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2:13: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北京工商大学2011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学院〔系〕 :专业班级:学号:
须知
1、北京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按规定程序在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2、本表是非北京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的证明。须用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3、表中“单位意见”可在父母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办理。“政府意见”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 及以上人民政府办理。学生父母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及各级人民政府均无担保责任。
4、表中“信誉联系人”指学生父母以外愿意作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信誉联系人的亲友,无担保责任。
5、表中“班级、学号、院系、学校意见”可入学得知有关信息后填写,其它项目请在入学前填写完毕。
6、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北京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本表,北京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 证》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 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登记。非经济困难学生将本表交所属学院、系。
须知:新生入学后请登陆[学生征信系统]http://zzzx.btbu.edu.cn以本人“姓名学号”注册个人用户,须牢记
注册密码并按《学生手册》要求及时补充个人信息。因为个人信息是学生参与评定奖学金、助学金的必要条件。 学生毕业时应再次登陆[学生征信系统]填写本人的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处资助中心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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