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建集团“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方案

2020-03-03 13:20: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南京市城建集团

“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方案

目前,我市迎青奥“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7月下旬,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督查工作办公室将联合对全市市级机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带头拆除违建、消除自身“脏乱差破”现象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为切实做好集团系统“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特制定如下迎查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集团系统“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迎查组织

1、迎查领导小组

集团迎青奥“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工作领导小组即为本次迎查领导小组。

2、迎查工作小组

组长:翁剑玉

组员:驻点工作组各牵头部室主要负责人(姚建华为迎查具体负责人);各企业迎查工作负责人;集团百日整治办成员。

3、具体迎查时,请相关分管领导(驻点工作组组长)、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

4、各成员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迎查工作责任体系。 集团具体迎查工作网络详见附件1。

三、迎查安排

1、迎查时间:2014年7月下旬

2、整理并上报迎查资料。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根据宁综指

[2014]6号文件等要求,全面总结集团系统违建的自报和拆除、环境“脏乱差破”现象清理等情况,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梳理集团系统违建调查登记表和违建“零报告”登记表、“脏乱差破”现象问题清单及整改前后影像资料;完善媒体曝光、领导交办、群众举报等问题整改处理情况台帐。集团已于7月19日前将相关迎查资料上报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

3、对集团上报的已拆除违建现场全面复查确认。7月18日,集团整治办下发通知(另发),由集团相关部室会同有关企业对企业违建拆除及现场环境整治等情况进行现场复查,逐项签字确认;对每一处违建检查现场拍照留存,形成违建拆除前后影像资料。(此为上级部门重点抽查项目)

4、对集团上报的重点环境卫生等问题全面复查确认。7月21日,集团整治办下发通知(另发),动员各成员企业对集团4月18日向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市委组织部上报的387项环境卫生等问题(详见4月20日集团下发的宁城企字[2014]198号文件)现场进行全面复查,确认每一项现场环境问题均已整治到位,“门前三包”责任全面落实到位;集团驻点工作组牵头部室组织对部分重点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现场抽查。(此为上级部门重点抽查项目)

5、对媒体曝光等特殊事项重点复查。集团驻点工作组牵头部室会同相关企业对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及领导批办的事项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不出纰漏,万无一失。(此为上级部门必查

项目)

四、迎查标准

1、《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建集团迎青奥“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城企字[2014]185号)

2、《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委办发

[2014]36号)

3、《关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带头拆除违章建筑、消除“脏乱差破”现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通知》(宁委办发[2014]31号)

4、《围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行动做好“9322”第一轮终评考核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14]34号)

5、《关于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镇)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自搭、使用违建执行“零报告”的通知》(宁委办发[2014]43号)

6、《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及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违建清查的通知》(宁综指[2014]4号)

7、《关于下达全市机关及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违建自拆任务的通知》(宁综指[2014]89号)

五、迎查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企业主要领导是本企业(单位)“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成员企业要将迎查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加以布置和落实,明确迎查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建立完善迎查责任

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对迎查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整治和违建拆除方面仍然存在问题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驻点工作组牵头部室要督促跟踪对口联系企业“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确保迎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复查,全面排查。各企业要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复查企业违建拆除情况,确保违建拆除现场垃圾清运完毕,场地平整及周边环境整治到位;对本企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等问题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集团督查组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迅速整改。同时,各企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集团递交《企业“环境大扫除”专项工作确认书》(另发),确保集团系统管理区域环境整洁优美。

(三)完善台帐,长效管理。各企业(单位)要对本企业(单位)“环境大扫除”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计划方案、自查及处理、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认真梳理环境整治资料,建立本企业(单位)“环境大扫除”工作台帐,做好迎查准备;同时,要尽快建立完善本企业(单位)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已经整改的问题再回潮,再反弹,真正做到“零死角”、“零盲点”。

(四)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迎查期间,一是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成员企业迎查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必须随时待命,确保24小时信息通畅;二是各部室、各成员企业接到迎查

通知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专题汇报和相关迎查工作;三是现场人员遇有检查信息,要立即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妥善应对。

六、有关要求

1、请各企业(单位)将集团上报的387项环境卫生等问题中涉及本企业项目的整改情况确认表(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于7月21日(周一)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

2、请各企业(单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的《企业“环境大扫除”专项工作确认书》于7月22日(周二)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附件2)

3、请相关企业将涉及媒体曝光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和整改前后影像资料(20份)于7月21日(周一)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具体曝光事项、领导交办事项和涉及的单位见附件3)。

4、请各企业(单位)将迎查工作责任体系于7月22日(周

二)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

附:

1、南京市城建集团“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网络

2、企业“环境大扫除”迎查专项工作确认书

3、南京市城建集团群众举报、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等问题的台帐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2:

企业“环境大扫除”迎查专项工作确认书

市城建集团:

根据集团《做好“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单位已全面完成“环境大扫除”迎查各项工作,并已确认:

1、集团上报涉及本企业已拆除违建(附件4)均已按期完成,拆除现场也均已按要求完成垃圾清运和场地平整,现场环境整治到位,违建拆除场地的周边环境均保持整洁。

2、4月20日集团下发的宁城企字[2014]198号文件中涉及到本企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等问题(387项)均已全面整改到位。

3、对媒体曝光、领导交办及群众举报等环境卫生问题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现场环境干净整洁。

4、本企业(单位)管理区域的环境“脏乱差破”现象均得到有效整治,并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回潮”现象,确保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青奥会的召开。

企业(单位)名称:

(盖章)

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确认日期: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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