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总结

2020-03-04 00:09: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忻州市工伤保险事业单位参保情况

我市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于2008年7月启动实施,几年来,我们在局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引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中心全体人员以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宗旨,紧密团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对外形象,完成了预订目标任务,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将我市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08年5月,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与市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参保范围、缴费费率和待遇支付等相关问题的规定;当时,省级及各市均未将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人员(指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我们为将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此次实施方案,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主任多次与财政局有关领导和行政部门争取、协商,并千方百计地动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服、动员,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最终将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了这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嘉奖和各市同行的好评。 文件规定,我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从2008年7月参加工伤保险,由于文件正式下发时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

位财政预算已经制定,未将属于财政供养的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我们于08年10月在《忻州网》、《忻州日报》等媒体发布“加快促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主题的新闻,以促进此项工作的更快发展。忻州市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安建生于2008年9月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按规定应当办理参保手续后由我中心支付待遇费用,该单位多次与我中心协商解决;我们借此机会力争将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多方努力、协调工作,市财政拨付15万元用于解决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并将2009年工伤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我中心按规定支付安建生工伤医疗费3.7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6.6万元,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共900余元。通过这些工作,确保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11年年底,全市事业单位参保423户,参保人数累计4.1万人,当年征缴工伤保险基金500万元,市本级、忻府区、原平市、宁武县、五寨县、偏关县已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今年,我们将事业单位参保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标,到今年年底,可将全市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达到8万余人,年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000万元。通过这些工作,确保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影响

力。

今后,我们将在局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以为党的十八大召开献礼为契机,以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为指导,不断深入创新,扎扎实实做好工伤保险各项经办业务工作,切实保障伤残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全市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十二五”各项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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