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思考

2020-03-03 09:23: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乡镇银行出售理财产品的一些思考

“10万元起,年收益率25%;本金安全,收益稳定;懒人理财百万富翁不是梦!”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迅速增长,乡镇居民闲臵金钱越来越多,一条条吸引人眼球的银保广告应运而生、发展迅速。它们在银行内设臵办理点,以高息和货币策略吸引储蓄户,并给部分群众带来远高于银行利息的效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发展快,却没有相应的监管单位和运营机制,在运营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严重侵害了基层群众利益,严重影响银保行业的发展。

一是重业绩轻培训。银行代理网点业务量与银行网点负责人及柜台人员推销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很大关系。因此,大多数保险公司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业务人员处理和维系人际关系能力上,忽视了对银行、邮政网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网点柜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投资知识和展业技巧的培训,致使代办人员不了解或不甚了解产品的条款内容及宣传要求,在对客户说明讲解的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或误导,导致退保或产生纠纷。

二是规避产品风险。乡镇中,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在镇内的大多是空巢老人、上学儿童。群众接受能力较低,分不清存款、银保的区别,加之有部分销售员故意误导,导致群众贸贸然投资,上当受骗,严重影响了银保产品的品牌形象。银行渠道理财产品销售的不规范和误导,可能令群众陷入超出预期的巨大风险中,一旦市场波动,不仅会令群众面临巨亏,也将令银行的信用受损,并且面临相应的法律纠纷,甚至需承担赔偿投资者的部分损失。例如,对股票、基金类理财产品,没有认真区分收益率和年化收益率,有些甚至会公然给出“预期收益率”诱导客户,甚至有意混淆预期收益与收益等。其实,各类收益率区别很大,假如投资五万元,按收益率算,则78天收益可高达2500元;如果是年化收益率,则78天只能获得534元的收益;同样,本金并不等于现金价值,很难确定。

三是银保产品占用银行资源。目前,银行渠道的保险产品充斥银行,导致银行本身业务服务下降,引起群众对银行业务的怨言。时常会发生顾客办理储蓄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一味热心地推荐理财产品,浪费储户时间,严重影响储户正常业务的办理。甚至有些银行给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开设专用通道、特殊照顾,插队的情况屡屡发生,招致办理日常业务群众的不满情绪。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银行渠道的理财产品进行约束和监管。

一是加强银行渠道保险业务员能力。限定保险公司派驻银行网点业务员人数,派驻人员不得超过银行原有工作人员的五分之一。保证银行资源集中在日常业务的储户身上。派驻人员必须要通过相关业务培训,甚至由银行工作人员先了解,然后对派驻人员进行业务考核,经过银行方面考核才准许保险公司业务员入驻。从银行方面监管杜绝保险公司乱派人损害银行本身形象的情况。 二是加深银行、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银行客户服务的稳定性远大于保险公司的客户。银保针对的对象大多是前来银行进行储蓄业务的有闲钱人员,将存单变成保单。保险公司入驻之后行为与银行形象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对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期限有硬性要求,可规定合作时间必须超过两年以上,加大银行对保险公司的筛选力度,并对合作中止之后,要求银行、保险公司双方无条件做好相关售后服务工作,防止因更替合作对象而产生消费者售后服务不到位现象,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者求诉无门的情况。 银保合作的监管方向 我国金融业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和合作意识逐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以银行兼业代理形式出现的银保合作的快速发展。然而,在保险公司业绩飙升的背后是否潜伏着隐忧,发展的整体态势怎样,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以怎样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银行代理业务向更深层次发展。带着这一课题,我们深入全省各级保险公司、银行、代理网点进行了调研,为正确认识和判断银行代理业务发展现状及态势,拓宽规范化管理思路,探求监管对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银保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银行代理业务起步晚,发展快,后劲足

吉林省以银行代理寿险业务为主体的银保合作起源于1999年,起步比较晚,代理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例甚微。进入2000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务有了新的发展,银保合作日渐加强,几家国有保险公司和股份制公司相继与各家银行、邮政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以管理机构、管控制度、网点布局和培训体系的基本建立为主要标志的组织构架基本形成,银行代理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逐年增加。截至2002年末,全省银行(含邮政)代理网点达1,789个,银行代理保费收入95,35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18.83%,比上年同期增长88,457万元。预计2003年,各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机构及网点设臵,将由一家银行向多家银行,由中心城市逐渐向边远地区及郊县逐步扩展,银行代理保费总收入可达到158,500万元,将比去年同期增长 66%。其中,寿险公司将增长71.3%,代理保费收入预计完成151,000万元,财险公司将增长4.2%,代理保费收入预计完成7,500万元。

促使银行代理业务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银保双方均认识到银保合作是“双赢”的合作。银行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通过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得到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并吸收了保险公司新的营销管理理念,促进了本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保险公司在投入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开发一些适销对路的产品,找到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利用银行的信誉和窗口延伸了自己的触角,扩大了影响。

制约和影响银保合作向深层次发展的主要问题银保合作是银行保险的发展基础,从吉林省已有的合作态势看,银行、保险双方都已经认识到实现客户、银行、保险公司“三赢”局面所带来的多方面利益。但在发展中所表现出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制约和影响了银行代理业务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一) 观念落后,合作表层化,缺乏长远规划。 目前各方对经营银行(邮政)保险代理业务所产生的长期效应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长期合作计划。从银行的角度看,大部分银行关注的焦点是手续费的高低,特别是在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的银行,只关注中间业务收入,没有关注解决银行柜台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压力调节、保险业务的熟悉程度等。从保险公司来说,经营观念仍然落后,习惯于传统的粗放经营方式,依赖银行的机构网点,利用“人海战术”扩大保费规模,没有从营销机制和服务等方面重视银行代理业务的发展,仍注重用手续费的高低来刺激业务的发展。

(二) 产品类型单一,险种设计有待完善。虽然各保险公司已经设计了一些银行代理业务的专用保险产品,如:中国人寿的“鸿泰两全保险”、“红瑞保险”;平安寿险公司的“千禧红”保险;太平洋寿险的“红利来”保险财产险公司柜台销售的“金牛家财保险”和牛柜台销售的“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保险”、“个人汽车分期付款保证保险”等,但总体而言,适合柜台销售的保险产品还相当少,针对银保合作的产品创新还很不够,产品类型比较单一,有些产品由于缺乏特色和吸引力而很难在银行代理销售,如:寿险公司的“鸿星少儿”、“家家福乐”、“麒麟卡”等产品长期无人问津。

(三)代理业务的手工操作阻碍了业务的快速发展。目前各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实现代理业务的电脑联网,银行、邮政储蓄代理网点不能直接出单。网点柜台接受投保后,还要经过投保书的传递、核保、保单签发等一系列过程,整个投保周期比较长,少则5至7天,多则半个月,甚至更长。这种状况不利于对投保人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业务的发展。

(五)以竟相提高手续费为手段的低位竞争,使银保合作的规范经营面临挑战。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以及“一对一”代理关系限制的解除,银行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隐含的激烈的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竞争的焦点则直接体现在各公司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高低上,各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或明或暗竞相提高代理手续费及各种形式的奖励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呈现高额手续费或奖励主导市场的局面。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势必形成与以往“航意险”无序竞争局面相类似的不规范的银行代理市场。

(六)整体资源利用不足,业务发展不平衡。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思想观念、营销方式、产品开发、人员培训和电子化管理水平的差异,表现在银行代理业务上就是发展的不平衡,整体资源利用不足。一是代理网点发展不平衡,网点资源利用程度不足。在较发达的长春、吉林两城市,随着保险主体增加,各保险公司竞相抢占代理网点,各家银行的储蓄网点,基本上为银行代理业务所覆盖。但就全省而言,大部分银行网点资源利用率不高。据统计,2003年2月末,全省各银行和各保险公司的签约网点数为1,789个,仅占全省各银行网点总数的48%,而在签约的网点中,仍有39%没有实现出单。二是代理业务在各银行(邮政)之间的分布不平衡。据统计,2002年,工商银行代理业务保费收入占全省总数的54%,农业银行占15%,中国银行占4%,建设银行占10%,交通银行占2%,邮政占14%,城市商业银行占1%、而信用社几乎还未开展银行代理业务。三是寿险、财产险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不平衡。据统计,2002年,寿险公司占全省银行代理的市场份额为92.44%,而财产险公司只占 7.56%,在开展银行代理业务所表现出的经营理念、营销管理、人才培养、资源利用等方面还远不及寿险公司。此外,银保合作整体资源利用不足还表现在银行丰富的客户信息库、客户经理销售模式、保险公司比较先进的营销理念和手段等还未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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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保合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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