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管理制度

2020-03-02 18:00: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售楼部置业顾问日常仪容仪表形象制度

一、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装并佩戴工牌,不可着休闲装及休闲鞋,下班后可以更换工装。

2、女置业顾问淡妆为宜,禁止化浓妆及使用强烈气味的香水;男置业顾问禁止留胡须、蓄长发。

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头保持无头屑、无异味;不可染发(黑色除外),女置业顾问头发过肩要梳理整齐并扎起。

4、注意饮食卫生,劳逸结合,保持精神饱满,容光焕发。

5、注意保持口气清新,不可食用有异味的食物或饮酒。

二、前台接待

1、按当天接待顺序的置业顾问在前台就座;首位接待销售员,在客户进门时,必须快步走出前台(具体距离要求控制在3米内)并向客户问好。

2、首位置业顾问接待完客户后,由顺位置业顾问补上。如有特殊原因顺位接待置业顾问不能就位,则顺延(首位接待的置业顾问须在前台容易出行位就座)。

3、前台置业顾问禁止除工作以外的闲聊或电话聊天。

4、不得在前台化妆、吃零食、玩手机、爬在桌子上休息等有损公司形象和项目形象的举动。

5、前台置业顾问须坐姿端正,不准乱扭;禁止看报纸、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读物。

6、前台台面不能放置任何私人物品及与接待工作无关的资料。

三、接听电话

1、接听电话必须亲切且吐字清晰易懂,语速适中。

2、电话响起三声内必须接听电话,即将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不得接听电话。由前台末位置业顾问接听电话和详细电话记录。

3、客户来电咨询,在与客户交谈中尽量问到几个基本问题,即客户姓名、电话、购房总价、信息来源,电话记录必须署名。

4、拨打电话时不可使用免提。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5、客户来电咨询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邀约客户来访售楼现场。

6、如客户所找置业顾问不在或正在忙时,应很客气地询问对方有什么事,可否代为转告,或者记录下来转告被找置业顾问。叫人接听电话时,不可远距离大声喊叫。放话筒时动作要轻缓。

7、不得对着话筒咳嗽、打哈欠、叹气、大笑。

8、不得在接听客户电话时与其他人搭话。

销售部制度管理

一、客户电话咨询

1、应在电话铃响第三声前,提起话筒接听,并使用统一用语(国语)“您好,项目案名”或“您好,这里是“XXXX售楼部,请讲”。

2、接听客户电话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由接听置业顾问统一记录再备案追踪。

二、客户登门咨询

1、客户登门咨询由置业顾问按既定的序列依次接待上门客户。

2、商住房与住宅的接待顺序自成一体,互不混同。

3、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不占序列。

4、由于公务使置业顾问错过序列,可由经理/主管安排再补;接听电话不占序列。

5、客户进门后,置业顾问必须面带微笑、主动迎候,有条不紊的接待:请入座—倒水、分发资料—详细介绍公司楼盘—因人而异进行解说—倾听客户意见—谈判—追踪—签定合同—催收房款—办理按揭—协助接房—售后服务(客户、物业)

6、客户离开售楼中心时,接待人员须亲自将客人送到大门外,并致谢意,做到有礼有节。对客户及同业踩盘人员,均应一视同仁,不得区别对待。

7、若客户是第二次登门,并主动说明上次接待人员姓名,此时非指明的原接待人员不得转身就走,须有礼貌地安排客户入座,倒水,并告之被指明的置业顾问接待(如被指明的置业顾问不在,则由经理/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接待)。

8、若客户虽是第二次登门,但并未主动指明接待人员,按新客户对待。(原因是你并没有在第一次接待中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工作未做到家)。

9、当老客户提出到工地看现场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置业顾问要一同前往并要注意保护客户的安全;如因正当原因暂时不能分身,应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或由经理/主管进行协调。

10、客户离开后,应立即清理洽谈桌上所余的资料并重新归类,清洁剩余物(如纸杯、烟灰等)并填写客户情况统计表,准备重新接待下一位客户。

11、每位置业顾问对所掌握的客户从接待到成交乃至售后服务等工作都应做到全程负责。

12、休假期间的置业顾问可处理前期遗留工作,也可协助其他置业顾问的工作,但不允许在售楼中心独立参与新客户的接待。

13、在销售过程中若遇问题不清楚,须请示经理/主管或咨询有关部门,当日不能解决的须以书面报告交至经理/主管/文秘处,以汇总解决。

14、严禁当着客户的面互相争吵、互相揭短。

三、工作纪律

1、工作区域禁止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吃东西、打牌及睡觉。

2、工作时间禁止因私脱岗,如有特殊原因,则向案场主管或案场经理请假。

3、接待人员将客户送走后,必须立即将接待桌上的资料、水杯、烟蒂及其它杂物收拾干净,并将椅子摆放整齐。如接待人员带客户看房,前台末位接待人员应代为收拾整理接待桌。

4、上下班时间以公司的规定为准,不得迟到、早退与旷工。

5、除前台接待人员外,其余未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应在前台人员可看到的区域内就座。

6、前台首位接待人员接待完客户后必须及时做接待记录。每天将接待客户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交给销售主管,销售主管作为判断客户归属的重要依据。 注:客户标记:新客户为“C”,老客户为“B”,意向客户为“A”不在现场为“×”。

7、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督促成交客户及时回款。协助公司督促客户及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8、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终止工作,不得相互推委推脱责任。

四、卫生制度

1、售楼部要长期保持清洁卫生,达到“五净”“三齐”“两无”的标准: “五净”即:地面净、门窗净、办公家具净、销售道具净、墙壁净; “三齐”即:室内总体布局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工作资料存放整齐; “两无”即:无污迹斑点、无杂乱物品。

2、置业顾问每天早上按时上班,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包括: ①前台及接待桌椅 ②窗台及门 ③模型及广告看板 ④为花卉浇水、喷水 ⑤清除垃圾 ⑥卫生间

3、以上所有卫生由每日确认的三名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必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打扫完毕,对违反清洁卫生管理制度者,视情节给于处罚。

五、值班制度

1、置业顾问每日轮流确认两名值班人员,负责对案场卫生进行整理及保持。

2、值班人员必须保证上班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的卫生安排时间,正常下班后半个小时的值班时间,在值班时间内须遵守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切规章制度。值班时间客户来访较多,则时间顺延。

3、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18:00。当天值班人员负责中午和下午值班,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00,下午值班时间为18:00—8:30。注:上下班时间随季节调整

六、定、退房制度

1、定房

(1)、置业顾问应把所定房源及时汇报,由经理在《总控表》上作记录,并注明定房日期。

(2)、房源保留期限为小定金保留三天,大定金保留五天(原则上只收取大定金,具体情况也可灵活对待)。无特殊原因不得续定,如要续定须报请销售部经理批准。

(3)、置业顾问得自行收取客户小定金或大定金,须交由财务部门收取并开据收款凭证。

2、退房

(1)、按时注销退房客户房源,严禁私自保留房源。

(2)、将退房客户定单及退房申请表,写明退房原因交于案场主管。并凭借退房申请表和回收收据,及时汇报销售部经理,由销售部经理或指定人员在《总控表》上注销房源。

七、辞退或离职人员客户及佣金提取办法

1、辞退或离职人员没有定房的所有客户和有遗遛问题的客户由案场经理均分给其余销售员。分到客户的销售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客户回访,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案场经理。

2、已成交客户按80%提取佣金;已下定客户,成交后按50%分配提取佣金;未下定的新客户成交后佣金归分到客户的销售员。

八、奖罚制度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2、无故旷工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并罚款200元。(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3、前台看报纸、吃东西及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内追逐打闹,由销售部经理签字下发过失单,由财务每次当月扣除,每次罚款100元。

4、当月累计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并予辞退处理。旷工超过一天者,按日计算旷工次数。

5、不穿着工装每次罚款50元,不配戴胸卡每次罚款50元。

6、事假

A)、半天内的请假应报案场经理口头批准。

B)、请假超过1天(含1天)必须持假条由案场经理批准后休假。

7、病假

8、未按上述规定请假者,以旷工处理。

9、请事假1天以上者,扣除请假日基本工资。

10、请病假1天以上者,扣除请假日内基本工资。

11、每月进行业绩与纪律综合考评,连续三个月最后一名者辞退

九、例会制度

1、为了加强对营销工作的管理,实行例会制度。

2、例会种类包括: ① 每天朝会 ② 每周例会 ③ 每月总结会

3、朝会:

① 时间:每天上午8:30—9:00 ② 内容: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检查、提醒当天的工作准备及注意事项。 ③ 参加人员:售楼中心全体人员 ④ 主持人:经理

4、每周例会:

① 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17:00。(限40分钟内)

② 内容:总结本周工作情况;布置下周工作;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宣布本周业绩排行榜;检查客户接待记录。 ③ 参加人员:销售部部全体人员。 ④ 主持人:营销部经理

5、每月总结会:

① 时间: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17:00。

② 内容:总结本月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经验交流与问题讨论;宣布业绩排行榜;检查客户分析报告;宣布处罚决定。 ③ 参加人员:销售部全体人员。 ④ 主持人:销售部经理、或总经理

(注:有关资料由销售部提前24小时提供)

6、每周例会与每月总结会,与会人员须作好会议记录。

7、参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否则按处罚条例相应条款处理。

十、合同管理

1、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到的合同(含补充协议)由公司统一购买或制定,均属格式合同。

2、现场合同由销售经理统一保管,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销售代表有协助客户填写的义务。

3、已签定的合同应定时、分批交回本部门相关负责人处统一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4、合同如需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相关印章,否则无效。

5、置业顾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不能有任何超越格式合同之外的承诺或附加条款

6、置业顾问不得随意对客户要求进行承诺,不允许修改合同条款。

7、置业顾问必须对客户做出承诺时,必须用书面文字向经理呈报,经理经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可行意见后,才能由经理代表公司做出承诺。

8、置业顾问是合同的第一审核人,销售主管是合同的第二审核人,销售经理是合同的第三审核人。

十一、售后服务

1、本部门所有员工均有为客户做好售后服务的义务,树立公司的口碑效应。

2、本节所指的“售后服务”主要包括: ① 电话回访 ② 协助按揭 ③ 协助交房 ④ 客户建议或投诉

3、置业顾问应不定期地对成交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以便收集、倾听客户意见。

4、合同签定以后,置业顾问应协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5、房屋修建过程中,置业顾问应不定期地向客户通报工程进度及相关情况。

6、房屋竣工入住时,置业顾问应协助客户接房入住。

7、对客户的意见和投诉,应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向经理报告;经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和公司其他部门或相关单位衔接,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投诉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8、本部门任何员工不得因客户意见或投诉而对客户置之不理,甚至发生冲突,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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