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

2020-03-01 16:00: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泰安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一、2011年泰安全市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力。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两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实事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67.5元提高到301.25元,人均补差达到196元,比去年增长36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1225元提高到1487.5元,人均补差达到101元,比去年增长26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了1000元和600元。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联合十一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供养标准普遍提高了800元-900元,达到集中供养每人每年3200元和34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200元和2400元。全市83处敬老院全部达到省等级敬老院标准,其中59处敬老院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全市农村敬老院五保老人入住率提高到了76.2%。健全医疗救助体系,提高了救助标准,完善了救助办法,优化了救助程序,扩大了救助覆盖面,泰山区、宁阳县等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市资助“参保”“参合”、救助困难群众2万余人次。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整合资源,统筹开展了“岱下暖阳” 1

系列救助活动,累计投入3840余万元,救助全市各类困难群众50余万人次。

(二)减灾救灾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市发放救灾资金1186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0.88万人次。全市104个社区开展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设立各类应急避险场所126处,岱岳区天平街道开元社区、新泰市青云街道银河社区和肥城市新城街道河西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市110名乡镇灾害信息员获得民政部职业等级资格证书。加强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制度、灾情信息通报制度、救灾应急值班制度、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等。

(三)社区管理服务与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管理创新。按照“三室四站五统一”标准,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纵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的社区信息管理服务网络平台,132个社区开通并完成社区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城市社区信息化水平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市规划建设农村社区566个,已建成356个,覆盖全市2401个行政村,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67%。扎实做好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358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委会换届任务。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进。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 2

助资金四级财政分担机制全面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进一步提高,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标准、统筹发放的机制普遍建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系统全面运行;以市政府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全市已有2495座散葬烈士墓实现了集中管理。退役士兵及军休安置工作成效明显,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888人;全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63%;城镇退役士兵接受就业技能培训率达到98%;退役士兵一次安置率达到97%。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复退军人总体保持稳定。

(五)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开展了福彩“四送五进”活动,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达到4.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2亿元,其中市县留成4000余万元。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全市募集善款2713.2万元,设立慈善专项基金5.67亿元。科学规划实施慈善救助活动,全市投入1400余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8万余人次。顺利启动了中华泰山慈善园项目,为打造泰安慈善事业新平台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实现创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制订出台了《泰安市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起了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管理模式,推行了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 3

组织直接登记,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有关规定》,今年新登记的行业协会全部达到规定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党建工作覆盖率显著提高。

(七)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实现全国联网。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创建和“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与全国同步实施了在线收养登记。深入实施地名服务工程,完成了乡镇驻地地名标志设置任务,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顺利通过了省平安边界建设考核,圆满完成了鲁豫线等九条界线联检任务,全面落实了“两图一责”制度。严格落实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东平县社会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宁阳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完成主体,岱岳区、肥城市完成了选址、立项及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市建设了1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各县市区改建、扩建光荣院、光荣间工作基本完成。宁阳县、新泰市、岱岳区对殡仪设施进行了改造和扩建。

(九)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开设了领导干部“大讲堂”;举办了全市民政干部培训班;召开了全市民政 4

系统先模事迹报告会;开展了民政干部志愿服务体验日活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型机关,推进执行力建设”活动、民政干部与困难群众“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等。

二、2012年泰安全市民政工作安排

(一)以提高标准、规范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救助标准自然增长和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救助标准与当地发展水平相适应。今年再次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报市委、市政府列为全市为民要办的实事,各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要达到上年度当地城市消费性支出的3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要达到上年度农村生活消费性支出的35%或40%以上。各县市区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要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70%以上,并不低于全省统一规定的基本要求。要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实施低保申请受理、家庭收入核查、低保资格认定等工作。建立低保定期核查复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落实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扩大低保工作透明度。《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出台后,要认真抓好落实。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提高住院大病医疗救助水平,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县级社会救助综合平台建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完善敬老院配套服务设施。 5

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以推进乡镇和村级预案编制为重点,形成上下衔接配套的救灾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内基本救助措施到位。

(二)以创新机制、落实政策为重点,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紧跟优抚安置政策调整新形势,准确把握、切实落实,不随便解释和出台新的政策,着重落实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农村籍退役老兵生活补助政策。深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和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加强复退军人精神病防治工作,推进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探索烈士纪念设施长效保护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完成好军休干部、退役士兵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逐步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切实把复退军人稳定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交办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三)以弘扬宗旨、造福群众为目标,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统筹解决孤儿安置、生活、教育、医疗等问题的长效机制。深化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工作,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示范的社会养老体系建设。落实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推进慈善、福彩事业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四)以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为目标,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城市示范社区的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双先双覆盖”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业务主管单位全部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推动组建“兼合式”党组织,实现党组织覆盖率超过40%,党的工作全覆盖。引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树一批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作用突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培育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优先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协会,推动优势产业成立行业协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服务和教育、科研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推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先行先试。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五)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为重点,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要严格依法行政,无论行政区划调整、区域界线变更、边界纠纷调处、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置,还是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公墓审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都要严格依法进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认真研究办理,防止工作上的随意性。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界线管理员、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颁证员、收养登记员和殡仪服务人 7

员的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婚姻登记、殡仪馆、救助站等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信息化,尽快完成区划、边界、地名信息的数字化,积极开展殡葬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评定工作。要抓紧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编纂工作。

三、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目标和主线,也是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动力源泉,必须不断深化,不断推向深入。

(一)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队伍。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品德教育。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对各级民政干部素质能力的教育培训。要适应形势发展,激励支持民政干部带头参加社会工作人才考试。要重视并解决好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开阔思路,通过政府出资聘用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提升人员素质等办法,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力量。

(二)加快完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民政部门是依法行政的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达36部,依法履行的行政执法职权达69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首要是要落实好法规政策。同时要加强法规 8

政策的学习培训,使每名民政干部都能准确把握政策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强与组织、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努力争取设立单独的法规政策科室,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进程。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并在服务实践中创新完善。

(三)着力增强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功能。要继续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中华泰山慈善园建设,其他市县社会福利设施、优抚设施、减灾救灾设施、军供设施、婚姻登记和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等各类民政基础设施也要加紧建设。省民政厅已经决定,将对已经建成和开工建设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追加部分建设补助资金,并将全省分配各地的2000万元福彩弃奖资金,重点用于改善部分条件较差的敬老院的基础设施,要积极做好对接争取工作。要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金民工程”实施。要加强对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情况的督导考核,省民政厅制定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考核指导办法》,泰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出台细化考核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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