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2020-03-03 07:58: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1、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学生实验守则

4、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5、实验实训室主任职责

6、实验员、技术员岗位职责

7、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8、实训室管理制度

9、安全卫生制度

10、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11、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2、仪器设备损失、丢失赔偿办法

13、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14、实训耗材管理制度(待定)

15、实训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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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二、对仪器设备进行编号、建账、建卡等工作,保证账、卡、物相符率为100%。

三、加强仪器设备、器材的保管及借、领用管理,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四、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制度,对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丢失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

五、保管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好移交手续,并保证完好无损。

六、加强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仪器设备的添置、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安全检查制度

一、全体实训室工作人员、指导教师、学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准违章作业。

二、对初上岗操作的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三、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需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四、实训前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学生必须了解和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禁止使用没有绝缘底坐的仪器设备,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电源、导线的经常检查,防止火灾导电事故的发生。

六、实训室的电源、火源设专人管理,不准私拉电线、经常检查开关、插座、保险等,禁止超负荷用电。

七、实训室的水、电设施保持安全、完好,室内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

八、实验室有完善的防盗设施,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并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九、对违规操作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实验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服务祖国,服务人民。

二、遵守职业道德,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三、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喧哗、随地吐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

四、做好实训前各项准备工作,即学生认真预习实训内容,认真听讲实训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五、实训前,学生应对实训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各设备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共用设备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六、严格按实训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注意安全。学生在实训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设备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而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实训结束后,不准将实验室资料,器材等带出据为已有。学生应整理资料,将仪器设备、文具放整齐,打扫卫生,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八、实训过程中,不准抄袭别人成果,不准请他人代劳,实训课结束后,大专生写出实训报告,中专生写出实训总结交实训课教师批改。

九、将实训资料装订成册,交给实训指导教师评定实训成绩。

十、谦虚谨慎,精益求精。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必须按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二、实验实训课前必须认真写好实验实训教案。

三、实训前指导教师根据系下达的实训课表,向实验室开出实训项目名称、实训班级、所需设备、耗材清单,并向实训管理员交代实训准备事项。

四、实验实训课开始前指导教师有责任清点学生人数。

五、向学生仔细交代实验实训操作规程和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实训课中途不能脱离岗位,或到室外做其他事情,不得委托他人完成实训课。

七、实训结束后,必须安排学生打扫卫生,清点物品并归还原位。

八、必须认真按时批阅学生实训报告,做好学生实训成绩记录,并将一份实训成绩原始记录交给实训室存档。

实验实训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编制实训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按教学大纲要求,会同有关教学人员审定实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指导书,实训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训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训教学质量。

三、根据承担科研任务,积极组织全室人员开展科学实训工作,努力提高实训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证科研项目的完成。

四、提高实训室的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训室安全防范工作。

五、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每个人的岗位责任制度,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负责对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六、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七、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八、定期检查,总结实训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实验员、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了解本实训室有关的实训原理和实验技能,经指导能完成实训教学、科研测试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二、掌握本实训室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调整技能和常规仪器设备的故障诊断和维修技能。

三、承担实训室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实训室工作档案,填写实训仪器设备账、卡和实训项目卡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负责实训的安全卫生工作。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动我院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使实验实训室量化管理逐步完善,提高实验实训室的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档案的内容

(一)实验实训室人事档案

(二)实验实训室教学档案

(三)学生学业档案

(四)实验实训室教改档案

(五)实验实训室物资档案

(六)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档案

(七)实验实训室其他材料档案

二、实验实训室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都有收集档案信息的义务与责任,要养成在工作过程中自觉收集有关信息资料的良好习惯,各实验实训室主任应定期将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编目,并严格归档。

三、实验实训室档案的保管

各实验实训室档案的保管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其主要的任务是做好档案信息材料的存放、安全、检查、管理等,同时做好各种实验实训室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损坏、丢失、销毁情况的详细记录,便于查找,便于统计上报。实验实训室档案保管人的交接工作必须严格,要有双方经手人和监交人签字,并注明交接日期。

实训室基本信息统计上报管理制度

一、努力提高实训室工作信息与数据收集质量,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认真学习和了解实训室基本信息整理的目的与任务。

三、熟悉实训室基本信息管理程序。

四、认真贯彻落实实训室基本信息的上报时间。

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基本信息的统计工作,各项数据填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规范、字迹清楚、按时上报。

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一、毕业实习由分管教学的院长领导,系具体安排实施。

二、实训室负责人和各专业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拟定实习方案,对实习内容、时间和方法提出具体意见。

三、系根据各教研室汇总的方案,拟出实习计划,并报院领导批准。

四、学生实习的地点、单位、可由学生自己联系,也可由学院统一安排组织。

五、学生实习前系应做好动员及各项准备工作,要将实习计划、实习手册、介绍信回执以及实习鉴定表及时发放给学生。

六、学生实习中,必须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事要经请假批准,不得擅离单位。

七、实习学生应及时将实习回执、实习鉴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交回系,以便系为学生评定实习成绩。

八、学生实习成绩,主要根据实习指导教师所作实习鉴定和专业课教师对实习报告评定综合打分;若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得发放毕业证。

九、毕业时,应将学生的实习回执、实习鉴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装入其个人档案。

十、学生实习期间,系应安排专人到各实习点巡回检查,了解和指导实习,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实训室管理制度

实训室是各专业课的学生进行技能操作的重要场所,目的是训练学生的各项专业技能,培育学生从事管理工作的能力,以适应行业发展与职业变化的需要。为了规范管理,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强化专业技能,服务于教学和实训,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作规定:

一、实训前应由专业教师拟定计划,交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定期对教师实训教学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实训使用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办公室。

三、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固定资产设备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新购固定设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固定设备年久失修要办理报废手续,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批注报损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到后勤处签署意见并销帐。

四、实训室一切设备一律不得私自外借、转让、出租,若特需处理实训设备,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

五、实训室除指导教师、实验学生和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作为个人休息娱乐场所。

六、学生在实训前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无异物、无异味,进入实训室必须保持卫生、安静,不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七、爱护设备,不得损坏、丢失,丢失损坏者应填写报损表,并按损坏丢失物的单价的两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学院汇报,并认真处理。

八、学生实训必须严格遵章,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学生因不遵章和操作规程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其损失应按规定赔偿。

九、注意防火防盗,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离开实训室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十、实训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必须树立良好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

十一、实训室的管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学院检查监督。

安全卫生制度

为了做好实训室安全与卫生的管理,做到以预为主,防患于未然,保持清洁整齐,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室主任负责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爆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实训室工作员和教师,应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应认真学习用电知识,消防知识和技能,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和消防规定。

三、实训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防火,防爆教育,避免发生触电,失火和爆炸事故

四、实训室内对有火种、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应严格安全规定操作。

五、严禁违章用电,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墙上电源未经学院管理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拆装,改线。

六、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训室内使用电炉,空调等电热器,确需使用者,使用完毕必需切断电源,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七、有害气体需在实训室内排放的,必需按要求规定安装通风,排风等设备,需配备劳保用品的必需按规定配备,以保 12

证实训人员的健康。

八、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按学院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九、实训室根据实际情况,必需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

十、实训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训室主任掌握,钥匙的配发要报系办公室备案,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

十一、严禁吸烟,用膳,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室,实训工作结束后,必需关好水电门窗。

十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十三、实训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建立经常的清扫制度,严禁在实训室堆放杂物。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避免断档脱节,防止积压,做到物尽其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院《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必需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节,节约使用”的原则,对物品的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账,物,确保账物相符。

二、领导及有关人员应经常对全系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对于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失职人员应视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适应的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物品的购置必需制定计划,实训室根据需要应及时向系领导提出物品需求计划,并制定各类物品采购计划。

四、物品从学院领回前,管理人员应认真建账,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或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办理补退手续。

五、管理人员在接收和开始使用账卡时,要在启用页上签明日期,因使用时间较久确已失去效能或无法修理时可从严掌握办理报废手续,应在帐卡中予以销帐,报废、报损的物资产应交回本实训室内,领用人不得自行处理。

六、物资应加强维护保养。

七、要提倡勤俭办学精神,不负责任随意损坏,丢失物资者,可视情况,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严禁将公物变相占为己有。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一、低值耐用品指凡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易耗品范围的,单价在200元至500元的物品,能单独使用一年以上的各类仪器、仪表、实训物品及科教器具。

二、低值耐用品的申购应据实训需要,提出计划,由系向学院申报购置。

三、低值耐用品从学院领进后,应认真验收,填写验收单,再办理入帐,标签等手续。

四、系领导对实训室所管低值耐用品进行抽查,实训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五、院内调动或调离本系的教职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办理个人保管的物品,损坏与赔偿按丢失物品相关办法执行,报废按报废办法执行。

仪器设备损失、丢失赔偿办法

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和实训任务的重要条件之一,为加强管理,增强师生员工爱护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尽可能避免损坏、丢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据具体情节和价值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赔偿价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予赔偿。

二、属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2、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

3、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移交手续造成的丢失或损坏。

三、属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经鉴定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

1、因仪器、设备本身缺陷或实训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2、经批准试用特殊仪器、设备进行新的实训操作,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3、因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预防条件,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4、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四、属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

1、一贯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爱护设备器材,由于经验不足,偶然造成的损失;

2、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五、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事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推卸责任,态度恶劣,甚至明知故犯,损失重大或谎报丢失的,除责令赔偿外,或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六、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1、损坏、丢失零配件,但不致主机报废,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2、损坏可修复初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可修复,但质量明显下降,除计算修理费外,还应酌情计算部分损失价值。

4、损坏或丢失的零配件无法修、配,致使主机报废或丧失部分功能,或赔偿同档次同类型的实物,或按原值减除残值后计算赔偿。

5、设备丢失,视责任大小,按原值金额赔偿,部分赔偿。

七、赔偿处理权限:

1、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实训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经系主任批准执行;

2、2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系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主管副院长批准执行。

八、涉及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责任的,按其责任大小及认识态度分担赔偿费。

九、损失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视具体情况不同,由管理人员或所在班级赔偿。

十、仪器损坏、丢失应由责任人填写“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审批表”然后按有关权限进行处理。

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实训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必须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不断提高其经济效益。

一、据系发展规划和教学要求,制定实训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购置计划由系主任报主管副院长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对新购的仪器设备要进行严格的实物验收及技术验收。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安装、通电、检测及调试,对检验不合格的,须及时上报学院妥善处理。

三、对仪器设备,要做到经常、随时保养和维修,并定期按技术要求,进行通电,发动运转,检修和校验,同时要建立设备使用、检验、维修档案,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对精密贵重仪器,要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对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改装,如确需拆卸改装需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四、学期结束前两周,学生停课复习迎考,实训室必须对本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理和检修,为新学期实训保质保量的开出,做好一切工作。

五、仪器设备要建账、卡,新购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及时登帐、贴标签。

六、实训室仪器设备不许借用,特殊需向外借出时,须经实训室主任批准。

七、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经技术鉴

定和主管副院长审核,报院长批准后,予以报废。

八、实训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实训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九、实训室应时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配备防火器材,实训结束后或节假日,应注意检查和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实训室安全,对玩忽职守者,追究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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