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工作汇报

2020-03-04 01:39: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1年度我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

魏庄卫生院

为认真做好2012年新农合工作,推进我辖区新农合健康有序开展,现就2011年我辖区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我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报销以来,我们积极探索管理思路,规范运行流行程;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树立为民利民意识,认真负责,严格管理,规范流程,严谨操作,确保了参合农民广泛受益。2011年1-11月份,我辖区享受到合作医疗补助的农民39288人次,累计报销医疗费用1004843.1元,其中住院报销412400.2元,门诊报销592442.9元,报销万元以上参合农民有6人次,其中苗庄陈**报销31414.1元,东明村陈**报销15741.7元、东明村褚**报销18407元,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合率。为确保更多的农民享受到这项惠民利民的政策,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播放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1年,我辖区参合农民26822人,比2010年增加1882人,参合率99.21%,有6 名五保户、932名低保户、179名重点优抚对象、350名贫困残疾人在县、乡财政的扶持下参合。

(二)完善报销方案,最大限度让群众受益。为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新农合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根据全市新农合报销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辖区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年内我们两次调整报销方案,提高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县内乡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5%,县内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提高到65%,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8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50%;在全面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单纯性- 1 -

唇裂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在县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其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70%;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急性白血病限额内诊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70%的基础上医疗救助再按照20%的比例给予补偿,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新农合的保障作用。

(三)开展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在2010年全面开展门诊总额预付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定出台了县住院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意见,县内新农合定点的、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住院总额预付和按单病种付费的方式。通过开展新农合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内部运行体制改革,建立了医疗费用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规范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转变了医疗机构“重治轻防”的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了“要医疗机构控制费用”向“医疗机构要控制费用”的转变,切实降低了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四)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新农合健康运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辖区新农合管理工作,结合我辖区实际,根据《平邑县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从新农合宣传、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机构监管、信息化建设、公开公示、支付方式改革等7个方面对我辖区新农合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同时,调整了新农合考核方案,对我辖区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实行季度督导考核制度,加大了对材料的审核力度和对违规报销的处罚力度,明确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认真组织我辖区新农合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学习《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加强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为使我辖区新农合管理更加规范化,我们重点加强了对新农合报销网络的建设,将新农合网络延伸到了村卫生室,实现了参合农民持证在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的目标。

新农合工作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的通力

协作密不可分。

二、当前的工作任务

新农合资金筹集是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关键环节,也是整个新农合工作的重点之

一。所以,完成2012年度的新农合筹资工作是当前十分重要的任务。为此,我们要明确五点:

一要明确筹资原则。坚持以县为统筹单位的原则。新农合基金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为主的筹资机制。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保)、重复享受待遇;坚持当年参合当年受益的原则。符合参合条件的人员缴纳本年度参合费用后,享受各级财政相应补助,享受当年度新农合报销政策。

二要明确筹资对象。凡我县辖区内农村户籍居民(不含服役士兵、服刑人员,以及已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在校大学生),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常住居民;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进城农民工以及村改居后户籍身份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均可参合。

三要明确筹资标准。2012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农村五保户参合缴费由乡镇财政承担,低保户参合缴费由县、乡财政各承担50%,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残疾人的参合缴费,由县财政代缴。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新农合的,乡镇政府或村集体可代其缴纳全部或部分个人应缴参合费用。

四要明确筹资时限。农民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从2011年11月份开始,截止到2011年12月10日结束。各乡镇要在准确核查参合人数和个人缴费情况的基础上,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本乡镇筹资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卫生局、财政局。各乡镇应参合人员数不得少于2011年应参合人员数。

五要明确任务目标。我县2012年新农合参合率要确保达到100%。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新农合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完善各项制度,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地参加新农合,确保资金按时筹集到位。尽快整理好参合农户档案,核发合作医疗证,调整新农合报销方案,确保参合农民2012年1月1日能享受到新一年度的报销政策。

(二)积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医改要求,积极实行门诊和住院费用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和基金超支风险。积极推广单病种定额付费和限额付费制度,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切实降低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工作。进一步端正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切实维护好参合农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就医、报销等各项服务的管理,简化工作流程,简便报销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参合农民就诊、报销。进一步规范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新农合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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