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3:17: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新泰市第一中学北校金斗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文学社名称:金斗文学社
金斗文学社是一个经学校批准,由学生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文学团体。
二,文学社任务
落实《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组织文学社团,展示成果”的要求,贯彻素质教育的精神,培养学生文学特长,提高学生文学素养,繁荣校园文学创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章 任务
一,配备专职辅导教师,发现、培养文学特长学生,进行系统辅导,为每个社员的文学创作进行个性规划,努力提高社员文学素养。
二,组织社员向全国各类报刊投稿,参加各种征文比赛,向出版社推荐优秀社员著作,为学生出版著作提供帮助。
三,重点培训社员参加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全国十三所著名高校和萌芽杂志社联合发起共同主办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力争有社员在该赛事中获奖,并引起高校关注。
三,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员加入山东省青年协会或各级作家协会等文学组织。
四,编辑校园刊物《红杨林文学》,负责征稿、编稿、审校、印制、分发等。
五,发动组织校园文学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其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六, 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邀请作家、编辑、记者举办讲座,组织社员作品讨论会。组织外出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第二章社团机构
七,红杨林文学社设社长
1、副社长1至2人,下设秘书处、《红杨林文学》编辑部、宣传部等,由学校团委书记担任顾问、名誉社长等,由学校指定专任教师进行辅导和管理。
八,各机构职责
社长:组织协调好本社团与团委以及各校区各级部等部门的关系,联系沟通好指导老师,确定本社团的大政方针和发展方向,布置好社团各项工作,保证本社能高效运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
秘书处:对各部工作进行协调、平衡与监督,协助社长管理全社的日常事务,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建立、保管社员档案,组织、主持各种会议、活动,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金斗文学》编辑部:在辅导老师指导下,负责刊物稿件的征集、编辑、审校工作,以确保文章来源和质量;负责文学社成员文章的管理,有义务与采访部共同提升文学社成员的写作水平。
宣传部:负责本社团一切活动的宣传工作,策划活动方案,更新本社博客,在相关网站论坛、贴吧发布本社作品、活动消息等。不断扩大社团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 社员管理
九, 加入和退出
凡新泰市第一中学北校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文学社章程,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均可申请加入,经考核通过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成员。校外成员,经过学校团委特批后,可以列为名誉社员。
中途自愿退团者,递交退团申请,经批准并退还有关证件后方可退团。
十, 文学社全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文学社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文学社的工作开展及相关人员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3.有权参加文学社的辅导培训以及各种技能培训;
5.文章作品优先在 《金斗文学》发表,优先向校内外宣传媒体推荐发表、出版。
6.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宣传部均属学生会干部,有权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十一,文学社全体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本社团章程;
2.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写作能力、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及稿件写作;
4.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准时参加相关会议;
十二,考勤制度
1.社团成员需严格遵守文学社的相关规章制度,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批评、
警告、开除社籍。
2.因故不能参加社团会议及活动者,须提前提向秘书处递交书面请假条。
3.定期和不定期举办活动,两次无故不到者口头一般批评,警告,三次无故不到者社内公开批评,四次无故不到者警告,五次无故不到者开除社籍。凡无故迟到三次按旷到一次累算。
第四章 附 则
十三,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
十四,本章程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13
新泰市第一中学北校金斗文学社年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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