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2:27: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1年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学校)、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1年学生军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学生军训工作的有关规定。各高中要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动训练教学内容和学时数;初中、小学可根据国防教育相关法规的要求自行安排相应的教学内容。
二、加强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浙江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承训部队共同研究制定有效的训练教学安全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在当地气温达到35°C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室外训练。
三、确保军训经费落实。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经费列入教育局预算安排。民办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学校自筹安排。各校要将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纳入学校正常支出项目并予以保障,除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和交通费外,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各校应严格遵守有关军训经费的使用规定。学生军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参训学生、派遣军官、帮训战士伙食补助;训练器材、资料的购置;参训学生训练服装补助;学生在军训基地训练期间的水电费补助和营产营具损耗费等。
四、严格军训审批制度。各校组织学生军训,必须详细填写《萧山区学生军训计划申报表》,提前10天报局教育科审批。 附件:萧山区学生军训计划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萧山区学生军训计划申报表
申报时间:
2.本表一式两份请于军训实施前10天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208室。 3.联系电话:82629207; 联系人:施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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