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前考核制度

2020-03-03 21:16: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兴仁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建

设若干规定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的要求,为了促进我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全镇各级党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觉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是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加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全镇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改善和加强执政党领导方式与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高度,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三、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有关论述,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要论述,重点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学习与改善投资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重点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北京行动计划纲要》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等。

学习与省中心工作和各行各业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建设新中国,办好新奥运”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与经济建设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除此之外,结合工作实际,选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与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须坚持的几项制度

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全镇所属各单位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应当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得少于四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政府常务会的学习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其他区属单位中心组学法活动可根据区普法年度计划的要求并结合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本单位自行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学习方法要坚持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发言与讲座结合,努力增强学习的实效。

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法制讲座主要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不同行业的要求举办。全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讲座的内容和形式可灵活多样,参加讲座人员范围可根据法制讲座的内容而定。

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

镇政府要有计划地把法律知识和综合性法制教育纳年度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具体培训的内容、时间等,由区委党校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共同拟定,由区党校负责授课和组织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日常考试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是确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效果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区每两年对处级干部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以全国制定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与领导干部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基本内容。每次考试的具体内容、方式和复习范围等事项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在考试前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考试方法可采取全区处级领导干部统一集中进行,也可采取按行业进行。试卷形式可采取开卷或者半开卷、半闭卷,也可闭卷。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后成绩公布并记入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全镇领导干部统一集中进行的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工作由兴仁司法所组织牵头,具体工作由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成绩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如果按行业进行的法律知识考试,组织者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协办,试题与阅卷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成绩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备案。

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我镇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先行法律知识考试的试行办法》。兴仁镇人民政府及代管单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镇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十天报送拟任命人员名单。根据被任命人员拟任的职务,由镇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分别拟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考题的复习提纲,发给拟任命人员进行复习。在镇人大常委会会议前,组织拟任命的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进行考试,换届时连任的人员不再进行考试。考核的基本内容是:领导干部平时参加中心组学法,参加法制讲座、培训,组织和参与普法与依法治理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制度

全镇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制度,目的是为了掌握领导干部平时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情况,也为县委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任命、晋升提供一项重要依据。

2010年5月11

领导干部任前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领导干部任前谈话

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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