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申报

2020-03-03 03:22: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缴费基数申报

一、办理事项 缴费基数申报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8号)。

三、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 (包括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基数差额调整、社会保险稽核缴费基数整改、参保单位另行申办基数调整等)

四、办理材料

1、填报参保职工签名的《XX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附表2)1份,并用U盘拷贝电子版格式提交。

2、公示情况说明。

五、办理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六、办事流程

七、办理部门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窗口

八、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办结

九、咨询电话(区号0775):

市本级:2672789(机关事业)、2686120(企业) 玉州区:2095356

北流市:6351806(企业)、6351815\\6237573(机关事业) 容 县:5137812(企业)、5137815(机关事业) 陆川县:7219372 博白县:8322908

兴业县:3911095(企业)、3777883\\3764642(机关事业) 福绵区:2212722

十、温馨提示:

1、每月1日—10日,为社保局处理业务办理上月社保费托收时间,每月1日—25日,为单位申报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的时间。

2、所有表格请用水性笔或钢笔填写。

3、表格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字体端正、清晰。

4、表格中的相关项目必须填写齐全。

5、为避免以后发生纠纷随意涂改的表格不予受理。

6、受理的表格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申报所附的档案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需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报告,须按照A4纸大小规格。

一、相关附表

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申报缴费基数须知

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承诺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养老金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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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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