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0:08: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学前教育事业 发展三年(2011—2013)规划实施情况
进行视察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对我县学前教育三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规划实施情况视察组,视察组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文工委组织安排。
二、视察内容
1、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三年(2011—2013)规划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经费投入情况。
3、幼儿园管理及幼教队伍建设情况。
4、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自查阶段:(5月--8月)
1、文工委做好视察前准备工作。5月中旬,组织视察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府谷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三年(2011—2013)规划》的具体内容,熟悉掌握相关知识和政策;5月下旬,公布实施方案,向社会征集意见;6--7月份,通过查访、测评、座谈等方式开展前期调研;8月份,形成调研报告,提请主任会议审议后,
1 反馈教育主管部门。
2、县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三年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视察、审议阶段:(9月)
1、9月上旬,听取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三年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确定视察时间和地点等事宜。
2、9月中旬,组织实地视察,召开座谈评议会。
3、9月下旬,文工委结合视察和前期调研情况,形成视察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整改阶段:(10月至次年3月)
1、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审议意见连同视察报告送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2、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6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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