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1:47: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毕业生《报到证》初次办理手续
(毕业生本人办理)
适用对象:湘潭大学一本、二本、专科毕业生、从未办理过《报到证》且在两年择业期内的
毕业生。
时间段:毕业当年7月1日至毕业第二年的6月30日内。例如:2013届(2009级)毕业生: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办理步骤:
第一类 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取得用人单位接收函;
2、携带《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到毕业所在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3)开具《介绍信》;
3、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介绍信》和《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第二类 报到证开至生源地(回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1、本人书写《回原籍申请书》;
2、携带毕业证《回原籍申请书》到毕业所在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3)开具《介绍信》;
3、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书》)、《介绍信》和《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毕业证复印件在学校综合档案馆(新办公楼1楼)盖章。
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需写明办理事宜,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手写签名。
注:政策参考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所有政策以当年教育厅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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