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2020-03-03 21:33: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张家界市2009年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张城委发„2009‟1号)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全面清理、整顿、拆除我市违规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容秩序,根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张家界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三年有改观”的总体要求,遵循“减量、规范、美观、安全、提质”的基本原则,依法清理、整顿、拆除各类乱设乱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时间

(一)5月至6月完成子午路、迎宾路、崇文路、永定大道(以下简称“四路”)户外广告整治。

(二)6月至12月完成其他路段户外广告整治。

三、整治范围

(一)永定城区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

(二)飞机场、新火车站、高速公路下线、张清公路两侧列入整治范围。

四、整治的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牌。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规划、城管设置手续或设置手续超期的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牌要依法予以拆除。

(二)整治楼(屋)顶广告、墙体广告、立式平面广告等大型广告牌。没有办理规划设置手续或者规划设置手续超期的,要依法拆除。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要依法拆除或者整改。符合设置条件的,需经过严格审批或招、拍、挂处理。

(三)整治交通标志广告、路灯杆广告、公交站牌广告等。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要依法拆除(清除)或者整改。没有办理规划设置手续或规划设置手续超期的,要依法拆除。

(四)整治沿街门头招牌。按照“一店一牌、统一设置位置、统一设置高度、统一设置标准”的要求,整治道路两侧的门头牌匾。

(五)整治小立柱广告牌、活动式广告牌等。中心城区与各区县主要道路连接线两侧绿化带外侧以内私设乱摆的广告牌(包括实物广告)全部清理完毕。

(六)整治临时性宣传广告和乱贴乱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乱贴乱画、无擅自设置的临时性宣传广告(可视情况设置部分便民广告栏)。

五、组织领导 在市城市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张家界市清理整顿户外广告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常光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田贵君同志、市委宣传部主管副部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电业局、市文明办、市法制办、永定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辞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市规划局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六、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与调查核实、自行整改、强制拆除、检查验收、统一设置五个阶段。整治按照分片分段、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展开。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与调查核实阶段。

1.以市城市工作委员会文件发布整治通知,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

2.永定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户外广告执法中队在工商、规划部门配合下,做好整治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核查登记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要求产权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分别到户外广告执法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核实有关情况。核查登记时间初步定为1个月。 3.对清理整顿户外广告领导小组依法认定的违章户外广告分类造册列出拆除清单,统一进行媒体公示。

第二阶段,自行整改阶段。

督促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产权人自行整改,对调查核实无规划手续或设置手续已超期的户外广告,进入执法程序,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第三阶段,强制拆除阶段。

对逾期未能自行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报纸发布公告后未接受调查处理的,视为无主广告,一并组织强制拆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由市清理整顿户外广告领导小组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第五阶段,统一设置阶段。

1.按照打造世界旅游精品城市的总体要求,采用LED荧光字体等新技术,高起点、高标准的重新设置门店招牌。

2.参照其他城市整冶工作经验,借鉴我市四路“穿衣戴帽”工程实施模式,推荐有技术、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负责新店面招牌的统一设计、统一制作及安装。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户外广告整治,要求高、任务重、矛盾和困难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由点到面,全面推开。户外广告综合整治要与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同步进行。要选择部分重点路段,先期整治,取得经验,再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协调,严格程序。各单位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排查工作,以减少整治过程中的阻力。在拆除户外广告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努力排除各种矛盾隐患,防止矛盾激化。

(四)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有关保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免费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全市环境综合整治与户外广告整治情况同时调度、督查,一并总结表彰。

张家界市城市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八日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户外广告整治及拆除方案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报告

—户外广告整治计划

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0108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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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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