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讨论(事件篇)

2020-03-02 00:27: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见义勇为背后的道德拷问(事件篇)

一、挟尸要价

事件回放:

《挟尸要价》,是一副新闻照片作品。该片是由《华商报》首发,《江汉商报》摄影记者张轶拍摄。照片素材来源于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

2010年,《挟尸要价》夺得了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而照片的获奖,引来一片质疑之声。人民摄影“金镜头”评委会针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调查结论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网上评论:

英雄大学生方招大半个身子浸泡在水底,像一条大鱼般被渔民用绳子拖拽着,这一幕深深地刺痛了中国人的心。新闻跟帖称:照片击穿了社会道德的底线,“简直使我崩溃”,“目不忍视,心在颤抖”。网易永州网友叹息:“用绳子牵尸这幅场面,只能在最富争议、最变态、最恐怖甚至最反人类的虚构的影视戏剧作品中才能看到,没想到,这是纪实作品!”

网友说:这哪里是“金镜头”,明明是黑镜头啊,我愤怒!我诅咒!我更想哭„„ 获奖照片正在网上挑起“一场道德的论战”。天涯社区发帖,批评“残忍的摄影,残忍的评委”,无论是对观看者,还是对牺牲的英雄及其家人,还有幸存的英雄的同伴、同学,都是残忍的。

但更多的网民敬佩评委会直面惨淡人生的勇气。天涯网友跟帖说:“就像撕开黑幕的光,虽然刺眼,却能照亮这片土地!很多在黑暗中的东西,害怕这光!”网易网友伤怀:“我们曾有过合数省之力抢救普通农民工的感人事例(为了61个阶级兄弟),你永远都想不到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知名博主易艳刚的博客写道:记者拍下“挟尸要价”这一幕的瞬间,也记录了中国在社会转型期的一个侧面,即传统的社会道德伦理在扬弃的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断裂”。长治网友“小杨同志”痛惜地写道:“大学生永远都是单纯的,他们有年轻人的理想与信念,看看那只用绳索吊着的手,我就想流泪。我一直在想这个社会,是不是已经不再适合当好人了?种种事实一再表白,在关键时刻,还是明哲保身为好。”

人民网强国论坛网友程明盛认为:反对照片获奖的声音应该给予尊重,但反对意见并不足以抵消《挟尸要价》的社会价值。“摄影界送给《挟尸要价》的掌声,是对人性冷漠者最严厉的道德挞伐,向社会发出了人性回归的呐喊,是物欲横流、人性扭曲的中国的一次道德救赎。”网友主张,对挟尸要价“讨伐不彻底”,对见义勇为“赞美无意义”。荆楚网发表评论称:“挟尸要价”从表面看展示的是捞尸公司的丑恶,背后则反映了政府的失责;“国家是公民的庇护所,发生挟尸要价这种丑闻,地方政府难咎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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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渔民义务搜救队:绝不挟尸要价 迫切需要名分

救援队员正在黄河上义务搜救溺水者

中新网郑州8月24日电 在黄河河南中牟九堡段,活跃着一个救援队,义务搜救黄河溺水者。两年多来,挽救了一些溺水者的性命,也把众多溺亡者送上尘世归乡路,仅今年7月份就救出了29人。渔民的善举,经当地媒体报道后感动社会。8月24日,接受采访时,这些质朴的渔民称:祖祖辈辈都泡着黄河水长大,靠黄河吃饭,只要救援队存在一天,就会保护黄河,保这一方平安,就不会让沿岸发生挟尸要价的事,要对得起黄河。

“俺祖祖辈辈都在黄河边,见到人落水就会救,俺不要一分钱。俺是靠黄河吃饭的,俺干这些事,要对得起黄河。”47岁的救援队队长王喜军说,组织这一帮渔民自发成立黄河救援队,主要是看不惯有些人挟尸要价,不想让黄河沿岸发生挟尸要价的事。

王喜军告诉记者,以前大家虽然也救过很多人,但没有形成团队,无法进行有效的配合。2012年农历正月救援队成立后,大家互相配合,救人效率一下子高了很多。两年多来,队员从原来的16人发展到现在的50多人,有70多岁的老人,也有20多岁的小伙子,还有4名女队员。搜救时,大家自已掏钱加油,不收溺水家属的一分钱。50多名渔民除了自己种地的收入,将打渔的收入都汇总在一起,作为队伍的共同经费。去年,10万元的收入,仅船只油费和维护就花掉8万。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无怨无悔。

“经济上是受损失了,但精神上很有收获。”王喜军说,每次救完人,家属说不完的感谢,有的甚至跪谢,这些让自己感到很欣慰、很满足。

但目前,救援队也面临一些问题。队里绝大多数船只和人员都没有船只证和驾驶证,有时候会受到质疑,会被水务部门拦下,而仅办理一个船只驾驶证就需要数千元,目前救援队还难以承担众多船只和人员的费用。但救人又不能停下,因此他们迫切希望有个名分,让做好事不再尴尬。

二、救人反被诬

事件一:24岁大学生救人溺亡 被救者怕赔钱不敢说实情

被救女孩及其母亲在孟瑞鹏的追悼会上

2015年2月26日下午2点30分左右,来自清丰县韩村乡孟焦夫村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三学生孟瑞鹏前往清丰县韩村乡西赵楼村,在该村莲花池救起两个女孩。回西赵楼村探亲的女孩一个8岁、一个5岁不慎落入水中,在关键时刻,孟瑞鹏不顾自身安全,将衣物抛掷一边,立即跳入水中救人。闻讯赶来的张龙(濮阳市胡村乡张堆村人)和卢延章(清丰县韩村乡西赵楼村人)也参与施救,两个落水儿童最终获救,而在消防人员和村民将孟瑞鹏救出时已停止了呼吸,年仅23岁。

有民警接受采访时称,孟瑞鹏是和两个儿童同时落水。孟瑞鹏是救人溺亡还是不慎落水?清丰县、乡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事发经过,对孟瑞鹏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充分肯定。濮阳警方还原事实真相,确定孟瑞鹏有救人行为。

落水儿童母亲后来接受采访时承认,害怕担责任,教小孩说了谎话。当时,她带三个孩子去人工湖旁玩,因为护栏松动,两个孩子落水后呼救,附近的孟瑞鹏听到呼救跑过来跳水救人。

事件二:扶老人被讹

汕头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林某摔倒后,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结果林某却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无奈之下,两名学生的家长垫付了1200多元医药费。倍感委屈的两名学生在网上发帖并报警。最终,经过半个多月调查,林某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让自己的亲属专程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医药费。

辽宁盘锦的王女士也有相似遭遇。据报道,王女士在公交车上扶起一位老人后,不仅协助将老人送往医院还垫付了200元药费,但老人却声称是王女士撞了她,表示自己住院治疗已经花费4万元,要求王女士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好在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老人是自己摔倒。确定真相后,老人和亲属都连声道歉,说错怪了好人,并当场返还了王女士之前垫付的200元医药费。

事实上,上述几起事件只是近年来媒体报道中的一小部分,而如果在众多“扶老人”事件中寻找共性,则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规律:老人讹人的谎言被揭穿后,多倚老卖老,称自己“一时糊涂”,然后道歉退款不了了之,而几乎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任何代价。 相关阅读:警方首次处理“诬告”老太太

作为一个屡屡引发关注的老话题,“扶老人”再次成为近期舆论关注的焦点——在四川达州,3个孩子扶起摔倒的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涉事双方各执一词。

其间,老人的家人曾背着老人找到其中一名孩子家并住下,“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此后双方又前往司法所寻求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孩子家长最终被强行要走1100元。

11月22日,达州警方调查后称,受伤老人蒋某系自己摔倒,蒋某及其子龚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对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而对于警方的处理,蒋某及家人坚称是孩子撞倒了老人,表示将申请复议。为了自证清白,蒋某不仅以“全家死绝”来赌咒,还在前来采访的记者面前“下跪喊冤”。目前,蒋某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事情至此仍未结束,但已有声音指出,此次“扶老人”事件已展现了和以往不同的意义所在——因为这是“扶老人”问题困扰社会以来,警方开先河地处罚了“诬陷者”,意义非凡。

三、高风险道德

事件:只值800元的勇气

卢统明,42岁,掌勺20年,善烹粤菜、潮州菜甚至西餐,曾任东莞三星级酒店的厨师长,可如今连抓锅铲也觉得费力。

2007年2月3日晚上9点,在广州同和街工作的卢统明从餐厅中溜出来抽烟。在烟头的微弱火光中,卢统明发现一名男子从邻店天花板上滑下来,拎着个沉甸甸的大包。卢统明下意识地用右手抓住该男子的肩膀,“他回头砍了我一刀,然后撒腿就跑。”

捂着鲜血直流的手追了2公里后,卢终于在巡警的协助下抓住了砍他的贼,但他的手却不能再掌勺了。“砍得很深,都看到手指骨了。”据医生诊断,卢师傅右手手背的两条手筋断裂。“医生说,手指最快也要2年才能恢复正常。”

彻夜手术后,卢统明第二天一早来到同和街派出所进行笔录。“阿sir没告诉我有什么见义勇为奖金,我也没问。”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个装有800元的信封,上面写着“奖励慰问金”,信封来自“白云区公安分局”。但看起来没有人继续帮卢申请奖励金额更高的“广州市见义勇为奖励慰问金”,“材料我们送到白云区分局去了,剩下的你要到那边去问。”一位同和派出所民警对他说。

“基金会只负责发放奖励金,申报和认定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继生这样向记者解释。市民见义勇为后,需要由案发地派出所填写《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慰问人员申请表》,内容包括主要事迹、伤亡情况及申请单位意见等。“如果基层派出所怕麻烦填写表格比较马虎,有可能影响我们发放奖励慰问金的工作。”

隔三差五上门讨租的房东太太不相信卢师傅的义行只值800元。这个月初,她不断地警告卢,再不交租就要把他的行李扔出门外,而卢已经失去了作为厨师的收入。“如果见义勇为的回报是流落街头,我一百个不服!”卢只有愤慨,然后惯例地陷入漫长的沉默。见义勇为后的连串不幸让他习惯于沉默。

根据《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16条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受伤的应视为工伤,见义勇为者所属单位必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卢不知道这些,但餐厅老板未必不知道。后者在关键时刻消失了。

因见义勇为而陷入困境,卢不敢告诉家里。他家在茂名高州,16岁的女儿6月来广州小住,发现父亲赋闲在家,每天吃的都是清粥咸菜——“连咸菜都是赊的”。在邻居的嘲讽中,女孩知道了父亲见义勇为的“傻气”。终于,在一个毫无预兆的夏夜,女儿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她告诉我没钱交学费,没脸回去上学了。”

“我真的很后悔。”如今的卢统明早没了当初见义勇为时的英雄气概。在派出所询问如何申请市见义勇为奖金时,一名流浪男子猛地跪在地上磕起头来,希望乞得路费回乡。卢统明将手伸进口袋,才想起自己身无分文,尴尬地僵在那里。

四、未成年人该不该见义勇为?

今年4月,15岁的张鑫垚在校外和一名女同学打招呼,一辆轿车打急转弯向人行道猛冲过来。他奋力推开女同学,自己却身受重伤。经过几个月治疗,张家仅医疗费用就花了30万元,但他还是留下了右眼失明、左眼视野缺损的残疾。小张救人受伤后,姑姑张女士一直为他张罗着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然而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综治办以张鑫垚未成年为理由,对其申请不予认定,并作出了上述答复。(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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