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函附件

2020-03-01 17:43: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9:

2012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发放依据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计[2006]11号)及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2005]14号)精神制定本发放办法。

二、发放对象

毕业后在我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08级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发放标准

按在我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年500元标准发放。

四、发放程序

1、毕业生报到后将派遣报到证复印件和接收单位开出的就业证明(就业证明函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生发放师范专业奖学金就业证明函》格式要求填写,表格可直接从学校就业网站http://210.45.192.243/jyzd文档下载栏下载),以挂号信方式自8月初开始邮至学校(通信地址:安师大花津校区学生处学生档案室,邮编:241003)。

2、经校学生处核实汇总后,交财务处通过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的本人农行校园借记卡一次性发放。若有学生的农行校园借记卡丢失,请及时挂失补办。

3、发放期间,学校定期在就业网公布审核结果及发放结果。发放不成功的请及时与学生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0553-5910092)。

五、发放批次

1、第一批发放时间:毕业生于2012年8月20日之前将材料寄到学校,学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师范奖学金于2012年9月初发放;

2、第二批发放时间:毕业生于2012年8月20日-12月31日期间将材料寄到学校,学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师范奖学金于2013年元月初发放。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以寄往学校的邮戳时间为准)。

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生发放师范专业奖学金就业证明函

安徽师范大学:

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聘用)贵校2012届(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毕业生(学号:)到我单位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性质: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金融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

(签章)

二○一二年月日

接收单位具体地址:邮编:

人事部门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

确认意见:

毕业生本人签字:年月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辅导员签字:年月日

院(系)负责人签字院(系)(公章)年月日

校(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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