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2:56: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黔江教发〔2010〕202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示范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职教中心,特教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教育系统平安示范亮点,根据重庆市黔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黔江综治委发[2010]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区平安校园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校园平安和谐稳定为根本宗旨。从解决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突出问题入手,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平安示范校园建设,力求学校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1二、工作标准
平安示范建设工作要实现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有效,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坚持工作创新,做到平安校园建设有成果、有经验、有特色。
(一)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提升学校治安、刑事案件的防控能力,实现校园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师生员工安全感明显增强,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包案制”,加大调处力度,努力化解校园矛盾纠纷,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做到矛盾纠纷排查率、调处率100%,实现无“民转刑”、“民转治”案件、无到市进京上访、无重大集防案件、无群体性事件。
(三)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好安全工作职责。加强隐患排查,按照“一患一策”的整治要求,落实责任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实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率达到100%;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流暂人口管理落实。加强校内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建立流暂人口信息档案。对校内出租屋的责任人、租用人及家庭关系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重点人员和高危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强化校园进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进出人员身份查验制度,防止高危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落实校外人员进入校内后的跟踪观察制度,严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基层基础牢固。学校党组织坚强有力,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的作用,健全完善工会、职代会、教代会工作制度,稳步推进校务公开;安全、综治、法制、维稳等工作机构健全,做到有人干事、有条件干事、有能力干事;能有效整合资源,调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平安建设,形成群防群治工作网络,筑牢基层基础防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印发黔江区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教发[2010]53号)要求,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要对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价标准,逐项逐条予以落实;要积极推进平安示范建设,按照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创建平安示范学校和对口帮扶平安乡(村、大院)的实施意见》(黔江教发[2010]121号)的规划,职教中心、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民族中学完成市级平安示范点创建任务,沙坝小学、黄溪小学、阿蓬江中学、新华小学、石家中学、南海小学、城西小学、马喇小学、官渡中学、实验幼儿园、新华中学完成区级平安示范建设任务。
(二)及时灵通信息。相关学校要做好创建活动的总结,收集整理典型事例、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经验材料,务求客观真实、事例生动、简明扼要、字数1500字左右,于2010
年10月14日前报区教委政保科。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教委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有市级、区级创建任务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做好创建活动的迎检验收,确保检查验收达标。今年无创建任务的学校,也要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切实开展创建工作,为今后的升级创建奠定基础。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凡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验收的,区教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平安示范建设总结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平安办,区综治办,区公安局,
市教委安稳办,市教委法规处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0月11日印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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