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GSP自查报告

2020-03-03 14:37: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平安药店GSP自查报告

一、药店基本概况:

本药店成立于2004年,地址在:XXX。经营范围及方式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药品)零售。我店于2010年12月28日通过博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SP认证,并再次通过跟踪检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9日。为了配合这次换证工作,我们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对本店进行了自查。

1、管理职责:

目前我药店人员岗位分工为:企业负责人XXX.全面负责药店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对本店经营药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正常运行全面负责,同时兼采购员、营业员。质量管理员:XXX;全面负责药店的质量管理,贯彻执行GSP,确保经营顺利进行并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兼处方审核员营业员;营业员段玉兼养护员。

00401药业应当依法经营。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12401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2、人员与培训:

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级药监部门及公司内部主办的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专业技能,同时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建立案。

2060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藏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13001 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规范》的要求。在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当穿着卫生工作服。

13401 企业应当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案。

13402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13501 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13601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14201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3、设施与设备:

我店自认证以来就完全按照GSP的要求配备了电脑1台、空调1台、冷藏柜1台、风扇1台、温湿度计2个、粘鼠板1个,并对其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更换,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分货架存放,非药品也另设货架,目前营业厅面积55m2,有柜台13个、封闭式货架20个.

14602 企业的营业场所应当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

14701 营业场所应当具有相应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药品受室外环境的影响,并做到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4801 企业营业场所应当有货架,柜台,并且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4、采购、验收流程:

自2005年以来,随着对GSP的实施,我市各商业公司的不断成熟,我店药品验收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药品在进货验收中,根据送货单,有冷藏要求的药品优先验收,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逐项进行检查,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的证明进行核对,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进口药品验收时,详细审核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

15501 企业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15502 企业采购药品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15504

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505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15511 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15601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

(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

15702 验收药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5、陈列与养护:

我店对陈列的药品按功能、剂型分类摆放、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内服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药品分开摆放,同时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养护,即每一个月养护一遍,并做好记录,包括对空调、温湿度计等养护设备的养护和记录。

16302 存放、陈列药品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16410 冷藏药品应当放置在冷藏设备中,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16411 按规定对冷藏设备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16709 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企业经营非药品的,应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醒目,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16720 养护人员应当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

16721 养护人员应当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品种进行重点养护。

6、销售与售后服务:

药品销售直接面对顾客和患者,营业员上岗前要经内部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营业期间,营业员都能做到统一着装,并佩戴注明工号、职务职称的岗位牌,做到微笑服务,正确介绍药品用途和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不夸大误导消费者。我店还为顾客和患者提供测量血压、开水、咨询、缺药代购等免费服务,并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赞同,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店将国家规定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严格凭处方销售,并认真做好销售。

17101 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

17601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在售出时,应当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17901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7、信息化管理:

为了配合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推动和促进药品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我店安装了海协360智理系统。

14401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14501 电子记录数据应当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16102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网系台。

16104 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以上是我店的自查报告,在此郑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请予换证。

平安药店

2014年7月1日

药店GSP自查报告

药店GSP自查报告

药店GSP自查报告(优秀)

药店最新GSP自查报告

药店GSP认证自查报告

药店GSP认证自查报告

药店GSP认证自查报告

××药店GSP认证自查报告

药店GSP认证自查报告

药店新GSP自查报告

《药店GSP自查报告.doc》
药店GSP自查报告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