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0-03-02 03:15: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件 新 疆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新质技监稽„2010‟6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地、州、市及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检验检疫局、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力度,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结合新疆实际,研究决定立即在全疆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为做好“双打”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打”专项行动临时领导机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为加强“双打”工作责任落实,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临时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景武锋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局长 副组长:成秉勇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副局长 施 健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副局长

成 员:丁鹤云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稽查处 处长

路 伟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稽查局 局长 朱长军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主任 于灵鹤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评处 处长 张茂疆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处长 林春杰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宣传处 处长 陈生河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处长 李步子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财处 处长 田恩发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 主任 莫合特尔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综处 处长 黄群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稽查处和执法稽查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综处人员联合组成,负责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问题和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丁鹤云 莫合特尔 路伟 副主任:阿不都热西提 谭利文 赵仁久

各地、州、市也要设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临时工作机构,由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临时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认真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

(一)各级质监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工作,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部署要求,参与“双打”行动,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地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质检系统开展“双打”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的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到同级人民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并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工作。各级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分别组织实施本单位“双打”专项行动,要结合质量提升活动和执法打假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务必取得实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双打”工作部署和要求,自治区质监系统负责全疆生产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及大案要案等“双打”工作任务;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贸易和进出口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双打”工作任务。

(二)各地质监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辖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以及涉及健康安全、社会关注热点食品、农资、

建材、下乡家电、节能减排和汽车配件等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结果;高度重视重点开展的人造板、滴灌带、葡萄酒果酒、淀粉产品重点区域整治情况以及“12365”打假举报投诉情况;全面排查辖区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认真梳理无证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案件。在总局确定的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辖区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狠抓大案要案。要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于12月10日前制定上报各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分解、工作进度、工作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工作措施及要求。自治区质监局将根据各地“双打”方案和新疆实际,制定方案并督促检查。

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也要结合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情况,制定进出口商品和口岸监管等工作内容的“双打”行动实施方案,并上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在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质信网站“监督稽查”栏中登载,各地局可根据工作需要登录下载。

三、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各类企业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巡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制度。

(二)推进执法打假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行业协会建立的打假协作机制,拓展合作范围,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建立执法打假情报机构,搜集和分析造假案源信息,掌握造假动向,及时提供造假线索,增强执法打假的快速反应能力。指导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对其开设的专卖店、连锁店规范管理。督促企业规范自身产品标识、包装,严格区分集团与股份公司的品牌标识,防止误导消费者。

(三)建立健全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第310号令)。建立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执法合作。加强制度建设,细化质检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职责和程序,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健全质检系统行政执法移送案件内部监督机制。

(四)自治区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12365系统共建和共用工作。以12365系统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质检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外扩大案源,对内强化指挥,畅通广大消费者维权投诉渠道。各地质监部门要严格12365举报受理、处置和反馈程序。加快建立基于12365系统的跨区域打假信息通报、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域打假协作,强化区域执法联动。

(五)建立完善法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检验检疫部门要结合我区对外贸易发展状况,适时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意见,对

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目录外大宗出口商品,及时建议总局纳入法检目录,加强检验检疫监管。

(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并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逐步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对企业质量信用分级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系,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在失信企业金融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加强监督,提高监管有效性。积极推进质量诚信示范区建设,鼓励并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良好氛围。

(七)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双打”工作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和建立的制度,在前期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全力以赴开展“双打”行动

(一)按照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为专项行动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月为验收总结阶段”的总体部署要求,各地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务必于在2010年12月10日前将落实专项部署的工作方案分别报自治区质监局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2011年3月10目前分别报送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工作报表(附件

1、

2、

3、

4、

5、6)。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加大联合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二)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要按照生产许可证

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严格检查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对总局和各地局确定的重点产品所有获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三是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对不再从事发证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向自治区局报告,提请吊销生产许可证。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取缔。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以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大案要案。一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质量标志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侵犯在我国获得保护的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行为。六是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七是扎实有效地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八是将质量问题严重、连续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纳入黑名单,上报区局并公告社会。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不达标不允许开工生产。严厉查处一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售假冒伪劣大案

要案,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风险分析,举一反三。各地要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对化肥、人造板、涂料、低压电器、洗涤用品、化妆品和家用电器等产品加强执法检查,以“双打”专项行动,推动区域整治、农资打假下乡、家电下乡质量行、清新居室等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和完善系统内、部门间、省际间案件通报、协查、移交等制度。加强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健全部门间的执法联动机制。在系统内要建立许可审查、质量监督、证后监管、执法查处的协调机制。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尤其要加强与海关的协调配合,推进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建设,有效打击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

(六)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对每一起案件,查处措施要落实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七)加强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中好做法、好典型和阶段性成果。要加强对专项行动中重大敏感信息的管理,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按总局新闻宣传相关规定,发布专项行动的有关信息。

(八)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各地要对本次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督查组,到任务重、工作量大或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办,尤其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不落实工作要求,瞒报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报送执法检查、案件信息和不依法移送涉刑案件等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全国质检系统专项行动情况组织明察暗访,自治区质监局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全疆“双打”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全系统“双打”行动深入开展。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质监局联系人:阿不都热西提 魏东

联系电话:0991-2812708 2817428 2811493(传真) 电子邮箱:jdjcc@xjnewqi.gov.cn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人:赵仁久 联系电话:0991-4640951 电子邮箱:fzc@xjciq.gov.cn

附件:1.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总结报表

2.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报表

3.查处无证生产及获证企业违法行为工作报表 4.无证生产企业和窝点明细表 5.大宗出口商品专项统计报表

6.假冒名优产品标识案件违法企业和窝点明细表

自治区质监局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质量监督

知识产权

假冒伪劣

通知

抄送: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监督司,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录入:魏 东

校对: 魏 东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总结

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总结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演讲稿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