此证明村小组、村委会

年月日

赠与公证

财产公证

财产赠与协议

声明公证办证参考

房产赠与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

财产公证协议

财产公证协议书

财产公证协议书

《赠与财产公证办证需知.doc》
赠与财产公证办证需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