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合同

2020-03-01 16:29: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长城项目鸟瞰图设计合同

发包人: 泰安长城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 泰安市城市建筑设计院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泰安长城五金机电商城总体鸟瞰示意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费用及交付时间约定内容

双方约定制作周期为10天,约定交付日期 2012年2月 21日;设计费用共计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三条相关资料(文件)及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于 2012年 2 月 10 日前,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关于设计相关的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在完成设计并如期交付后,经发包人确认后 7 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6.2设计人职责

6.2.1设计人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的国家规范及图集等。

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交付时间、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解决,可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7.2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发包人与设计人各执 壹 份。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经双方认可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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