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生交通保证书

2020-03-02 07:45: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牛泉镇中心小学

家长及学生不乘坐社会车辆保证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近期,枣庄市峄城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11人死亡。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6﹞93号)。根据市、区教育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我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针对有个别无证经营及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请各位家长及学生充分认识到这些车辆有可能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并做出下列承诺:

1、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边行走。

2、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尽量亲自接送孩子上放学,不要让孩子单独行走,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车上路。

3、依据《山东省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家长及学生拒绝乘坐“三无”( 无车牌、无行驶证、无营业执照)车辆和超员超载酒驾车辆;学生来回上学不准租用“三类”(拼装车、报废车和私人机动车、电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4、为了孩子的安全,克服困难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台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家长要及时接送,坚决不搭乘其他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或者与其他家长联合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5、接送自己孩子上下学时要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搭载别人孩子上下学。

6、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或没有校车标识的非法校车运营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运输或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7、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履行,承诺以上内容,签字后以班为单位交回学校。

举报电话(高庄交警中队)18963488855 校车监督电话:8556005; 牛泉中心小学5663390

班 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牛泉中心小学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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