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9:32: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总则
1.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员工职员包括临时工和处于试用期内员工。
分则
1.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部门和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单》,并交由人事部,否则请假不生效。紧急事件口头请假者,假期满后需在一天内交审批好的请假条至人事部销假,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者作自离处理。
2.相关审批者需严格把关,保证请假的真实性,否则需承担相应的后果。
3.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
4.请假一天或超过一天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且包括当天的工资,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离处理(自离即自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5.为统筹生产,公司规定所有员工一年内的请假天数不能超过15天(工伤除外),超过15天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除15元/天的工资。
附则
本规章制度解释、修订权归公司人事部所有。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总经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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