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2020-03-03 22:58: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实习律师实习期间的心得体会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成长了很多。在此,特别感谢我的指导律师对我的帮助和教导,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逐步提高,为我从一名实习律师到有能力独立执业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非常感谢所里能给我机会,给我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让我开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谢同事们的帮助,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正逐步提高。一年的实习生涯已经结束,在即将拿到律师执业证、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执业律师、开始自己的执业生涯之际,我感慨万分。

回顾一年多的实习生活,我强烈的感受到律师生活就象百味瓶,甜酸苦辣,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虽然常常能够体味到喜悦,但同时总会伴有淡淡的苦涩味。虽然是实习,但已渐渐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必须保有坚强的信念和意志。

进入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后一直担任指导律师的助理,他是一名敬业、专业、优秀的律师。他做事非常认真、细致,精深的专业水平受到我所律师及客户的一致肯定。跟着他学习的时间里,在他的悉心指点和正确引导下,我很快适应了律师工作,对律师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跟着指导律师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我常常感觉到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多,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 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执业能力方面,在过去一年的实习期间,我学会了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拟订各种法律文书,然后请指导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还跟着指导律师或者其他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跟着指导律师参与了诉讼案件的调查、开庭以及和当事人谈判等。空闲时间也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以吸取经验。通过上述具体工作,使我对律师工作有了深切的了解。扶轮所也很注重培养我们实习律师的素质和能力,每一周我们所都会安排讲座或者培训,也对我们实习律师的业务能力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这些学习与培训都是许多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能力强的律师的经验之谈,不仅扩大了我们的视野,也使我们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职业道德方面,经过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与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我还深刻的认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还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路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知识。 执业态度方面,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

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人际交往方面,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所以,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向其他擅长于交际的同事们学习,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提升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与人的交往中更加自信。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执业规划方面,在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深深觉得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的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加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自己在实习期所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实习期已经届满,在未来执业的日子里,没有了指导老师的呵护,更多地需要自己去摸索、决策,我更应该用实习期中的这种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精神去工作,同时要加强专业学习,因为我深信,要成为一名专业的大律师,扎实的法学功底及高超的执业技能两者缺一不可,既然今后时间更充裕,就更要加强法学功底的学习,珍惜律协及所里给我们的那么多的培训、讲座的学习机会。从事律师职业的道路是坎坷的,前途却是光明的。 想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从成为一名合格的实习律师开始,我一直告诫自己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我一直在努力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利益和诚信分得更清,不为利益而毁掉自己的诚信。我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争取将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不求达到令每一个当事人满意,但至少要尽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实习期间所遇到的好多案件,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个人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共同体以及整个社会为之倾注心血,才可能改变的。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尊重事实、其次要恰当运用法律,更为重要的是要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知识也许很重要,但比知识更加重要的是应用知识的方法。实习过程中,具体到个案,一开始往往很难找到头绪,于是常常会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匮乏,但每每经过指导律师的指点后,总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其实就法律专业而言,并

不是案件所涉法律知识的缺乏,而是缺乏以什么样的切入点去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律师行业的苦与累。律师,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着自由、体面、风光,然而,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只有真正投身于这一行业才能体会到,律师职业的自由,我总认为是对律师职业的一种误解,律师有太多的“不自由”,律师的工作时间往往非律师的意志能决定,法定程序的要求、当事人的需要,都是需要律师围着它们转,而非它们围着律师转的,律师工作,需要牺牲业余时间,当然,严格意义上,律师是没有业余时间的。律师行业的工作难度之强,比之其他职业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每个案子都必须做通盘考虑,如法律法规查询是否全面,法律分析是否严谨,法律建议是否可行,是否触及政治敏感问题,是否有另外更和谐的解决方法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不能有一丁点的疏忽,这些细节既关乎当事人的利益,亦关系到律师自身的风险,天堂与地狱只一线之差,在律师行业体现得淋漓尽致。 自从对律师行业回归理性认识之后,我一直问自己,是否要坚持将律师之路进行到底?每当我有这样的念头时,我总会被一位“老”律师的历经深深震撼,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位曾经是“反革命分子”的长者,在经历那段让共和国沉思的历史浪涛的摧残之后,仍然对律师职业如此热衷,如此义无反顾地站到律师行列中,为祖国的法治建设不遗余力?我想那是一种信仰的力量,对法律的信仰!律师行业势必薪火相传,我只不过是涛涛篇2: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心得 2015年度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2015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从5月4日开始,至6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我有幸参加了这个三十天的集中培训。期间,各位资深律师和法官给我们带来了精彩而实用的课程,不仅涵盖了民商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事务,还包含知识产权、公司法、会计知识等非诉讼实务,更有实弹射击等精彩的活动,使我获益良多,现总结以下几点:

一、律师要有法律的信仰。

在陈锡康律师的课上,他引用了胡乔木先生的话:“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他告诉我们律师应当时刻谨记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有对法律的信仰。如果一个法律人都不信仰法律,这将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道路上,可以说,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有一句著名法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然而信仰法律并不是一般的“街头正义”,也不是普通人的“道德规范”,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法律也赋予其辩护律师为其无罪或者罪轻辩护的权利,被告辩护律师的责任,在于保护被告免于在犯罪证据不明确的情况下被判刑;如果被告罪证确凿,原则上是争取最低的刑罚。这是一种程序的正义,无关法律人的道德,像是“计程车规则”,律师做的就是“立场决定脑袋”的工作,律师所做的尽力辩护和说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像是说谎,作伪证,贿赂法官检察官等等这些就是违反职业道德了。我们

作为“准律师”,一定要谨记这一点,信仰法律,信仰正义。

二、律师要有严谨的精神。

在每一位老师的课上,我都深深地体会到老师们严谨的精神。律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一定要严谨细致。这一点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要注重细节。不管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都必须注重细节。每一个细节上的错误都可能导致很大的问题。第二,凡事都要准备充分,才能占得先机。如果准备充分,在讨论和对话中就可以拿出有力的论点说服对方,在见客户的时候可以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最近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明星范冰冰聘用的律师就是因为其不严谨的工作态度,出具的所谓“声明函”错漏百出,最后贻笑大方。因此律师务必有时刻抱有谨慎的态度。

但是,工作难免会出现错误,但一定注意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对于错误一定要“检讨”。林泰松律师说“失败并不是成功之母,检讨才是成功之母”。对于别人给自己指出的错误,优秀的律师会认真琢磨,不会再犯第二次。但有的律师却总是重复地犯同样的错误,根本原因在于“不上心”,没有把自己的错误当成一件重要的事,仅仅停留在“知道”层面,而没有真正记在心里。这是本质问题,其他表象问题都是从这分支出来的,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研究、写作、与客户沟通等。对于自己的错误要有责任感。有的律师认为自己犯了错误只要没有外在惩罚就没有直接后果,因为有合伙人在把关和承担。这种想法是非常消极的。律师不能消极地面对自己的错误。律师要有自律、自省意识,不能总等着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要“每日三省吾身”,积极认识、评价与提升自我。

三、律师要有专业的能力。

专业能力,是一名律师安身立命之本。课上的每一位老师无不印证了这一点。具体而言,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律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从各位成功的资深律师的讲课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师必然是有着很好为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律师。而那些靠着走歪门邪道去执业赚钱的律师必然都会断送自身。从各位成功的律师身上,不难看出,虽然他们有的已腰缠万贯,在业内享有崇高威望和声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十分擅长,但他们都依然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和不断学习的精神。我想这就是对自身为人和专业知识上的严格要求。从为人上说,律师这个职业是个需要广泛的人际脉络的行业,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养和为人。而对于专业素养而言,只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锻炼出高超的执业技巧和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才能不断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想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学习,特别是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断膨胀与更新,使我们时刻不能忽略学习。所以说,从培训中给我们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启发就是要不断的学习,从为人和专业知识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素质修养。

其次,律师执业必须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进行分工合作。以前总以为律师是什么案子都要做的、什么案子都能做的。但听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才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和观点是十分错误的。随着律师的增多,律师业竞争的激烈,“万金油”式的律师肯定是要被淘汰的,而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这就要求我们年轻律师要根椐自身特点,选好自己执业的主攻方向,在此方向上多下功夫,多加积累,做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这样不仅能够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而且能够做的比“万金油”式的律师轻松的多。而全能式的律师不仅会使自己非常辛苦而且很难做出水平,也就很难很好的去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 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以上就是这次培训所给我带来的几点体会和收获。最后,我认为这次培训的最大意义也就是给我们中山、江门、茂名的各位实习“准律师”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每位参加此次培训的实习律师都应该借此机会,围绕培训内容好好的进行总结,规划好自己的的律师职业生涯。

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 黄彦斌

学号:007篇3: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前言

主人翁精神

这篇文章的主题就是初级律师应当具备主人翁精神,对自己负责的法律事项都应倾尽智慧和时间,以主人翁的心态来对待。作为一名准备成为执业律师的实习律师或初级律师,应当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对上司和客户交代的事项勇于担当作为一名独立律师的责任,作出独立判断,并将其交付的成果视为最终成果。具体而言做到如下几点:

1、

2、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去完成其力所能及的工作; 不出现不合理的依赖其他同事或上级来加工、翻新或重新进行法律研究

和分析或监督;

3、

4、采取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方式; 对其负责递交的工作成果承担全部责任。 下面分别对以上四个方面做出详细说明:

一、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去完成其力所能及的工作 不少初级律师在时间许可的情形下,未能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就匆匆交付工作成果,长期这样下去,容易形成不求精良的惰性。

要达到穷尽时间和智慧,初级律师可以遵循不假定及不断检查的两个原则,并执行追求完美、自我挑战及可以更好的三个标准进行检验。

(一) 不假定(原则一)

随意假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想当然”,随意假定的危险很大,有时会导致律师给出错误的法律建议。随意假定是思维不严密,甚至可以说是“偷懒”的代名词。

例1:

我们在某数据库或某法律法规汇编找到某法律条文,不能想当然就认为该条文一定适用于待解决的事情,也不能想当然就认为所查找的法律条文一定是最新的且是有效的。我们应该做的是首先调查该法律是否仍然有效,然后分析该法律是否适用于待解决的具体事项。如果对拟适用的法律没有从实效性和实用性做完整细致的核查,那么由此推断出来的法律结论有可能是站不住脚的。而如果客户依赖于律师不准确的法律建议作出了某商业决定,事后被证明该律师的法律建议存在瑕疵,造成了客户的损失,律师将面临过错追责和赔偿的风险。

例2:

原告律师拟就被告违约起诉解除合同。原告律师的案情分析思路应当是:

原告如果取得胜诉,需满足以下若干法律要素及证据条件。如果律师停留在此,不做进一步分析,等于在某种情形下假定了被告不会提出最强有力的抗辩。因此,律师应当继续分析被告可能会如何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原告违约在先等),并对被告的抗辩做出分析并提出反驳及相关解决方案。

(二) 不断检查(原则二)

初级律师要有耐心、多花时间通过一遍又一遍的细致检查,不断修改错误或精简文字等方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件,最后在交付期限前达到自己认为满意的程度。初级律师应当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完成每一次工作任务(不管是否和法律相关),交出自己按当时的实力已倾尽全力的不留遗憾的作品。

(三) 追求完美(标准一)

初级律师应当在不断思考和改进的前提下,使得自己出具的法律文书/文件不管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可以质量更高、更精简、更直接。因为法律是严肃的,在法律文件/文书上任何一个用词和标点符号的瑕疵都会在某种程度影响律师的可信赖程度。

(四) 自我挑战(标准二)

初级律师可以对拟递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假想的挑战,即想象自己是上司,对工作成果的语法和文字的准确性、逻辑结构、分析推理及文字的简洁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并近乎苛刻的质疑和挑战,并实施迎接这些挑战的措施,不断完善作品,加强作品的严谨性和逻辑性。

(五) 可以更好(标准三)

递交工作成果之前,使得自己出具的法律文书/文件不管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可以质量更高、更精简、更直接。这样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挖掘自己身上的潜能。

二、不应不合理地依赖他人完成自己本可以完成的工作 现实中发生在初级律师身上缺乏独立性的常见例子有:

1、在法律建议中,没有引用法律条款,只陈述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是不专业的,因为读者无法核实;

2、对引用的法律没有进行时效性检查,该法律有可能已被废除或被部分修正;

3、就拟适用的法律在当地的实践,未咨询政府部门,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律师先入为主,和实际操作有出入;

4、在中英文互译中有不少的词语没有一一对应、准确无漏地翻译出来,后果是让上级律师重新翻译或发回重做;

5、没有按上司的书面或口头审核意见逐条修改法律文件,后果是需要上级律师再次审核。 要达到独立且全力完成工作,初级律师可以遵循负责人定位和最后成果定位的执业原则,并执行做足功课、无代办情形及管理意外三条判断标准,脱离对他人不合理的依赖。

(一) 负责人定位(原则一)

不少年轻律师刚入行时没有主动承担起合格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总是过多依赖上级律师对其工作的监督和修改。这种依赖性对律师成长不利。无论初级律师在某些法律事项上是多么没有经验,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应当想象自己就是直接面对客户的负责律师或直接视上级为你的客户,而不存在上级律师,自己独立承担工作成果的法律责任。当然,初级律师可以就不清楚的问题请教上级律师或同事,但在寻求帮助之前一定要经过充分的分析和思考,寻求帮助的前提是在穷尽自己的调查分析后,而不是直接寻求答案。

(二) 最后成果定位(原则二) 初级律师容易出现没有把其工作成果视为最终成果,而总是假定其上级律师会帮助其校对、检查和复核的错误观念。如果初级律师视拟递交的工作成果为最后成果,就肯定不会草率行事,就会在完成初稿后做一遍又一遍的检查、修改、完善。这样的作品一定会比只简单检查一两遍的要完善许多,且是高质量的精品。将工作定位于最后成果有利于培养初级律师的高度责任感,使其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保持缜密的习惯。

当然,初级律师也要意识到快速、按时交付工作成果的重要性。可以先完成自己确保合格或者说会令人满意的但还没达到完美的工作成果,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全力递交力所能及的完美作品。在很特殊的情形下,上级律师会让你立即交付手头上现有的工作成果,而不管质量如何,也不管是否完成。为了提前应对这种情形,初级律师应当在刚开始制作工作报告时就尽量先按合格标准进行,避免交付质量不合格作品。篇4:实习律师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

作者: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周争锋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 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篇5:2012年实习律师培训学习总结 2012年实习律师培训学习总结-学习总结

在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前夕,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苏州市司法局在常熟市委党校举办的“苏州市实习律师培训班”,听取了江苏省和苏州市司法厅律管处领导关于律师执业道德的教育、毛勤勇律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介绍、邵雪明律师关于办理民事经济案件经验的讲座以及朱伟律师关于处理非诉讼事务相关问题的讲座,并赴苏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沙家浜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和实习律师宣誓仪式。两天时间虽短,但三位知名律师的讲座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不仅从执业理念上,而且从业务能力上都得到了一次极为难得的洗涤和飞跃。现将本人在该次培训中的一些心得体会简要汇报如下。 从内心深处将,我认为有一颗爱心是一名合格律师的立业之本。对于一名刚刚执业的律师而言,知名度不高,业务能力有限,只能接一些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所接触的当事人也往往是社会底层的普通群众。他们收入不高,生活拮据,但又常常发生一些工伤、交通、医疗事故。但他们遭遇不幸时,没有什么人可以帮助他们,而只能用有限的钱聘请律师为他们伸张正义。试想,如果作为一名律师,对于他们委托的事项不够尽心尽力,不要说做一名律师了,就是一个卖菜的大嫂也比自己强。所以我觉得,做一个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一个负责任的人。人活在世上,就那么几十年,无论是锦帽貂裘,还是衣衫褴褛,都少不了一死。所以关键是生活的质量。什么样的生活是有质量的生活呢?我觉得应该是快乐的生活。快乐从哪里来?泡吧能带来快乐吗?大吃大喝能带来快乐吗?其实那些根本不叫快乐,只是暂时地忘却自我,一旦一个人静下来了,就会特别的孤独。但是,如果你去帮助别人,如果你让别人得到快乐,你从中所得到的快乐将是深层次的,更有持久的。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黑暗中摸索,当你握住别人的手,别人也会握住你的心,这样彼此都能得到温暖。所以,我更应该感谢那些接受我帮助的人,因为正是他们让我得到了快乐。我的床头一直放着一本圣经和一本赞美诗,虽然我不经常看,但是看到他们,我的心里就十分宁静。我有时候也去教堂,听唱诗班唱着好听的歌,也跟着主唱放开嗓子,歌颂生命,歌颂生活。感谢造物主赐予我们一颗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心,也谢谢他赐予我们的每一个微笑和每一个平静的问候。在那里我知道只有爱是快乐的渊泉。要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职业,爱每一个你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但你带着这样的心情去见当事人的时候,诚信就不是问题了,热情也不是问题了,甚至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也不重要了。因为你尊重他,你已经把他的事情当成你自己的事情。老百姓找律师,表面上是请求你帮助他得到某些东西,实际上是因为受到了伤害而希望得到弥补。但你用爱的尊重的心去对待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接受你了。

也许你会问,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你可以有上面所说的那种态度,但在纯经济的纠纷中也有这种必要吗?回答是肯定的。经济学上有个名词叫做“为了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衡量一个事情的好坏往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如果这个标准成立的话,那么一个自由的经济体是必要的。在这个经济体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劳动,自由地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它拒绝欺骗,拒绝暴力,拒绝一切妨碍自由的行为和阻力。从这个意义讲,你维护了经济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其实已经包括了公平),你就为“最 大多数人的幸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爱虽然不明显,确实深刻而持久的。同样,在处理非诉讼事务中同样如此。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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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心得体会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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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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