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020-03-03 05:42: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007年V1.0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及通信机房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根据《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移动通信防火封堵管理规定》、《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通信生产机房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通信枢纽楼、综合楼、移动通信局房、营业厅用房、办公用房和移动通信基站等场所(包括自有的和租用的,以下简称“公司局房”)由公司相关生产中心组织实施的所有拟建、在建(含新建、扩容、改造和搬迁)网络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 区(市)公司党群工作部是各施工区域的安全监督的主要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修订)全区(市)通信局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流程及规范标准。

(二)负责对全区通信局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三)负责对公司局房防火封堵系统工程审批及组织检查、验收等。

第五条 工程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管理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区中心

1、负责制定(修订)中心内部通信局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内部管理流程等。

2、负责组织对中心管理的全区通信局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定期检查、指导、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对管辖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监理单位实施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4、对管辖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二)市中心

1、依据区中心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提出相关项目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2、负责对管辖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3、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4、对管辖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第六条 物流管理中心(包括区、市公司物流管理中心)作为公

司局房(移动通信基站除外)的安全保卫责任部门,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局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承担安全保卫责任。

(二)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进入公司局房的施工、监理及相关人员出入通行手续。

(三)根据局房现场情况及建设项目需求,确定工料、余料及废料屯放地点,协助解决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在公司局房施工现场的施工、监理单位违章人员及行为及时提醒或制止并报告。

第七条 网络运营中心、运营支撑中心作为公司生产局房的使用部门,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批进入公司局房的施工、监理及相关人员出入手续。

(二)参与对公司局房防火封堵系统工程检查、验收。

(三)协助对公司局房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四)已通过验收并办理了在建工程资产移交手续的移动通信基站,由网络运营中心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行使安全保卫职责。

第八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督导及其它合作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方是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施工(含安装调试)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及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3、进场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4、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履行施工现场安全义务。接受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

(二)监理、工程督导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及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

3、参与对进场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4、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自始至终负有监督的责任。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第九条 开工前安全管理准备

(一)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紧急处理流程,并按项目指定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及各区域的施工负责人及施工安全员,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安全管理计划连同开工令一起报送区(市)工程管理中心审批,如有项目监理,相关资料须报监理审查,由监理审查后报送区(市)工程管理中心审批。施工安全管

理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施工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区域施工负责人、区域安全员名单、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配套保障措施等。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作“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牌”,制作尺寸不小于A4规格,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工期、建设方单位名称、建设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施工方单位名称、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施工方现场安全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进场施工时要将“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牌”悬挂或放置在项目施工区域内(野外基站建设除外)。

(四)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参加由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的开工现场会,明确责任分工、工期要求及施工管理要求。

(五)进场施工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区域施工队长、区域安全员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在施工前清楚了解安全生产要求及紧急处理流程,要有相关开工前安全生产培训的记录。

(六)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保证用电安全。

第十条 进出机房管理

(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进入公司局房施工前,须按照《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通信生产机房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到当地市公司网络运营管理部门、物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人员及工程物资出入手续(在建的通信局房及基站土建项目除外)。

(二)“机房出入通行单”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批流程提出申请。“机房出入通行单”中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工期及建设

方工程项目负责人,以知会机房责任部门。

(三)进入机房时,由施工队长先在机房门卫处进行登记后方能进入,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姓名、联系电话、进入时间、进入楼层(位置)、工作内容等。退场时填写退场时间。

(四)进入局房施工的人员应当随身佩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工作卡,工作卡上须注明施工队名称、施工人员姓名、照片。

(五)如有工程物资需随施工人员进出通信机房的,可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通行单时一并办理,即把需要带进带出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填写到《出入通信机房通行单》中的“工作内容”一栏即可。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工器具在出入有人值守的通信机房时,自觉出示给值守人员查验。

备注:机房出入通行单的办理流程及表格另见《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通信生产机房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及其附件。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严禁施工人员在机房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热设备。严禁施工人员在公司局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施工单位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四)如需携带电焊、切割等易产生明火的设备进入公司局房作

业时,施工前须先经工程管理中心向当地(区)市公司物流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施工人员未经用电审批使用冲击钻、取芯机等电器。

(五)切割应设定切割区,动火应设定隔离区,并有明确标示牌。施工队人员应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且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六)施工现场用电须征得电源管理部门(网络运营中心或运营支撑中心)的同意,严格按照公司局房用电管理规定执行。严禁施工人员未经用电审批在机房内乱拉电线、乱接照明用电(在建的通信局房及基站土建项目除外)。

(七)在安装有在用设备的机房施工,如施工现场有能引起大量粉尘、金属碎末的操作的情况,应在提交“通信生产机房出入通行单”时注明施工防尘隔离措施。

备注:动火审批手续另见《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通信生产机房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对设备操作要求

(一)对设备的操作要经过工程管理人员确认方可实施,严禁对非施工设备进行操作。

(二)未经得同意,严禁对公司局房内的消防、供电(交直流电源、电池、空调开关、监控终端的电源开关)等设备进行操作。

(三)加电下电项目应视情况提前召开工程协调会,制订加电下电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区工程管理中心统一填写《在建工程项目设备加、下电办理联系单》(见附件2)向区网络运营中心(或区运

营支撑中心)申请,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四)加电下电项目必须有工程管理中心、网络运营中心(或区运营支撑中心)及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在现场,下电项目要求市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到现场。

(五)加电下电项目现场操作分工:工程管理中心人员负责项目组织;网络运营中心(或区运营支撑中心)人员负责空气开关、熔断器等的具体加电下电操作及告警观察;施工单位负责电源线、地线的接入和拆除;由三方共同核实需加电下电的电源柜端子。每一个具体实施步骤要有三方人员共同在场。

第十三条 防火封堵的要求

(一)如因施工需要在有现网设备的公司局房穿墙凿洞或打开原有封堵系统的,由工程管理中心提前三天向所属区(市)公司党群工作部提交《防火封堵拆封施工申请表审批表》。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破坏原有的防火封堵系统。

(二)防火封堵工程施工前,封堵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施工计划,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确保通信设备和施工人员安全。

(三)每日施工结束,必须采取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措施恢复被拆动的安全防护设施;防火封堵系统应在工程结束后12小时内恢复;施工间隙小于72小时时应采取填塞矿棉或阻火包的临时封堵措施,施工间隙大于72小时时应采取永久性封堵措施。属于临时封堵的,应在孔洞旁挂牌注明封堵时间和封堵人单位、姓名。防火封堵系统的拆封和恢复应由防火封堵专业人员实施。

(四)涉及防火封堵系统工程的施工完成后,封堵施工单位应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防火封堵系统施工记录、竣工报告、施工单位自检记录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应按照公司有关防火封堵办法要求督促防火封堵施工单位及时将有关工程档案报备给区(市)公司党群工作部。档案资料不及时移交或移交不齐全的不予结算施工费。

备注:防火封堵施工审批及验收移交手续另见《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防火封堵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管理

(一)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对工程物资的管理,设备开箱验货、设备调用和资产、余料交接要按规定的表格进行记录。

(二)项目进场施工前5天内(紧急状况1天内),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到场设备、工料的情况,在申请“机房出入通行单”时一并向施工局房属地物流管理中心提出屯放点范围及安全保障设施需求,施工地点局房所属物流管理部门应在设备进场前一天明确施工现场工料屯放地点及区域,并协助解决安全保障设施。

(三)工程设备材料、备件及工具仪表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分待装设备、工程余料整齐囤放。并竖指示牌标明物料所属建设项目名称。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在没有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完工移交手续之前,施工单位对自己承接项目的设备、工(余)料、仪器仪表工具等负有安全保障责任(有证据表明属保安人员失职等情况除外)。

(四)施工单位每天工作结束离场前须及时将工程废料清运到指

定的工程废料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木质、纸质、泡沫等易燃包装物不能停放在施工局房内。暂留在施工现场仍需继续使用的工程设备、余料、工具等要妥善保管。易携带的贵重设备、工料、仪器仪表工具须集中放置到加锁的箱柜中(钥匙自行保管)。不易携带的且不易集中放置到箱柜的设备、工料、工具等须集中堆放。

(五)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关闭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电器,如仪表(需连续不间断测试的项目设备系统情况除外)、烙铁、临时插座等,并将电器插头拔下。关闭所有照明及门窗。

第十五条 现场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局房安全管理规定,施工过程中保持机房清洁,严禁在机房吸烟、吐痰及乱扔垃圾,严禁将食物、饮料带入机房。

(二)遵守机房管理规定。

(三)对工程期间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映,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在现场协助处理完毕后方能离开。

(四)施工队长每天必须填写包括:日期、时段、场所、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含异常情况)、施工人员、遵守规章等情况的工程日志,签字后提交给现场工程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项目施工结束撤场要求

(一)施工现场的工程垃圾及易燃易爆等物品等,必须在当天由工程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前清理到指定地点,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二)施工队伍应当配合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及时清点工程备件

和余料,在工程项目完工十五日内完成备件和余料的移交。

(三)属交钥匙工程的余料,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余料出场清单”一式二份(见附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施工现场保安人员照单验物并签字后放行。经三方签字后的“工程余料出场清单”由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所属局房物业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备查。

其他非属交钥匙工程的余料,按“可再利用”和“不可再利用”区分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OA“物资出入库申请单”,与物流中心接收人员现场核对后办理余料入库手续,由物流中心安排实物接收入库相关工作。

(四)施工现场卫生清理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工程施工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建设方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维护部门、属地物流管理部门共四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清洁卫生等验收合格后,正式交接公司局房安全管理和清洁卫生管理工作。清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因施工造成的静电地板下的杂物已清理,掀开的静电地板重新盖上。

2、线缆布放有序,工余料已清离现场。

3、施工现场无遗留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包装物、杂物等。

4、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已打扫,无可见的灰尘、泥土。

第四章 检查及考核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的,现场保安

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或机房维护管理人员发现时,应当立即制止并通知纠正。

同一施工队多次违反上述条款,第一次发现的,按考核表相应内容处以罚金;第二次发现的,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施工队进行停工整顿;第三次发现的,通过通行单的注销流程禁止该工程队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该工程队承担。

第十八条 工程期间,工程管理中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本规定要求检查现场施工秩序、安全措施、工程质量及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表》(见附件)。《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表》填写完毕后当场由工程管理中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队长签字确认。工程管理中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机房施工现场进行巡检的频率不少于每周一次。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表》,对于施工单位的违规罚金,将在施工合同款中扣除。同时,违章记录将在集采供应商年度考评中视情况直接扣分。

第二十条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增加按本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应内容。

第二十一条 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事故和损失的,必须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失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表》

2、《在建工程项目设备加、下电审批流程及办理联系单》

3、《工程余料出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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